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能否懷孕是很多乙肝女性很關心的問題,妊娠可以加重肝臟負擔,乙肝患者在炎症活動期,肝功不正常時最好不懷孕,應注意避孕。曾患乙肝者經休息治療後症狀消失,肝功恢復正常且保持穩定一定時間至少半年以上,懷孕較為安全。
如果乙肝穩定期時懷孕。在懷孕的第7、8、9月時,每月注射一針高價免疫球蛋白,可以阻斷乙肝的宮內感染。乙肝孕婦分娩後,應對新生兒在生後4-8小時內注射乙肝疫苗和高價免疫球蛋白,在嬰兒1個月、6個月時再注射乙肝疫苗,能有效阻斷母嬰垂直傳播。
乙肝不宜懷孕的六種情況:
1、現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顯的肝功能異常,在沒有使病情穩定以前,最好暫緩懷孕;
2、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肝臟活組織病理檢查證實為肝硬化,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脾臟功能亢進,凝血功能障礙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較為明顯,且肝功能波動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癥;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嚴重的肝外系統表現,如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5、曾有過懷孕史,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
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婦產科疾患不宜懷孕者,如有重複剖宮產史者。
屬於上述6種情況之一的,一定要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懷孕,以保證母嬰平安,並最大限度地阻斷乙肝病毒向下一代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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