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的131碘治療,主要針對根治性切除術後仍有可疑癌殘留的分化型甲狀腺癌。甲狀腺癌的惡度雖不高,但早期常不易發現,至確診為甲狀腺癌時常已發生區域性或遠端轉移,有少數病歷首先發現的是甲狀腺癌轉移灶。而非原發腫瘤。
由於甲狀腺癌對化療不敏感,故基本不對甲癌做化療已經是業界共識。
甲狀腺癌出現區域性或遠端轉移時,根治性切除可能不徹底或無法行根治性切除,故在切除甲狀腺後,行大劑量131I治療是甲狀腺癌的最佳治療方法。甲狀腺癌轉移灶具有特異性吸收碘的功能,儘管攝碘率低,但仍高於身體其它組織,特別在消除甲狀腺(或清甲)後,部分病灶還可由於甲狀腺組織的消除而攝碘功能增加。因此,該種治療具有較好的靶向性。實際上,甲癌的高治癒率和低複發率與該項技術的出現關係十分密切。
131碘口服後由腸道吸收,隨血流到身體的各個部位。因此,凡有轉移灶的部位均有131碘進入,加之增生旺盛的轉移灶對射線也特別敏感,這就夠成了131碘治療甲狀腺癌轉移灶的基本條件。國外與20世紀40年代開始應用131碘治療分化型甲狀腺癌轉移灶,我國甲狀腺轉移癌的131碘治療開始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目前該治療方法已逐漸為臨床醫生和病人所接受。
適應證
(1)分化型甲狀腺癌,轉移灶具有攝碘功能:
(2)分化型甲狀腺癌,術後區域性有殘留病灶:
(3)分化型甲狀腺癌,術中發現瘤體已穿破包膜,顯微鏡下有淋巴結浸潤,或不能除外顯微鏡水平的轉移:
(4) 分化型甲狀腺癌,術後,大劑量131碘治療後病灶不在攝131碘,可能是病灶已治癒也可能是病理型別有改變,如是病理型別有改變,可試用維A酸誘導再分化後繼續治療:
(5) 分化型甲狀腺轉移癌,131碘治療後復發:
(6) 病員一般情況良好,肝,腎功能無異常,白細胞不低於3000以下。
開始時間:通常我們建議患者在術後一月開始碘131治療。這樣做,不僅給切口癒合留足了時間,也能將體內的碘消耗殆盡,使甲狀腺癌細胞處於對碘的飢餓狀態。特別提醒……術後到開始碘131治療期間禁食碘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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