弱視是一種對兒童危害極大的視力發育障礙性疾病。在我國弱視發病率在3%--5%,如早發現早治療,總治癒率達73、32。臨床常見弱視治療失敗的原因大致分為以下幾種型別:
1、認識不夠型:好多家長都以為不影響外觀往往很輕視,對弱視的嚴重危害性認識不夠,以為人長視力也會隨之增長,常常抱有長大就會好的思想。相應對策:做好弱視的健康宣教,尤其對弱視的首診病人更要耐心的闡述弱視的病因與危害以及弱視治療和年齡的密切關係,使家長提高認識,引起對患兒的重視。
2、前功盡棄型:通常弱視患兒在治療早期視力提高比較明顯,家長也比較滿意,但到後期視力增長往往會 出現一個平臺期,而停滯不前,家長堅持一段時間後便失去耐心和信心而放棄治療,使治療半途而廢。相應對策:告訴家長這是弱視治癒的一個必經之路,等過了這一時期,視力將會進一步提高。鼓勵家長要有信心面對治療。
3、重回起點型:當弱視治療出現平臺期或者視力恢復到1、0時不鞏固即放棄治療,眼鏡和眼罩也隨之時帶時摘,造成視力下降,而當孩子學習和生活中出現不便時,家長則猛然醒悟,又重新給孩子治療,這時等於又從頭開始,不但浪費了金錢和精力,更重要的是錯過了孩子最佳的治療時期,從而使視力增長更加困難。
4、大齡弱視兒童輕易放棄治療型:受舊觀念的影響,對12歲以後的弱視患兒常抱有治療無望的態度而輕易放棄。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治療裝置的不斷更新,12歲以上患兒治癒率也在不斷提高,因此,對大齡弱視患兒應對家長闡述其搶救治療的意義,取得家長的支援和配合,儘量多挽救一個孩子的未來。
5、另外,弱視患兒的敷衍治療是治療成功的絆腳石,即戴眼鏡和眼罩是給醫生和家長戴,當面戴,背後摘,機器訓練也不認真不堅持。所以,在弱視治療當中應全力做好做通孩子的工作,取得孩子的配合,減少未來的遺憾。因弱視治療失敗將會影響孩子的一生,所以爭取每個孩子的成功治療是每位眼科工作者及家長的重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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