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主治醫師 胡曉麗

  1、頭尾發展

  兒童運動發育首先表現為頭的控制,然後是軀幹發育,最後是下肢的發育。即兒童粗大運動總是沿著抬頭、翻身、坐、爬、站、走、跑、跳的順序發育。

  2、近側發展

  從軀幹開始,接近軀幹的肌群先發育,遠離軀幹的肢段動作後發育,如上肢發育沿著肩頭、上臂、肘、腕、手、手指的順序發育。

  3、由粗到細

  粗大運動先發育,精細運動後發育。如3個月以前的嬰兒高興時出現"手舞足蹈",4、5個月嬰兒取眼前玩具用整個手臂,6個月左右嬰兒可用拇指和其餘四指指端取物,9月嬰兒可用拇指和示指拿小糖丸或米粒。

  4、先正後反

  嬰兒手的運動表現為先抓後放,如6個月以後的嬰兒出現倒手,即把一個手的玩具換到另一個手中,此時兒童出現摔玩具現象;兒童先起坐是從坐位站起,後從立位坐下;兒童走路是先向前走而後向後退。

  其次,兒童運動發育的時間性是指由於遺傳和環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各種運動功能有一定的年齡範圍。由於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同一種運動能力的發育出現、成熟年齡,個體差異較大,群體中必然有早發育、平均水平和遲發育的狀況。在統計學上,標準差反映了某一運動能力發育的年齡在群體中的變異程度。如果兒童某項運動指標明顯落後於一般同齡兒童的平均水平,則提示兒童該項運動功能發育的遲緩或由於中樞或外周神經系統異常而致運動障礙。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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