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腦性癱瘓簡稱腦癱,是指患兒出生前到生後1個月內各種原因所引起的,腦損傷或發育缺陷所致的運動障礙及姿勢異常。腦癱治療的最中目標是讓受損的神經細胞功能得到最大限度恢復!人類大腦發育並不是一成不變,可受神經訊號傳導進行神經系統的結構調整和重組能力的影響。這也為腦癱的治療提供了希望。
那麼,如何才能讓腦癱患者的神經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復呢?
嬰幼兒期是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出生時腦質量約370 g,6個月時腦質量約為出生時的2倍(600~700 g);2歲時達3倍(900~1000 g);7歲時已接近成人腦質量。在代表神經功能發育的突觸產生方面,2歲前突觸產生數目多於成年後突出產生的數目總和。因此,人們視嬰幼兒期為大腦發育的關鍵期。在這一時期,大腦不僅發育快,而且具有很強的可塑性。
腦的可塑性是指腦結構損傷所致的神經缺陷的功能性適應。可表現為功能的可變更性和代償性。可變更性是指某些細胞的特殊功能可以變更,如視覺系統細胞移植到其他器官系統後,視覺細胞可改變它的功能和周圍其他細胞在一起發揮新的作用,並表現有足夠的功能。代償性是指一些細胞能代替另一些細胞的功能,如在神經元損傷後,受損神經元的某些功能,可由鄰近神經元代償,功能得以恢復。
根據以上理論,當大腦在出生前後受到損傷後,在腦發育的關鍵期內及早的干預治療,有可能使沒有受到損傷的腦神經細胞替代已經受損的神經細胞功能,使神經功能重塑,達到腦癱的治療目的。臨床觀察也表明,腦癱患兒的診斷治療年齡越小,療效越好!
然而,大多數腦癱患兒在1~2歲症狀明顯出現後才被診斷,給患兒早期的治療研究帶來一定困難。延遲診斷是影響腦癱愈後的一個重要不良因素。
分析我國腦癱患者延遲診斷的影響因素髮現。患兒家長的受教育程度低、患兒生活在農村是導致腦癱患兒延遲診斷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加強對高危兒童群體家長的科普教育,努力提高我國腦癱患兒的早期診斷率。腦癱的病因具有多樣性和複雜性。導致患兒腦癱的主要因素有產前、產時和產後三個階段。
(1)產前因素:包括父母近親結婚,有智力低下家庭史,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母親孕期用藥史,射線暴露史,孕期感染,多胎妊娠,先兆子癇等;
(2)產時因素:異常分娩,胎兒窘迫,出生窒息,缺氧缺血性腦病,顱內出血;早產,過期妊娠,低出生體重,4000g以上巨大胎兒等;
(3)產後因素:新生兒期非感染性疾病,意外受傷,吸吮無力,餵養困難等。當患兒出生前後有以上情況時,家長應高度重視患兒的發育情況。並定期到有經驗的兒科醫生處進行發育評估,以期做到對腦癱患兒的早診斷、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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