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血管瘤以往的觀念是等待觀察,但是這種觀念需要改變。應該改變為早期積極干預,因為等待觀察很難確定消退的時間和消退的程度,這樣往往會給許多患兒和家長帶來嚴重的心理負擔。嬰幼兒血管瘤在臨床上分為3期:快速生長期(0-1歲),消退期(1-5歲)和消退完成期(5-10歲)。根據臨床表現又分為:表淺型、深在型和混合型。對於表淺型的嬰幼兒血管瘤首選治療是口服普萘洛爾,其次是噻嗎洛爾溶液溼敷。深在型的血管瘤首選口服普萘洛爾,混合型的可選擇口服普萘洛爾和噻嗎洛爾溶液溼敷。因為鐳射的穿透深度有限,鐳射適合於表淺型血管瘤或混合型的表層血管瘤。手術治療適合於消退期血管瘤的殘存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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