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急性病毒性肝炎的處理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妊娠期輕症肝炎三明市第二醫院中醫科蔣巧燕
處理與非孕患者相同。有黃疸者應立即住院,按重症肝炎處理。
2、妊娠期重症肝炎
保肝治療;預防及治療肝性腦病;防治凝血功能障礙。
3、產科處理
(1)妊娠期:早期患急性肝炎,輕症積極治療,繼續妊娠。慢性活動性肝炎,適當治療後應終止妊娠。中、晚期患急性肝炎,儘量避免終止妊娠,避免手術、藥物對肝臟的影響。加強母兒監護,適時終止妊娠。
(2)分娩期:經陰道分娩增加胎兒感染病毒機率,主張剖宮產。經陰道分娩儘量避免損傷和擦傷,宮口開全後可行胎頭吸引術或產鉗術助產,縮短第二產程。重症肝炎,經控制24小時後剖宮產終止妊娠。
(3)產褥期:不宜哺乳者應及早回奶。回奶禁用雌激素對肝臟有損害的藥物,可口服生麥芽或乳房外敷芒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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