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育遲緩是指在語言發育期的兒童因各種原因所致在預期的時期內,不能夠與正常兒童同樣用語言符號進行語言理解與表達,與他人的日常生活語言交流也不能與正常兒童同樣進行。是最常見的兒童語言發育問題。
一、病因
1、視覺障礙
先天性失明因視覺傳入被阻斷,對外界事物的視覺感知、視覺聯想和視覺記憶障礙,從而影響兒童語言發育的基本概念理解,導致語言發育遲緩。
2、聽覺障礙
先天性聽力喪失影響聽覺性語言資訊輸入,因聾而啞。根據聽力損失的型別及程度不同,臨床表現也不同(詳見聽覺語言障礙一節)。
3、自閉症
語言障礙是自閉症(Autism)患兒的臨床三聯徵之一,這些患兒語言發育明顯落後於同齡兒童,常發出尖叫聲或無意義的自言自語,對言語指令充耳不聞,或出現反響語言。常出現代名詞反轉現象,他們常把“你”“我”等代名詞說顛倒,把“你的”說成“我的”“我要”說成“你要”,缺乏一般人談話時的一問一答、一來一往的相互交流的特性,時常會出現答非所問,或回答不得要領,音調單一,語調和節律缺乏變化,缺乏情緒的表達。嚴重的自閉症患者終生沒有口語交流。
4、智力低下
智力低下又稱精神發育遲滯,患兒的語言發育取決於其智力發育的水平及性質。通常語言發展的起點遲,發展的速度慢,達到的水平低。口語理解、言語表達、構音運動等方面都比正常兒童遲緩。當他們能夠言語時,在表達自己思想和要求時,也常常表達不清,說話缺乏條理性和連貫性,顛三倒四,使人無法理解其語言的意義。另外,發音不準,吐詞不清也是他們言語上的另一突出特點,這是由於智力發育遲緩兒童的聽語辨別能力低下,以及構音器官的運動也常存在著缺陷,這些均影響了發音的準確性,還有,他們的口吃發病率也要高於正常兒童。
5、發音器官形態異常(先天性脣、顎裂)。
6、運動功能異常(如腦外傷、腦炎後遺症、腦癱等影響構音運動)。
7、語言-言語環境剝奪。
8、特定性語言-言語發育障礙。
9、雙語環境。
二、診斷
語言發育遲緩的標準一般定為語言發展落後於實際年齡水平半年以上,涉及:
1、言語表達延遲;
2、交流能力延遲;
3、對事物或口語理解水平延遲。需要進行語言能力評定,由語言治療師進一步分析結果並做出診斷。
三、治療
被診斷為語言發育遲緩的兒童需要專門的語言治療。這可以在開展了語言治療的醫院進行,也可以到一些專門的特教機構進行訓練。專業的語言治療師根據兒童的情況、評定結果和家庭環境具體分析,制定出訓練計劃。一般採取個體化訓練和集體治療相結合的訓練方式。大多數的兒童需要長期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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