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小兒呼吸科 主治醫師 劉奉琴

  在門診和病房工作中,都會遇到發熱患兒。發熱是疾病的一種表現,而退熱是大部分家長強烈意願,要求醫生用在短時間內退熱,以為不燒了就好了,醫生給開了一針藥就不燒了就是好醫生,吃了退熱藥還是發熱就不是好醫生,有時不得不加入激素退熱。其實發熱是一種通過調動全身免疫系統來對抗疾病的自我保護機制。體溫高低與患兒體質、營養狀況、時間(如早晚、四季)等密切相關,但與病情的嚴重程度不相關,即並不是體溫越高,病情越嚴重,有時反覆高熱3-5天很常見,因此在退熱的過程中,我們應積極尋找治療原發病,單純一味退熱不是目的。
  一、何時應用退燒藥?
  一般溫度腋下超過37.5,定義為發熱。又分為低熱37.5-38℃;中熱38.1-39℃;高熱39.1-41℃;超高熱:41℃以上。≤1周的發熱為急性發熱。對於溫度38.5°C以下的患者,如果精神狀態好,可暫不使用退燒藥,通過物理降溫即可。對於超過38.5°C的患者,則需要應用退燒藥,來減少能量的消耗,避免高熱驚厥等併發症。
  二、兒科常用退熱藥物的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推薦安全性高的兒科適用的退燒藥是兩個經典口服老藥:“對乙醯氨基酚”和“布洛芬”。
  1、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泰諾林):首選,適用於3月齡以上的兒童。兒童常規用量:口服,10-15mg/kg/次,4-6h1次;3-12歲小兒每24h應用小於5次,療程不超過5d。直腸給藥已經不推薦在兒科應用。對乙醯氨基酚合理劑量下安全性高,偶見噁心、嘔吐、出汗、腹痛等,少數可出現皮炎、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過量會造成肝損傷。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對於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兒慎用。一些複方製劑中往往含有“對乙醯氨基酚”這個成分,如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酚麻美糖漿、酚麻美敏混懸液等,但撲熱息痛、泰諾林則是單一的製劑。服用時一定要避免重複用藥。

  2、布洛芬(美林):適用於6月齡以上的兒童。單一的製劑包括美林、芬必得等。布洛芬兒童的推薦用量為每6小時一次,每次5-10mg/kg,每24h最多4次。
  布洛芬退燒作用比較強,退燒過程中可能會導致人體大量出汗,因此使用布洛芬退燒時需注意患兒是否有脫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時可通過靜脈補液。同時,布洛芬通過腎臟排洩,對於腎臟功能不好的患者也要謹慎使用。布洛芬按照推薦劑量使用比較安全,常見不良反應為消化道不良反應。G-6-PD缺乏的患兒可使用“布洛芬”。
  3、賴氨匹林:是阿司匹林與賴氨酸的複鹽,其作用機制與阿司匹林相同。靜脈或肌注給藥,減輕或避免了胃腸反應的發生,解熱作用強、起效快、作用緩和,可作為兒科退熱的常用藥物。用於高熱易驚厥和不能口服給藥患兒。但長期應用可能誘發瑞氏綜合徵可能,甚至誘發過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發作。用於靜脈注射退熱,劑量一般為10-20mg/kg,24小時不得多於4次,間隔時間不得少於4h。
  4、阿司匹林:傳統的解熱鎮痛藥,世界衛生組織不推薦阿司匹林常規用於小兒退熱,建議改用其他類別的退熱藥物。我國兒科已基本不將此類藥物用於退熱,只用於一些特殊的疾病,如川崎病、風溼熱、幼年關節炎等的治療。
  5、雙氯芬酸:為一種新型的強效消炎鎮痛藥,它通過抑制前列腺合成而發揮其藥理作用,具有抗風溼、消炎、鎮痛及解熱作用,鎮痛、消炎及解熱作用比吲哚美辛強2到2.5倍,比阿司匹林強26到50倍,藥效強,不良反應少,劑量小,個體差異小,用於各種炎症所致的發熱。有觀點認為14歲以下兒童禁用。

  6、尼美舒利:新型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解熱藥,藥理作用是抑制環氧化酶活性,阻斷前列腺素類物質的生物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從而起到退熱、抗炎作用,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作用可持續6到8小時。2011年5月國家藥監局發出通知,限制尼美舒利的應用,“禁止其口服制劑應用於12歲以下兒童”。
  退熱藥物名稱
  使用劑量及方法
  適用年齡
  應用
  副作用
  備註
  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泰諾林)
  10-15mg/kg/次,po,q4-6h;3-12歲小兒24h不超5次,療程不超過5d
  3月齡以上
  退熱首選;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兒慎用;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見噁心、嘔吐、出汗、腹痛等,少數可出現皮炎、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過量會造成肝損傷
  安全性高
  布洛芬(美林)
  5-10mg/kg/次,po,q6h,每24h最多4次。
  6月齡以上
  可用於G-6-PD缺乏的患兒;腎功不好慎用
  消化道不良反應
  退熱效果強,出汗多,注意患兒是否有脫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時可通過靜脈補液
  賴氨匹林(賴氨酸+阿司匹林)
  10-20mg/kg/次,iv  OR im,24小時不得多於4次,間隔時間不得少於4h
  靜脈或肌注,兒科常用藥物,適於用於高熱易驚厥和不能口服給藥的患兒
  長期應用可能誘發灰嬰綜合徵,甚至誘發過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發作
  解熱作用強、起效快、作用緩和
  阿司匹林
  僅用於特殊疾病,如川崎病、風溼熱、幼年關節炎等的治療
  雙氯酸芬
  14歲以下兒童禁用
  尼美舒利
  12歲以下兒童禁用
  三、臨床小兒退熱藥的應用原則
  小於3個月的嬰兒不推薦使用退熱藥,可使用物理降溫或作用緩和的中藥來退熱。當體溫低於38.5℃時,一般不用退熱藥,可採用物理降溫的方法來退熱,有反覆發作的熱驚厥者除外。當體溫高於38.5℃時,可採用安全退熱藥來治療,應避免急驟退熱,並警惕可能出現的脫水,必要時靜脈補液。超高熱(>41℃)時,會使腦細胞出現永久性損害,甚至出現其它嚴重併發症,如肺水腫、腦水腫、肝功能衰竭等,嚴重者可導致死亡,故應採用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迅速降溫.
  持續高燒不退的患兒若單一藥物退熱不佳,可交替應用乙醯氨基酚和布洛芬。兩藥交替使用的時間間隔最少2小時。交替使用時,兩藥各自每天最多使用次數仍然是4次。吃藥退燒時要多喝水,加快排洩有利於帶走體內熱量。
  四、小兒退熱藥應用應注意的事項
  (1)小兒體溫調節中樞不完善,因此小兒退熱應以物理降溫為主。
  (2)發熱是機體抵抗疾病的表現形式,應積極查詢病因,治療原發疾病。
  (3)掌握各種解熱鎮痛藥的有效成份,藥物作用特點,不良反應,禁忌證,配伍禁忌等,防止因用藥不當產生機體損害。
  (4)根據小兒退熱藥的特點,合理掌握小兒退熱藥的使用間隔。
  (5)應按時按量服用,不要隨意加大用藥劑量或縮短給藥間隔。
  (6)退熱期間,應囑患兒多飲水,以免因大量出汗引起虛脫。
  (7)一般選用一種退熱藥,療效確實不理想時再考慮聯合。每次用藥後約一小時後複查體溫,判斷退熱效果。
  (8)合理掌握使用療程,退熱即止。
  (9)用藥期間應注意藥物的毒副反應,如血象變化、胃腸反應、肝腎功能損害等。
  (10)重症、高熱持續不退患兒必要時可選用亞冬眠療法。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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