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的絕對適應證:進行性的神經功能障礙伴有神經組織受壓。(神經不穩);骨折脫位或側向不穩、進行性症狀性的後凸畸形。
2、TLICS分型非常重要,是目前脊柱外科界接受度最廣的分型。4分以上有手術指徵。
3、將50%椎管佔位、50%椎體高度丟失、30度的後凸畸形作為手術適應證並沒有充分的依據。對於不伴有後側韌帶複合體及神經損傷的病例,椎管佔位、椎體高度及後凸畸形並非預測結果的指標,不應做為手術干預的指徵。
4、非手術治療儘管出現後凸畸形的風險更大,但是後凸畸形與臨床結果沒有相關性。無神經症狀的爆裂性骨折,手術與非手術臨床結果包括疼痛、功能、生活質量、返回工作崗位等等均沒有明顯的差異。
5、有神經症狀的患者性非手術治療,神經功能也都有一定程度的恢復,手術治療並沒有十分明確的優勢。但手術對進行性神經損傷的病例有優勢。
6、合併脊髓及馬尾綜合症且存在骨塊壓迫者,無論是否存在進行性神經症狀,均應在48小時內減壓。
7、後側韌帶複合體的完整性以及神經功能狀態是胸腰段爆裂性骨折採取手術治療的首要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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