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高測量
無論是矮小還是性早熟患者,治療後每月測量身高是必須的,由於一個月時間內身高變化畢竟較小,需要儘量準確測量。
準確測量身高需要注意“四同”:相同的時間,由於站立或坐起後,人的脊柱的椎間隙會受到壓縮,早晚身高會不同,相同的時間測量才有可比性;相同的測量尺;同一測量者測者,不同的人,尺卡在頭部的鬆緊度會有差別;孩子相同的站立方法(要求脫鞋、腳跟、臀部、肩部和頭部全部靠牆,挺胸、收腹、腰部儘量挺直、兩眼平視,頭部不要過仰,否則測不到頭部的最高點)。
如果在家測量,可在牆上貼一張紙,每次測量後在紙上畫一條線,不需要每測量出具體高度,只需要區分出與上一月的差距即可。在家測量時一定注意尺與地面水平,需要用直角三角尺,或用硬的書本,一條邊貼牆,另一條邊與地面水平。時常會有家長反應,“孩子上個月增長了2CM,這個月怎麼一點沒長?”,主要還是與測量誤差有關。治療時間長一點後,可用幾個月的增長幅度去平均(注意:平時不要過於頻繁測量身高,一般一個月測量一次即可,否則容易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心理壓力過大,不利於長高)。
2、複查時間及專案
對於應用生長素治療者,治療3~6個月後,需要複查甲狀腺素(主要查FT3、FT4和TSH)和血糖。由於治療者多為矮小患者,過去生長速度過慢,甲狀腺素需要量較少,生長明顯加速後,甲狀腺素需要量增加,少數人可能引起甲狀腺素的相對不足。甲狀腺素不足,需要短時間內口服左甲狀腺素片,則會影響生長素的療效(也有少數甲狀腺素調節過度出現甲狀腺素稍高者,此時只要TSH不過低,也般不需要處理,繼續使用生長素常常會自動降至正常)。
越是生長比過去明顯加快者,越需要相對早一點複查,最好3個月就複查,對於性早熟聯合應用生長素者,由於生長速度相對過去不會明顯加快,可考慮6個月左右複查。半年左右複查骨齡,有條件時最好能複查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IGF-1)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結合蛋白-3(IGFBP3)。IGF的複查,既是用藥安全性的重要指標,也是生長素劑量調整的重要指標。國外最新資料表明,根據IGF結果適時調整生長素劑量,治療效果明顯好於傳統方法。之後的複查,一般半年一次即可。
3、生長素停藥指標
對於年齡較小就開始治療者,可在身高達到或略超過同齡人身高時(一般需要2~3年或更長)可暫時先停一段時間,待身高又明顯低於同齡人時再用。對於骨齡較大者,由於治療時間有限,停藥的指標是連續三個月,月生長速率小於4mm時停用(雖然此時應用可能每月還可提高1、2mm,但可用時間已經很少,已經沒有實質意義)。但對於用藥期間身高已經接近正常成年身高者,也可考慮停藥,但停藥前需要詳細評估是否達到治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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