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鍼灸推拿科 主治醫師 翁文水

  頸椎病的概念在國際較為含糊,對該病的認識,也只是近幾十年的事情。1946年Bclast因發現頸椎病變後出現的症狀和徵候多種多樣,而命名為頸部綜合徵。以後逐漸為國際上認可,也有人稱為頸椎綜合徵(cervical spine syndrove或cervical spndylosis)在我國則多稱為頸椎病,並定義為:困頸椎間盤退變本身及其繼發性改變刺激或壓迫鄰近組織,並引起各種症狀和體徵者,稱之為頸椎病。對於頸椎病的分類,各家意見不盡一致,如spurling等按致壓物的來源分,把該病分為:椎間盤脫出型,骨贅型,骨關節型等。Stooken則按壓迫位置分類:中央壓迫型,雙側壓迫型,單側壓迫脊髓型,及側方壓迫神經根型。Jung、kehr和躬森健分類為:區域性型,神經根型,脊髓型,椎動脈型及混合型。目前國內多采用以下分類方法:頸型,根型,脊髓型,椎動脈型,食管壓迫型及混合型。現將各型分別闡述於後。

  1、 頸型頸椎病 本型是由於頸椎椎節退行性變所引起的,在臨床最為常見,症狀亦較輕微,以頸部症狀為主,若處理不當,易發展成他型。

  1.1、 發病機制:頸椎退變初期,主要表現為髓核與纖維環的脫水,變性和張力降低,進而繼發引起椎間隙的鬆動與不穩。常於晨起、過勞、姿勢不正及寒冷刺激後加重。椎節的失穩不公引起頸椎區域性的內外平衡失調及頸肌防禦性痙攣,胸有成竹同時直接刺激分佈於後縱韌帶及兩側根袖處的竇?―椎神經末梢,以致出現頸部症狀。此時我表現為區域性疼痛,頸部不適及活動受限。少數病例可因反射作用而有一過性上肢症狀,其範圍與受累椎節一致。當機體通過代償及調整後使頸部建立起新的平衡後,上述症狀即逐漸消失。

  1.2 、臨床特點:①以青壯年為多,但對於椎管矢狀徑較寬者,可在45歲以後首次發病;②除晨起多見(與枕頭過高或與睡眠姿勢不當有關)外,亦常見於長時間低頭工作或學習後,這表明椎間盤間隙內壓力升高直接相關;③常見症狀以頸部痠痛不適感為主,尤其患者常常訴說頭頸不知放在何種位置好。約半數病人頸部活動受限或被迫體位,個別病例上肢可有短暫的感覺異常。④檢查可見患者多取“軍人立正位”(即頸部呈伸直狀,生理曲度減弱或消失)患節棘突及棘間可有壓痛,一般較輕。

  1.3、 影像學改變:X線上除頸椎生理曲度變直或消失外,在動力位側位片上約三分之一病例患節間隙顯示鬆動(輕度梯形變),MR成像顯示髓核有早期變性徵,少數病例可發現髓核後突徵。

  1.4、 診斷標準:①患者主訴頸、肩及枕部疼痛等感覺異常並伴有相應的壓痛點及頸部呈僵直狀;②X線片示頸椎曲度改變,側位動力性片上示椎體間關節不穩與鬆動(輕度梯形變),MR成像示椎間盤變性或後突徵。③須排除的疾患主要有頸部損傷、肩關節周圍炎、風溼性肌纖維織炎、神經衰弱及其他非椎間盤退變所致的頸肩部疼痛疾患。

  1.5、 治療原則:①以非手術療法為主。各種療法均有效,自我牽引、理療按摩、中草藥外敷、頸圍外用及間斷性或持續性頸椎牽引等均可緩解症狀,其中以輕重牽引(1-3Kg)最為有效。②避免與消除各種誘發因素。應注意睡眠及工作的體位,避免長期屈頸,頭頸部外傷,勞損及寒冷刺激。③手術療法。一般不需手術,但若症狀持續,非手術療法久治無效,已嚴重影響生活質量者可酌情椎節融合術;療效均較滿意,但應注意安全,避免併發症。

  1.6、 預後 大多較好,只要注意保護頸部,避免各種誘發因素,絕大多數病例均可痊癒,但如繼續嗇頸部負荷及各種誘發因素,則有可能便病程延長或進一步發展。

  2.神經根型頸椎病 本型發病率僅次於前者臨床亦較多見,主要表現為與脊神經分割槽一致的感覺、運動及反射障礙。

  2.1 、發病機制:主要由於髓核的突出或脫出,後方小關節的骨質增生或創傷性關節炎,鉤椎關節的骨刺形成,以及相鄰的三個關節(椎體間關節、鉤椎關節及後方的小關節)的鬆動與移位等均可對脊神經根造成刺激與壓迫。此外,根管的狹窄,根袖處的粘連性蛛網膜炎和鄰近部位的炎症與腫瘤等亦可引起本病相類同的症狀。

  由於本型的發病因素較多,病理改變複雜,因此視神經根受累的部位及程度的不同,其症狀及臨床體徵各異,如前根受壓為主,則肌力改變較明顯;以後根為主者則感覺障礙較重。但在臨床上兩者多並存,這主要是由於在狹小的根管內,多種組織密集在一起,大家都難有退縮的餘地,因此當脊神經根的前側受壓,在根管內的後方亦同時出現受壓現象,其發生機制除了由於作用力的對衝外,也與在受壓情況下區域性血管的瘀血與充血所致,彼此均受影響,因而感覺與運動障礙兩者同時出現者居多。但由於感覺神經纖維較為敏感,故而感覺異常會較早地表現出來。

  引起各種各種臨床症狀的機制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各種致壓物對脊神經根的壓迫、牽拉及區域性繼發的反應性水腫等,此時表現為根性症狀;二是通過根袖處硬膜囊壁上的竇―椎神經末支而表現出頸部症狀;三是在前兩者基礎上引起頸椎內外平衡失調,以致椎節區域性的韌帶、肌肉及關節囊等組織遭受牽連所產生的症狀。

  2.2、 臨床特點:①頸部症狀:視引起根性受壓的原因不同而輕重不一。主要因髓核突出所致者,由於區域性竇―椎神經直接遭受刺激而多伴明顯的頸部痛、椎旁壓痛、頸椎棘突或棘間直接壓痛或叩痛多為陽性,尤以急性期明顯,如系單純鉤椎關節退變及骨質增生所致者,則頸部症狀較輕微,甚至無特殊發現。②根性痛:最為多見,其範圍與受累椎節的脊神經根分佈區相一致。此時須與乾性痛(主要指橈神經幹、尺神經幹及正中神經幹)和叢性痛(主要為頸叢、臂叢及腋從)相區別。與根性痛相伴隨的是該神經分佈的其它感覺障礙,其中以麻木,指尖過敏及面板感覺減退等多見。③根性肌力障礙:以前根先受壓者為明顯,早期肌張力增高,但很快減弱並肌肉萎縮。受累範圍僅侷限於該脊神經所支配的肌組,在手部以大小魚際肌及骨間肌最為明顯,亦需與乾性及叢性肌萎縮相區別,並應與脊髓病變引起的肌力改變相區別,必要時可行肌電圖或皮層誘發電位等檢查以資鑑別。④腱反射改變:即該脊神經根所參與的反射弧出現異常。早期呈活躍,而中、後期則減退或消失,檢查時應與對側相比較,單純根性受累不應有病理反射,反之則表示有脊髓同時受累。⑤特殊試驗:凡增加脊神經根張力的牽拉試驗大多陽性,尤以急性期及後根受壓為為者。頸椎擠壓試驗陰性者多見於以髓核突出、髓核脫出及椎節不穩為主的病例,而因鉤椎關節增生所致者大多較輕,因椎管內佔位病變引起的多為陰性。

  2.3 、影像學改變:視病因不同X線片所見各異,一般表現為椎節不穩,生理彎曲消失,椎間孔狹窄及鉤椎關節增生等異常現象中的一種或數種。MR成像可顯示椎間盤變性、髓核後突甚至可突向根管或椎管內且大多偏向患側處。CT掃描對軟組織顯示欠清晰,一般不選用。

  2.4 、診斷標準:①具有較典型的根性症狀(麻木、疼痛等)且其範圍與頸脊神經所支配的區域相一致;②壓頸試驗與上肢牽拉試驗多為陽性,痛點封閉無顯效,但診斷明確者需作此試驗;③X線平片上可見頸椎曲度改變、椎節不穩及骨刺形成等異常所見,MR成像可清晰地顯示區域性的病理解剖狀態,包括髓核的突出與脫出,脊神經根受累的部位與程度等;④臨床表現與影像學所見異常一致;⑤須排除頸椎骨骼實質改變(如結核、腫瘤等)胸廓出口綜合徵、腕管症候群、尺神經、橈神經及正中神經損傷,肩關節周圍炎、網球肘及肱二頭肌腱鞘炎等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

  2.5 、治療原則:①非手術療法。各種有釷對性的非手術療法均有明顯效果,尤以頭頸持續或間斷牽引、頸圍制動及糾正不良體位更為重要。手法推拿療效亦好,但應嚴防意外發生。②手術指徵。凡具以下幾種情況可考慮手術:經正規非手術治療3月以上無效者,臨床表現、影像學所見及神經學定位相一致;有進行性肌肉萎縮及疼痛劇烈者;非手術療法雖有效,但由於反覆發作影響工作學習及生活者。

  術式以頸前路側前方減壓術為宜不僅療效佳,且對頸椎穩定性影響不大,伴椎節不穩或根管狹窄者,亦可同時選用椎節間介面內固定術將椎節撐開及固定融合。通過切開小關節達到減壓目的,頸後路術式雖有效,但因術後易引起頸椎成角畸形,目前已逐漸被大家所放棄。

  2.6 、預後 ①因單純性頸椎髓核突出所致者,預後大多良好,治癒後少有復發;②髓核脫出已形成粘連者則易殘留症狀;③因鉤椎關節增生引起者,早期及時治療預後多較滿意。如病程較長,根管處已形成蛛網膜下粘連時,則易因症狀遷延而欠滿意;④因骨質廣泛增生所致根性痛者,不僅治療複雜,且預後差。

  3、脊髓型頸椎病 此型較前兩型較少見,但因症狀嚴重,且多以“陷性侵襲”的形式發展,易誤診為其它疾患而延誤治療時機,因此在諸型中處於重要地位,由於其主要壓迫或刺激脊髓而出現脊髓神經感覺、運動、反射及排便功能障礙,故稱之為脊髓型頸椎病。

  3.1 、發病機制:①先天性因素。主要指頸椎管發育性狹窄,國內外學者們均證實頸椎管矢狀徑是構成興奮髓型頸椎病早發及發展的主要因素。從病因角度來看,它是此型中其實其它病因的病理解剖學基礎。除非佔位性病變體積過大,一個大椎管者發病率明顯地較狹窄者為低,即使出現症狀,也多輕微且易治癒;②動力性因素。主要指椎節的不穩與鬆動、後縱韌帶的膨隆與內陷、髓核的後突、黃韌帶的前突以及其它有可能突向椎管,對脊髓致壓而又可因體位的改變能夠消失或減輕者;③機械性因素:指因骨質增生、骨刺形成、髓核脫出尤其是已形成粘連無法還納者及蛛網膜下腔有粘連形成者。這些因素大多是在前者基礎上而對脊髓形成持續壓迫的主要原因;④血管因素。脊髓血管及其血供量像腦部血管一樣,具有十分驚人的調節能力以維持脊髓在各種複雜活動中的血供,其政黨狀態與異常狀態的供血量可相差20倍左右,如果某組血管遭受壓迫或刺激時,則可出現痙攣、狹窄甚至血栓形成,以致養活或中斷了對脊髓的血供。嚴重者則有可能出現不可逆轉的後果,在臨床上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包括:脊髓前中央動脈受壓引起的四肢癱、溝動脈受壓引起的脊髓中央管前方缺血而出現的上肢癱(也可波及下肢)、軟脊膜缺血時引起的脊髓刺激症狀以及大根動脈受限所引起的脊髓變性等。此種在臨床上難以被察覺的因素,實際上對脊髓的病理生理改變起著重要作用。

  由於以上四方面的原因而易使處於骨纖維管道中的脊髓組織遭受刺激與壓迫。早期,多系在椎管狹窄的基礎上由於動力性因素對脊髓本身或脊髓前動脈搏,或溝動脈等的刺激而出現肌張力升高,反射亢進及感覺過敏等症狀,並有較大的波動性,而後期,由於致壓因素以機械性(骨贅等)因素為主,對脊髓的壓力持續不消,不僅症狀與體徵日漸加重,且可形成難以逆轉的後果。

  3.2、 臨床特點3.2.1 錐體束徵 為脊髓型頸椎病之主要特點,其產生機制是由於致壓物對錐體束(皮質脊髓束)的直接壓迫或區域性血供減少之故。臨床上多先從下肢無力、雙腿發緊及抬步沉重等開始、漸而出現足踏棉花、抬步打飄、跛行、易跌倒、足尖不能離地、步態拙笨及束胸感等症狀。檢查時可發現反射亢進,踝、膝陣攣及肌肉萎縮等典型的錐體束症狀。腹壁反射及提睪反射大多減退或消失,手部持物易墜落(此表示錐體束深部已受累),最後呈現為痙攣性癱瘓。錐體事在髓內的排列順序,從內及外依序為頸、上肢、胸、腰、下肢及骶部的神經纖維,視該束纖維受累之部位不同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①  中央型(上肢型):是由於錐體束深部先被累及,因該神經纖維束靠近中央管處,故稱為中央型。症狀先從上肢開始之後方波及下肢。其病理改變主要是由於溝動脈受壓或遭受刺激所致。如一側受壓則表現一側症狀,雙側受壓則出現雙側症狀。

  周圍型(下肢型):擠壓力先作用於錐體束表現而下肢,但程度仍以下肢為重。其發生機制主要是椎管前方骨贅或脫出之髓核對硬膜囊前壁直接壓迫的結果。

  ②  前中央血管型(四肢型)即上肢同時發病者。這主要由於脊髓前中央動脈受累所引起,通過該血管的支配區造成脊髓前部缺血而產生症狀。該型的特點是經治療痊癒快,非手術療法有效。

  以上三種類型又可根據症狀之輕重分為輕、中、重三型。輕度指症狀出現早期,雖有症狀,但尚可堅持工作;中度指已失去工作能力,但個人生活仍可自理;如已臥床休息,不能下地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者,則屬重度。一般重度者如能及早去除致壓物,仍有恢復的希望,但如繼續發展至脊髓出現變性甚至空洞形成時,則脊髓功能難以獲得逆轉。

  3.2.2 、肢體麻木 由於脊髓丘腦束同時受累所致。該束纖維排列順序與前者相似,自內向外依次為頸、上肢、胸、腰、下肢和骶部的神經纖維,因此其出現症狀的部位及分開與前者相一致。在脊髓丘腦束內的痛、溫覺纖維亦有所差異,即痛、溫障礙明顯,而觸覺可能完全正常。此種分離性感覺障礙,易與脊髓空洞症相混淆,臨床上應注意鑑別。

  3.2.3、 反射障礙 主要有以下表現: ①生理反射異常:視病變波及脊髓的的節段不同,各生理反射出現相應的改變,包括上肢的肱二頭肌、肱三頭肌和橈反射,下肢的膝反向和跟腱反射,多為亢進或活躍。此外腹壁反射和肛門反射可減弱或消失;②病理反射出現:以Hoffmann徵及掌頦反射的陽性率為最高,病程後期,踝陣攣、髕陣攣及Babinski徵均可出現。

  3.2.4、 自主神經症狀 臨床亦非少見,可涉及全身各系統,其中以胃腸、心血管及泌尿系統為多,起初以尿急、排空不良、尿頻及便祕多見,漸而引起尿瀦留或大小便失禁,且許多病人是在減壓術後當症狀獲得改善時,才追憶起可能是因頸椎病所致,可見術前如不詳細,常常難以發現。

  3.2.5、 屈頸試驗 此種類型最怕屈頸動作。如突然將頭頸前屈,由於椎管內有效間隙突然減少,致使脊髓處容易遭受激惹的敏感狀態,患有脊髓型頸椎病者,雙下肢或四肢可有“觸電”樣感覺。這主要由於在前屈情況下,不僅椎管容積縮小,且於椎管前方的骨性或軟骨性致壓物可直接“撞擊”脊髓及其血管,與此同時,硬膜囊後壁向前方形成的張壓力,亦加重了對脊髓的壓應力。

  3.3、影像學改變: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①椎管矢狀徑大多小於正常,按比值計算,椎體與椎管矢狀徑比值大多小於1:0、75;絕對值也多小於14mm,約半數病例在12mm以下;②病程較短之病例,大多因突出或脫出之髓核及椎節不穩所致,大多因突出或脫出之髓核及椎節不穩所致。因些,在動力側位片上患節椎體間關節可顯示明顯梯形變,X線較MR成像技術陽性所見時間為早,同樣,已有骨刺形成的病例,其鄰節在出現骨刺之前亦先從梯形變開始;③約80%的病例於患節後緣有較明顯的骨刺形成,其矢狀徑自1-6mm或更長,以3-5mm居多;④某些病例可伴有後縱韌帶鈣化、先天性椎體融合、及前縱韌帶鈣化等異常所見。此種異常與本型症狀的發生與發展亦有密切關係;⑤無論是在該病的診斷及治療方面,應儘量選用有特殊優勢的MR成像技術。

  3.4、診斷標準:①臨床具有脊髓受壓的表現;②影像學檢查有椎管矢狀徑狹窄、椎節不穩、骨質增生、硬膜囊受壓及脊髓訊號異常等各種影像學所見;③應排除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脊髓空洞症、脊髓癆、顱底凹陷症、多發性神經炎、脊髓腫瘤、繼發性粘連性脊蛛網膜炎、共濟失調症及多發性硬化症等。注意兩種以上疾患共存的患者,臨床上常有發現;④根據情況選用腦脊液穿刺、肌電圖及誘發電位等檢查來協助診斷及鑑別診斷。

  3.5、治療原則:

  3.5.1、非手術療法:也屬本型的基本療法,成以早期的中央型及前中央血管型,約近半數病例可獲得較明顯的療效。但在進行中應密切觀察病情,特別是手法推拿宜謹慎小心,一旦病情加重,應及早手術,以防引起脊髓變性。

  3.5.2、手術療法:

  3.5.2.1、病例選擇:①急性進行性頸脊髓受壓症狀明顯、經臨床檢查或其他影像檢查證實者,應早儘快手術;②病程較長、症狀持續加重而又診斷明確者;③脊髓受壓症狀雖為中度或輕度,但經非手術療法治療2-3療程以上無明顯改善而又影響工作者。

  3.5.2.2、入路及術式:①以錐體不受壓症狀為主者,原則上採取前方入路。而以感覺障礙為主、伴有頸椎管狹窄者,則以頸後路手術為主。兩種症狀均較明顯者,視術者習慣先選擇前路或後路,1-3月後再根據恢復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行另一路減壓術;②因髓核突出或脫出者,先行髓核摘除術,之後酌情選擇介面內固定術、或植骨融合術、或人工椎間盤植入術。因骨刺壓迫脊髓者,可選擇相應的術式進行切除骨贅。施術椎節之範圍視臨床症狀及MR而定原則上應侷限於受壓的椎節。後路手術目前以半椎板切除椎管成形術為理想,操作時應注意減壓範圍要充分,儘量減少對椎節穩定性的破壞。③須重視術後的護理、後續治療及康復措施。

  3.6、 預後 因椎間盤突出或脫出所致者預後較佳,痊癒後如能注意保護則少有復發者,中央型者對各種療法反應收效較快,預後亦多較滿意,椎管矢狀徑明顯狹小伴有較大骨剌或後縱韌帶鈣化者,預後較差,病程超過一年且病情嚴重者,尤其是脊髓已有變性者,預後最差,高齡者,特別是全身伴有嚴重疾患或主要臟器(肝、心、腎)功能不佳者,預後亦差。

  4、椎動脈型頸椎病 發病率與前者相似,因其中大多由於椎節不穩所致,易為非手術法法治癒或好轉,故住院及手術者較少,本型在診斷較複雜。

  4.1 、發病機制:本型是由於各種機械性與動力性因素致使椎動脈遭受刺激或壓迫,以致血管狹窄、折曲而造成以椎―基底動脈供血不全為主要症狀的綜合徵。其發病機制主要有三:

  4.1.1 、動力性因素 主要由於椎節失穩後鉤椎關節鬆動、變位而波及兩側上下橫突孔,以致出現軸向或側向移位而刺激或壓迫椎動脈,並引起痙攣、狹窄或折曲改變。此種因素最為多見,大多屬於早期輕型。此外,椎間隙的改變對椎動脈亦產生影響,因為在椎間隙退變的同時,由於上下椎體之間的間距變短,致使同節段的椎動脈相相對增長,這不僅直接破壞了椎動脈本身與頸椎骨骼之間原有的平衡,且易出現折曲、狹窄及彎曲等改變。只要恢復椎節間高度,此現象即可迅速消失。

  4.1.2、 機械性因素 主要由於持續性致壓物所致,包括:①鉤椎關節囊創傷性反應。椎節後方小關節囊處的創作反應主要影響脊神經根,而鉤椎關節囊壁滑膜的腫脹、充血及滲出則由於直接減少了橫突孔的橫徑(對椎動脈的影響較之矢狀徑更為重要),因而易波及椎動脈,可因區域性的刺激或壓迫而引起該動脈的痙攣、折曲或狹窄;②鉤突骨質增生。在頸椎諸關節中鉤椎關節是退變最早的部位之一,因此骨質增生亦較多見。增生的骨刺除直接壓迫側面後方的脊神經外,椎動脈亦易受壓,加之橫突孔這一骨性管道使椎動脈失去退縮與迴避的餘地,從而構成其發病的病理解剖主要特點之一;③髓核脫出。由於椎體側後方鉤突的阻擋,椎間隙內的髓核不易從此處突出壓迫脊神經或椎動脈。但當它一旦穿破椎體後緣側方之後縱韌帶進入椎管內時,則有可能達到椎間孔處,在壓迫脊神經根的同時波及椎動脈。

  4.1.3 血管因素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血管動力學的異常。本病多見於中年以後,除因頸椎本身的退變因素外,血管亦出現老化,尤其是50歲以上的病例,主要出現血管本身的彈性回縮力減弱。當然,此種現象亦與頸椎的活動量大有關,尤其是旋轉、前屈等均使椎動脈處於被牽拉狀態,從而也加速形成了血管退變及老化;②動脈硬化性改變。是前一種病理改變的結果,即便是正常人,50歲以後,其全身動脈均可出現程度不同的硬化性改變,椎動脈亦不例外,其程度與年齡成正比。如果於血管壁上再出現粥狀斑(椎動脈為好發部位之一),則加速這一病變的形成;③血管變異。解剖材料表明椎動脈及椎靜脈易出現變異,包括橫突孔的分隔、矢狀徑及橫徑的改變、血管數量的差異、兩側血管的不對稱及口徑大小不一等,其均與本病的發生及發展有一定的關係。

  以上幾種因素可同時出現,或以某一種為主。其中由於椎節不穩及區域性創傷性反應所致者,易通過區域性制動等有效措施而使症狀消除。而因增生的骨刺等機械因素引起者則多為持續性。如在同一病例數種發病因素並存,當通過治療後其中屬於可逆性因素已經消除,而症狀隨之消失或明顯減輕,則說明其他因素並非占主導地位,其預後多較佳。但如果採取各種療法後症狀並無明顯緩解時,則表明機械性致壓物為本病病例發病與發展的主要原因,在除外其他疾患基礎上多需手術療法。

  4.2、 臨床特點 主要為椎―基動脈供血不全症狀,其次為椎動脈周壁上交感神經節後纖維受刺激後所引起的交感神經症狀,頸部症狀則較輕。

  4.2.1 、椎―基動脈供血不全症狀 椎動脈分為四段,其中任何一段病變引起缺血時,均可出現相類同症狀,主要有以下特點:①偏頭痛。為多發症狀,約80%以上,常因頭頸部突然旋轉而誘發,以顳部為重,多呈跳痛或刺痛狀。一般均為單側,有定位意義;②迷路症狀。亦較多發,主要表現為耳鳴、聽力減退及耳聾等症狀。其發生率約為80%,主要由於內耳動脈供血不全所致;③前庭症狀。主要表現為眩暈,約佔70%左右,其發生、發展及加劇與頸部旋轉動作有直接關係,須與美尼爾病鑑別;④記憶力減退。約60%的病例出現此種現象,往往在椎動脈減壓手術剛結束,患者即訴“頭腦清楚許多”。⑤視力障礙。約有40%的病例出現視力減退、視力模糊、複視、紀視及短暫的失明等,這主要是由於大腦枕葉視覺中樞,第3、4、6、顱神經核及內側束缺血所致;⑥精神症狀。以神經衰弱為主要表現,約佔40%左右,其中以抑鬱者較多;⑦發音障礙。較少見,主要表現為發音不清、嘶啞及口脣麻木感等,嚴懲乾可出現發音困難,甚至影響吞嚥,主要是由於延髓缺血及顱神經受累所致,須與高位側索硬化症患者相鑑別;⑧猝倒。系椎動脈痙攣引起錐體交叉處突然缺血所致,多系突然發作,並有一定規律性,約佔20%左右。即當患者在某一體位頭頸轉動時,突感頭昏、頭痛,病人立即抱頭,雙下肢似失控狀發軟無力,隨即倒地,發作前多無任何徵兆,在發作過程中因無意識障礙,跌倒後可自行爬起。

  4.2.2 自主神經症狀 由於椎動脈周圍附有大量交感神經的節後纖維,因此當椎動脈受累時必然波及此處的交感神經而引起自主神經系統的平衡失調,臨床上以胃腸、心血管及呼吸症狀為多。個別病例可出現Horner徵,表現為瞳孔縮小、眼瞼下重及眼球內陷等。

  4.2.3 頸椎病的一般症狀 如頸痛、後枕痛、頸部活動受限等。如病變同時波及脊髓或脊神經根時,則出現相應症狀。

  4.3影像學改變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在X線上除可發現頸型頸椎病特徵外,還可發現鉤椎增生及椎間孔狹小及椎骨畸形等異常所見,同時胸有成竹留意有無其它異常:顱底與第一頸椎之間,第1、2頸椎之間有無不穩,有無顱底凹陷症(椎動脈第3節可被累及),以上各項對鑑別診斷有重要意義,須仔細觀察;②MR成像對判定脊髓狀態及兩側橫突孔有無變異,是否對稱,內徑有無差異等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椎動脈MR成像(MRA)對椎動脈的判定既安全又具有診斷價值,然其清晰度較DSA為差;③DSA為通過股動脈穿刺與插入導管,注入少量造影劑,以數字減影技術獲得清晰椎動脈影象。不僅對診斷,且對手術部位的確定至關重要。

  4.4 診斷標準 ①有上面椎―基底動脈缺血徵和(或)曾有猝倒病史者;②旋頸誘發試驗陽性;③X線片顯示椎體間關節失穩或鉤椎關節骨質增生;④一般均有較明顯的交感神經症狀;⑤除外眼源性和耳源眩暈;⑥除外椎動脈第1段(進入頸6橫突孔之前的椎動脈)受壓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⑦除外神經官能症與顱內腫瘤等;⑧本病的確診,尤其是是術前定位,須根據MRA、DSA或椎動脈造影來判定。

  4.5 治療原則4.5.1 非手術療法 為本型的基本療法,90%以上病例均可獲得療效,尤其是因頸椎不穩所致者,大多可痊癒而不留後遺症。

  4.5.2 手術指徵:①有明顯頸性眩暈或猝倒發作,至少2次以上者;②經非手術療法治療無效,且又影響正常生活及工作者;③經血管數字減影、椎動脈造影或MRA證實者。

  4.6 預後 本病預後大多良好,尢以因椎節不穩所致者,症狀嚴重經手術治療之病例預後亦多滿意。

  5.食管壓迫型頸椎病 該型又稱吞嚥困難型頸椎病,臨床上相對少見,但亦應引起注意,以防漏診或誤診。

  5.1 發病機制:主要由於椎間盤退變、繼發前縱韌帶及骨膜下撕裂、出血、機化、鈣化及骨刺形成。由於椎體前方為疏鬆的結締組織和富於彈性的食管,其緩衝間隙較大,一般不致出現症狀,但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易引起:①骨刺過大。如骨刺過大,並超過椎體前間隙及食管本身所承受的緩衝與代償能力時,則可出現食管受壓症狀;②骨刺生成較快。如因外傷等因素致使椎體前緣骨刺迅速形成,其長度雖較小,但由於該處較組織來不及適應與代償致使區域性平衡失調而出現症狀;③食管異常。臨床上遇到有的骨刺僅長4-7mm亦表現吞嚥障礙症狀的病例,這主要由於食管本身可能有炎症存在,也可能與食管的活動度及區域性反應程度等有直接關係;④解剖特點。症狀出現與否及出現早晚,與食管節段有密切關係。在環狀軟骨(相當第六頸椎處)與隔膜部的食管較為固定,因此較小的骨刺即可引起症狀。

  5.2 臨床特點5.2.1 吞嚥障礙 早期主要為吞服硬質食物進有困難感及食後胸骨後的異常感(燒灼、刺痛),漸而影響軟食與流質飲食。按其吞嚥障礙程度不同分為三度①輕度:為早期症狀,表現為仰頸時吞嚥困難,屈頸時則消失;②中度:指可吞服軟食或流質者,較多見,且來就診者較多;③重度:僅可進水,湯者,比較少見。

  5.2.3 其它頸椎病症狀 單純此型者少見,約80%病例尚伴有脊髓或脊神經根或椎動脈受壓症狀。因此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以發現其他症狀。

  5.3 影像學改變 ①X線檢查。顯示椎體前緣有骨刺形成,典型者呈鳥嘴狀,其好發部位以頸5、6最多,次為頸6、7及頸4、5,約50%病例其食管受壓範圍達2個椎間隙;②鋇餐檢查。在鋇餐吞服透視下,可清晰顯示食管狹窄的部位與程度,食管的狹窄程度除與骨贅大小成正比外,且與頸椎體位有關,即屈頸時鋇劑易通過,反之不易通過;③MR及CT檢查。均可顯示椎節區域性的病理改變,包括椎節前後骨質增生情況及對食管的影響。

  5.4 診斷標準 ①吞嚥困難。早期懼怕吞嚥較乾燥的食物,以屈頸為重;②影像學檢查。包括X線及鋇餐檢查,均可顯示椎節前方有骨贅形成,並壓迫食管引起痙攣與狹窄,必要時可行MR等檢查;③排除其它疾患。如食道癌、賁門痙攣、胃十二指腸潰瘍、癔病和食管憩室等疾患,必要時可採用MR或纖維食管鏡檢查。

  5.5 治療原則 ①以保守療為主。包括頸部制動,控制飲食,避免各種較大的食物及各種對症療法。有低熱懷疑食管周圍炎者,可給予廣譜抗生素;②伴有它型頸椎病需手術治療者。可在術中將椎間隙前方骨贅一併切除;③單純型經保守治療無效者。可考慮行手術切除,但對老年患者施術應注意全身狀況及術後處理,有文獻報道在骨刺切除術後第3日,咽喉處分泌物排出困難,引起窒息並繼發纖維顫動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病例。

  5.6 預後 單純型預後較好。

  6.混合型頸椎病 指有2型同時存在於同一病人身上即為混合型。

  6.1 本型特點6.1.1 各原發型組合不同,症狀與體徵不同。此型症狀複雜,故診斷較難,在鑑別診斷上須注意。治療時需全面考慮,抓住主要因素,防止顧此失彼,尤其注意此型病人年齡多偏大,全身狀態欠佳,本型預較單一型者為差。

  6.1.2 各種組合的發生率:①頸型+根型者最為多見,約佔本型的48%左右;②頸型+椎動脈型較前者為次,約佔25%;③頸型+根型+椎動脈型約佔12%左右;④根型+脊髓型約佔6%;⑤脊髓型+椎動脈型者約佔4%;⑥脊髓型+食管型者約佔2%左右⑦其他型別組合約佔3%。

  6.1.3 年齡結構 以年青組與老年組多見,前者因頸椎椎節不穩,以致在引起頸椎區域性刺激與壓力同時,相鄰的鉤椎關節亦出現不穩,使脊神經根和椎動脈遭受激惹而同時出現二組或三組症狀,老年組則主要由於椎節區域性廣泛增生,使多處組織受侵犯所致。

  6.1.4 診斷複雜 此型不僅診斷較為複雜,需與多種疾患鑑別,就是各型之間,亦需從病理上搞清前後次序,主次有分,這樣方可減輕治療上的複雜性,按輕重緩急依序處理。

  6.2 治療要點 ①按發病機制治療。在混合型諸型可能是一種病因引起的多型症狀,也可是一種病因引起一型,前者代表是:椎節不穩,視機體的狀態不同可以同時引起頸型、根型與椎動脈型,在治療上只要恢復椎節穩定就可以了;後一種情況就多了,例如椎體後緣骨刺引起脊髓型,小關節增生引起根型,椎體前方骨刺出現食道壓迫型等。這樣,在治療上能夠主次兼顧最好,不可能是則應按輕重緩急依序處理;②對手術持慎重態度。除了椎節不穩所引起二型以上混合型病例在治療上較明確、簡單外,其它因素所致才病理改變錯綜複雜,且病程大多較久,因之在選擇手術治療時,應特別小心,需對其病情有全面考慮和認識並在術前做好充分準備工作;③注意年齡特點。分別對待,年青病例在治療上較為簡單,收效亦快,而年邁者,除病程長,骨質增生廣泛和病理改變複雜外,其全身狀態大多欠佳,尤其是心肺較差者,需注意檢查,全面考慮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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