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素痣是最常見的面板良性腫瘤,依據組織病理可分為皮內痣。混合痣。交界痣(最易發生癌變)。色素痣可發生於任何部位,以顏面等暴露區域為多發,影響美觀,而且又易發生癌變,有礙健康。所以治療時應根據色素痣的型別、大小、部位、有無惡變體徵以及患者的治療動機來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
色素痣的治療總體上可分為手術和非手術兩大類。
手術治療可是適用於任何型別的色素痣,並同時可進行病理檢查為治療首選。
一、面積較小的色素痣,可接行直梭形切除美容縫合,愈後疤痕不明顯。
二、面積較大或部位特殊且無惡變體徵者可行分期分次切除、面板軟組織擴張術,儘可能不做植皮手術,愈後影響美觀。(分次切除為首選)
三、若出現以下惡變體徵者應及時行切除或擴大切除術:
1、體積突然增大
2、顏色加深
3、表面出現糜爛、潰瘍、腫脹、反覆感染
4、自覺疼痛或瘙癢
5、周圍出現衛星病灶。
若切除面積較大,不能直接縫合者,可行鄰近皮瓣轉移或植皮修復創面。
非手術治療具有避免手術痛苦的優點,但適應症較為侷限,可適用於面積較小且表淺的黑子。
常用方法有鐳射、冷凍等。但反覆的物理、化學刺激易誘發色素痣癌變,經此方法治療不徹底者,應及時切除送檢。總體來講,色素痣的治療應堅持“不治則已,治則徹底” 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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