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科 副主任醫師 楊志祥

  針對轉移分化型甲狀腺癌,放射性碘(131I)治療可以根除腫瘤細胞,且效果明顯。然而,即使予以足量的促甲狀腺激素刺激,同時避免過量碘攝入,僅2/3轉移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可攝入大量碘,治癒率僅42%。放射碘治療無效的患者預期生存3-5年,而且缺少相應藥物的治療。

  由於缺乏放射碘抵抗分化型甲狀腺癌的診治共識,治療一度受阻。為此,專家組於2012年9月就診斷和治療方式進行了商討。

  放射碘抵抗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大致分為以下四類:

  1、初始治療時病灶無攝碘功能的轉移灶患者

  以下患者不能從放射碘治療中獲益:明確病灶,放射碘全身掃描時無攝碘功能;病灶具有攝碘功能,但放射碘治療掃描後不能獲益。

  2、病灶轉移灶前有攝碘功能之後喪失的患者

  這類人群有多個轉移灶,攝碘功能喪失可能是因為分化較好具有攝碘功能的細胞被根除,而分化較差攝碘功能喪失的癌細胞發生轉移。

  3、部分病灶有攝碘功能部分無攝碘功能的患者

  多見於多發性轉移患者,一般是通過124I、18-FDG作為示蹤劑進行PET-CT掃描或者放射碘診斷性全身CT掃描來明確,其轉移灶的攝碘功能會進一步喪失(尤其是能夠攝取18-FDG),放射碘治療不能使其獲益。

  4、病灶有攝碘功能但轉移灶還在進一步發展的患者

  共識明確指出,如果足量放射碘治療後病變仍在惡化,繼續治療無效。放射性碘治療期間,主要是通過影像學(CT或MRI)和功能學(病灶碘攝取和血清甲狀腺球蛋白測定)觀察腫瘤的反應。評估方法多樣化,但可能存在一些差異,比如影像學顯示攝碘能力下降,但血清甲狀腺球蛋白濃度卻又增加,這時就要對病情進行全面評估。

  目前有些狀況仍無法解釋,比如部分患者其轉移灶均有攝碘功能,但數個放射碘治療後,卻不能治癒(根據RECIST標準,這些患者病變亦無進展)。這部分患者繼續放射碘治療的治癒概率較低,且副作用會逐步增多,比如二次腫瘤和白血病的發生風險。

  這批患者(尤其接受了600mCi治療量)能否歸為放射碘抵抗,是否終止放射碘治療,目前仍存在爭議。支援繼續放射碘治療主要基於先前療程反應:持續顯著的攝碘功能,18F-FDG攝取率降低及不良反應少。如果PET-CT顯示病灶18F-FDG攝取量較高,放射碘治療完全有效的可能性則減小;因此發現病灶有攝取18F-FDG功能或者功能增強時,應該避免放射碘治療。

  最後,不能行甲狀腺切除術的患者通常不建議進行放射碘治療,因為甲狀腺的存在導致攝碘功能無法評估,放射碘治療無效,這類患者應該按放射碘抵抗進行管理。

  一旦放射碘治療結束,患者應該進行嚴密隨訪,主要對頸、胸、腹部及骨盆進行18F-FDG-PET CT或普通CT掃描。據疾病進展情況確定隨訪間隔。如果病情出現進展,隨訪間隔最多一年。

  以下幾個指標決定患者進行系統治療還是臨床試驗治療:腫瘤大小、疾病進展、症狀、發生區域性併發症風險高。如果病人出現多個轉移灶,面積大於1-2cm,且12月內有進展,可以考慮系統治療;相反,如果無轉移或者轉移灶面積小於1cm,且沒有證據顯示病情進展,建議嚴密隨訪。

  轉移灶病變比較大且無攝碘功能,PET-CT顯示能攝取18F-FDG,疾病無進展,建議系統治療,但僅限於頻繁隨訪(至少2-3月做一次影像學檢查)不可行,或者有較高的併發症發生風險。

  基於以上共識,針對分化型甲狀腺癌並遠處轉移的患者,我們提出一個管理治療流程(如圖1)。針對該類患者,選擇適當方法進行區域性治療(手術、區域性外照射、熱消融)或放射碘治療,也可兩者兼用,前提是病灶具有攝碘功能。一旦出現一個或者多個病灶無攝碘功能或者病灶進一步惡化,患者則被定義為放射碘抵抗型,此時不推薦放射碘治療。若轉移灶較大並持續惡化,則選擇系統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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