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DTC手術的甲狀腺切除範圍時,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1、腫瘤大小;
2、有無侵犯周圍組織;
3、有無淋巴結和遠處轉移;
4、單灶或多灶;
5、童年期有無放射線接觸史;
6、有無甲狀腺癌或甲狀腺癌綜合徵家族史;
7、性別、病理亞型等其他危險因素。
應根據臨床TNM(cTNM)分期、腫瘤死亡/復發的危險度、各種術式的利弊和患者意願,細化外科處理原則,不可一概而論。
DTC的甲狀腺切除術式主要包括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和甲狀腺腺葉+峽部切除術。全甲狀腺切除術即切除所有甲狀腺組織,無肉眼可見的甲狀腺組織殘存;近全甲狀腺切除術即切除幾乎所有肉眼可見的甲狀腺組織(保留<1g的非腫瘤性甲狀腺組織,如喉返神經入喉處或甲狀旁腺處的非腫瘤性甲狀腺組織)。
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可為DTC患者帶來下述益處:
1、一次性治療多灶性病變;
2、利於術後監控腫瘤的復發和轉移;
3、利於術後131I治療;
4、減少腫瘤復發和再次手術的機率(特別是對中、高危DTC患者),從而避免再次手術導致的嚴重併發症發生率增加;
5、準確評估患者的術後分期和危險度分層。另一方面,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後,將不可避免地發生永久性甲減;並且,這種術式對外科醫生專業技能的要求較高,術後甲狀旁腺功能受損和/或喉返神經損傷的概率增大。
建議DTC的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適應證包括:
1、童年期有頭頸部放射線照射史或放射性塵埃接觸史;
2、原發灶最大直徑>4cm;
3、多癌灶,尤其是雙側癌灶;
4、不良的病理亞型,如:PTC的高細胞型、柱狀細胞型、瀰漫硬化型、實體亞型,FTC的廣泛浸潤型,低分化型甲狀腺癌;
5、已有遠處轉移,需行術後131I治療;
6、伴有雙側頸部淋巴結轉移;
7、伴有腺外侵犯(如氣管、食管、頸動脈或縱隔侵犯等)。
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的相對適應證是:腫瘤最大直徑介於1-4cm之間,伴有甲狀腺癌高危因素或合併對側甲狀腺結節。
與全/近全甲狀腺切除術相比,甲狀腺腺葉+峽部切除術更有利於保護甲狀旁腺功能、減少對側喉返神經損傷,也利於保留部分甲狀腺功能;但這種術式可能遺漏對側甲狀腺內的微小病灶,不利於術後通過血清Tg和131I全身顯像監控病情,如果術後經評估還需要131I治療,則要進行再次手術切除殘留的甲狀腺。
因此,建議甲狀腺腺葉+峽部切除術的適應證為:侷限於一側腺葉內的單發DTC,並且腫瘤原發灶≤1cm、復發危險度低、無童年期頭頸部放射線接觸史、無頸部淋巴結轉移和遠處轉移、對側腺葉內無結節。甲狀腺腺葉+峽部切除術的相對適應證為:侷限於一側腺葉內的單發DTC,並且腫瘤原發灶≤4cm、復發危險度低、對側腺葉內無結節;微小浸潤型F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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