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潤性乳腺癌術後應用化學藥物輔助治療,可以改善生存率。乳腺癌是實體瘤中應用化療最有效的腫瘤之一,化療在整個治療中佔有重要地位。由於手術儘量去除了腫瘤負荷,殘存的腫瘤細胞易被化學抗癌藥物殺滅。一般認為輔助化療應予術後早期應用,聯合化療的效果優於單藥化療,輔助化療應達到一定劑量,治療期不宜過長,以6個月左右為宜,能達到殺滅亞臨床型轉移灶的目的。
浸潤性乳腺癌伴腋淋巴結轉移者是應用輔助化療的指徵。對腋淋巴結陰性者是否應用輔助化療尚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除原位癌及微小癌(<1cm)外均用輔助化療。一般認為腋淋巴結陰性而有高危復發因素者,諸如原發腫瘤直徑大於2cm,組織學分類差,雌、孕激素受體陰性,癌基因HER2有過度表達者,適宜應用術後輔助化療。
常用的有CMF方案
根據病情可在術後儘早(1周內)開始用藥。劑量為環磷醯胺400mg/m',甲氨蝶呤20mg/m2,氟尿嘧啶400mg/m2,均為靜脈注射,在第1及第8天各用1次,為1療程,每4周重複,6個療程結束。因單藥應用阿黴素的效果優於其他抗癌藥,所以對腫瘤分化差、分期晚的病例可應用CAF方案(環磷酞胺、阿黴素、氟尿嘧啶)。環磷酞胺400mg/m2,靜脈注射,第1,8天;阿黴素40mg/m2,靜脈注射,第1天;氟尿嘧啶400mg/m2,靜脈注射第1、8天,每28天重複給藥,共8個療程。化療前病人應無明顯骨髓抑制,白細胞>4×109/L,血紅蛋白>80g/L,血小板>50×109/L。化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每次化療前要查白細胞計數,如白細胞<3×109/L,應延長用藥間隔時間。應用阿黴素者要注意心臟毒性。
術前化療目前多用於III期病例,可探測腫瘤對藥物的敏感性,並使腫瘤縮小,減輕與周圍組織的粘連。藥物可採用CMF或CAF方案,一般用1-2療程。表阿黴素的心臟毒性和骨髓抑制作用較阿黴素低,因而其應用更較廣泛。其他效果較好的有長春瑞賓、紫杉醇、多西紫杉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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