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大多數屬低分化鱗癌,惡性程度高,易侵犯鼻咽臨近組織,易發生頸部淋巴結轉移,手術不易切除乾淨;鼻咽部位於頭顱中央,部位隱蔽,且臨近重要的器官組織、神經、血管等,手術暴露極受限制,且手術極易損傷周圍組織,手術的危險性較高,更不可能將鼻咽腫瘤和頸淋巴引流區作連續大片切除手術,故鼻咽癌單獨手術治療效果不佳。
由於鼻咽癌95%屬低分化鱗癌,對放射線具有較高的敏感性,放療又易把鼻咽癌原發病灶和頸淋巴結引流區包括在照射野區域內,放射治療療效較好,其近期療效可達90%以上。
放療後總的五年生存率可達50%以上。此外,對鼻咽癌復發治療的總結亦說明,再次放射治療仍有一定的治療價值。因此,放射治療為首選方案,其次為化療或手術治療。
1、放射治療
原則上採用面頸聯合野即包括鼻咽腔、顱底咽旁間隙及上頸淋巴節,頸部照射有頸部切線野和頸部垂直側野,對臨床Ⅰ~Ⅲ期病人給予根治性放療,對Ⅲ晚期和Ⅳ期病人給予高姑息治療。
近年來採用低溶點鉛塊等中心照射技術使得患者5年生存率與區域性控制率高於常規放療,該技術是先用高分子可塑面膜製成固定模,在模擬機下定位,根據定位片確定放射治療靶區,對於放療後殘灶或區域性復發灶,可採用立體定向放療。
2、手術
放療後殘或區域性復發灶,選擇性手術仍為一有效手段,其適應證:
(1)根治性放療後3個月鼻咽部原發灶殘留,病變侷限。
(2)根治性放療後,頸淋巴結殘留或區域性復發。
3、化療
鼻咽癌化療療效不高,但可以採用同期放化療以增強放療敏感性,有效藥物有順鉑、5-氟脲嘧啶、紫杉醇、環磷醯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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