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指南。
(一)肺癌(lung cancer)重慶醫科大學附屬永川醫院腫瘤內科石學軍
全稱為原發性支氣管肺癌,起源於支氣管粘膜、腺體或肺泡上皮的肺部惡性腫瘤。
1.小細胞肺癌(small cell lung cancer,SCLC)
一種特殊病理學型別的肺癌,明顯遠處轉移傾向,多數病人對放化療敏感,但預後較差。
2.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
除小細胞肺癌以外其他病理學型別的肺癌,包括鱗狀細胞癌、腺癌、大細胞癌等。在生物學行為和臨床病程方面具有一定差異。
(二)中心型肺癌(central lung cancer)
生長在肺段支氣管開口及以上的肺癌。
(三)周圍型肺癌(peripheral lung cancer)
生長在肺段支氣管開口以遠的肺癌。
(四)隱性肺癌(occult lung cancer)。
痰細胞學檢查發現癌細胞,影像學和纖維支氣管鏡未發現病變的肺癌。
二縮略語
CEA:癌胚抗原(carcinoembryonic antigen)
NSE:神經特異性烯醇化酶(neurone specific enolase)
CYFRA21-1:細胞角蛋白片段19(cytokeratin fragment)
三規範化診治流程
圖1肺癌規範化診治流程
四診斷依據
有5%-15%的患者無症狀,這類病人一般在常規體檢(如胸部影像學檢查)時發現。
就診時可疑病人:
患者常見症狀:咳嗽、咯血、胸痛及發熱,另外注意體重。
(一)胸內肺內引起的症狀和體徵
①咳嗽―一般為刺激性乾咳:早期症狀,無痰或少痰。
但性質可如下:
高調金屬音性咳嗽或刺激性嗆:表明腫瘤已經引起支氣管狹窄。但病人多未就診。
咳大量黏液痰:患者可能為細支氣管-肺泡細胞癌。
②咯血:多見於中央型肺癌。
◇痰中帶血、血痰―原因腫瘤向管腔內生長,區域性組織少量壞死。
◇大咯血―原因腫瘤表面糜爛嚴重侵蝕大血管。
③氣短喘鳴表明以下幾種情況:
1腫瘤已經引起支氣管狹窄(聽診時可發現侷限或單側哮鳴音)。
2腫瘤轉移至到肺門淋巴結致使腫大的淋巴結壓迫主支氣管或隆突。
3轉移至胸膜引起胸腔積液,或轉移至心包引起心包積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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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發熱
◇多數發熱的原因―由於腫瘤引起的阻塞性肺炎,抗生素治療效果不佳。
◇腫瘤組織本身引起的癌性發熱―多為低熱。
⑤體重下降
往往提示惡性疾病的可能。
(二)胸內肺外擴充套件引起的症狀和體徵
①胸痛近半數患者有模糊或難以描述的胸痛或鈍痛―原因:腫瘤細胞侵犯或阻塞性炎症波及部分胸膜或胸壁引起。
1胸部不規則的鈍痛或隱痛,且呼吸、咳嗽時加重―考慮腫瘤細胞侵犯到位於胸膜附近。
2肋骨、脊柱有壓痛點,與呼吸、咳嗽無關―考慮肋骨、脊柱受癌細胞侵犯。
3胸痛沿肋間神經分佈區―考慮其肋間神經受癌細胞侵犯。
另外患者上肢內側放射的火灼樣疼痛,在夜間尤甚,考慮腫瘤壓迫臂叢神經造成。
②聲音嘶啞癌腫直接壓迫或轉移致縱隔淋巴結壓迫喉返神經(多見左側神經)。
③吞嚥困難此時病變累及食管―癌腫侵犯或壓迫食管,特別注意:當患者吞嚥苦難伴難治的肺炎考慮:癌性氣管-食管瘻導致肺部感染。
④胸水約1O%的患者有不同程度的胸水,通常提示腫瘤轉移累及胸膜或肺淋巴迴流受阻。
本病兩大具有特點臨床臨床綜合徵:
①患者出現頭面部水腫、頸部腫脹,前胸壁淤血及靜脈曲張,患者常主訴領口進行性變緊,感頭痛及頭暈―考慮上腔靜脈阻塞綜合徵,原因:上腔靜脈迴流受阻,即附近腫大的轉移性淋巴結壓迫或右上肺的原發性肺癌侵犯,以及腔靜脈內癌栓阻塞。
②患者出現眼瞼下垂、瞳孔縮小、眼球內陷,同側額部與胸壁少汗或無汗―考慮Horner綜合徵(稱之:肺尖部肺癌、肺上溝瘤、Pancoast瘤),原因:腫瘤壓迫頸部交感神經(同側病變引起同側體徵)。
(三)胸外轉移引起的症狀和體徵
胸腔外轉移的症狀、體徵可見於3%-10%的患者。以小細胞肺癌居多。
轉移至中樞神經系統―引起顱內壓增高,如頭痛,噁心,嘔吐,精神狀態異常。少見的症狀為癲癇發作,偏癱,小腦功能障礙,定向力和語言障礙。此外還可有腦病,小腦皮質變性,外周神經病變,肌無力及精神症狀。
②轉移至骨骼發生率非常高,且最常見為脊柱轉移,可壓迫椎管引起區域性壓迫和受阻症狀。餘轉移可引起骨痛和病理性骨折。大多為溶骨性病變,少數為成骨性。
③轉移至腹部部分小細胞肺癌可轉移到胰腺,表現為胰腺炎症狀或阻塞性黃疸。其他細胞型別的肺癌也可轉移到胃腸道、腎上腺和腹膜後淋巴結,多無臨床症狀,依靠CT、MRI或PET作出診斷。
④轉移至淋巴結鎖骨上淋巴結是肺癌轉移的常見部位,可毫無症狀。典型者多位於前斜角肌區,固定且堅硬,逐漸增大、增多,可以融合,多無痛感。
(四)胸外表現
指肺癌非轉移性胸外表現或稱之為副癌綜合徵(Paraneoplastic syndrome),肺癌副綜合徵往往易被忽略,在肺癌中發生較高,原因是:癌細胞產生的某些特殊激素、抗原、酶或代謝產物而引起的臨床表現,與肺癌所致的直接侵蝕、轉移、阻塞壓迫無關。這類症狀和體徵表現於胸廓以外各臟器,當肺癌被切除或有效治療後,症狀可緩解,肺癌復發時再現。
主要為以下幾方面表現。
1.肥大性肺性骨關節病常見於肺癌,也見於侷限性胸膜間皮瘤和肺轉移癌(胸腺、子宮、前列腺轉移)。多侵犯上、下肢長骨遠端,發生杵狀指(趾)和肥大性骨關節病。
2.異位促性腺激素合併異位促性腺激素的肺癌不多,大部分是大細胞肺癌,主要為男性輕度乳房發育和增生性骨關節病。
3.分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樣物小細胞肺癌或支氣管類癌是引起庫欣綜合徵的最常見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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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型別,很多患者在瘤組織中甚至血中可測到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增高。
4.分泌抗利尿激素不適當的抗利尿激素分泌可引起厭食,噁心,嘔吐等水中毒症狀,還可伴有逐漸加重的神經併發症。其特徵是低鈉(血清鈉<135mmol /L=,低滲(血漿滲透壓<280mOsm/kg=。
5.神經肌肉綜合徵包括小腦皮質變性、脊髓小腦變性、周圍神經病變、重症肌無力和肌病等。發生原因不明確。這些症狀與腫瘤的部位和有無轉移無關。它可以發生於腫瘤出現前數年,也可與腫瘤同時發生;在手術切除後尚可發生,或原有的症狀無改變。可發生於各型肺癌,但多見子小細胞未分化癌。
6.高鈣血癥可由骨轉移或腫瘤分泌過多甲狀旁腺素相關蛋白引起,常見於鱗癌。患者表現為嗜睡,厭食,噁心,嘔吐和體重減輕及精神變化。切除腫瘤後血鈣水平可恢復正常,血鈣再次升高可考慮腫瘤復發。
7.類癌綜合徵類癌綜合徵的典型特徵是面板、心血管、胃腸道和呼吸功能異常。主要表現為面部、上肢軀幹的潮紅或水腫,胃腸蠕動增強,腹瀉,心動過速,喘息,瘙癢和感覺異常。這些陣發性症狀和體徵與腫瘤釋放不同的血管活性物質有關,除了5-羥色胺外,還包括緩激肽、血管舒緩素和兒茶酚胺。
此外,還可有黑色棘皮症及皮肌炎、掌跖面板過度角化症、硬皮症,以及栓塞性靜脈炎、非細菌性栓塞性心內膜炎、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毛細血管病性滲血性貧血等肺外表現。
(四)輔助檢查。
1.血液生化檢查
對於原發性肺癌,無特異性血液生化檢查。肺癌病人血液鹼性磷酸酶或血鈣升高考慮骨轉移的可能,血液鹼性磷酸酶、穀草轉氨酶、乳酸脫氫酶或膽紅素升高考慮肝轉移可能。
2.腫瘤標誌物檢查
(1)CEA:30%~70%肺癌患者血清中有異常高水平的CEA,但主要見於較晚期肺癌患者。目前血清中CEA的檢查主要用於估計肺癌預後以及對治療過程的監測。
(2)NSE:是小細胞肺癌首選標誌物,用於小細胞肺癌的診斷和監測治療反應,根據檢測方法和使用試劑的不同,參考值不同。
(3)CYFRA21-1:是非小細胞肺癌的首選標記物,對肺鱗癌診斷的敏感性可達60%,根據檢測方法和使用試劑的不同,參考值不同。
3.影像學檢查
(1)胸部X線檢查:
應包括胸部正位和側位片。在基層醫院,胸部正側位片仍是肺癌初診時最基本和首選的影像診斷方法。一旦診斷或疑診肺癌,即行胸部CT檢查。
(2)CT檢查:
胸部CT是肺癌的最常用和最重要的檢查方法,用於肺癌的診斷與鑑別診斷、分期及治療後隨診。有條件的醫院在肺癌病人行胸部CT掃描時範圍應包括腎上腺。應儘量採用增強掃描,尤其是肺中心型病變的患者。另外CT是顯示腦轉移瘤的基本檢查方法,有臨床症狀者或進展期病人應行腦CT掃描,並儘可能採用增強掃描。
(3)超聲檢查
主要用於發現腹部重要器官及腹腔、腹膜後淋巴結有無轉移,也用於頸部淋巴結的檢查。對於貼鄰胸壁的肺內病變或胸壁病變,可鑑別其囊實性及進行超聲引導下穿刺活檢;超聲還常用於胸水抽取定位。
(4)骨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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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肺癌骨轉移檢出的敏感性較高,但有一定的假陽性率。可用於以下情況:肺癌的術前檢查;伴有區域性症狀的病人。
(5)進一步檢查(可考慮轉院檢查)
①疑難病例;②患者要求採取更全面的影像檢查;③臨床需要進一步的影像檢查時:如欲判斷胸壁或縱隔是否受侵;顯示肺上溝瘤的範圍;鑑別腫瘤復發、放射治療後纖維化;排除顱內轉移等需行MRI,在進行肺癌後分期及治療後隨診需行PET-CT檢查。
4.組織細胞學檢查
(1)痰細胞學檢查
目前肺癌簡單方便的無創診斷方法,連續塗片檢查可提高陽性率約達60%,是可疑肺癌病例的常規診斷方法。
(2)纖維支氣管鏡檢查
肺癌診斷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對於肺癌的定性定位診斷和手術方案的選擇有重要的作用。對擬行手術治療的患者為必需的常規檢查專案。
而經支氣管鏡穿刺活檢檢查(TBNA),雖利於治療前分期,但因技術難度和風險較大,有需要者應轉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
(3)其他
如經皮肺穿刺活檢、胸腔鏡活檢、縱隔鏡活檢、胸水細胞學檢查等,在有適應證的情況下,可根據現有條件分別採用以協助診斷。
CT引導下肺穿刺活檢是肺癌的重要診斷技術,有條件的醫院可將其用於難以定性的肺內病變的診斷,以及臨床診斷肺癌需經細胞學、組織學證實而其它方法又難以取材的病例。
五診斷標準
(一)臨床診斷。
根據臨床症狀、體徵及影像學檢查,符合下列之一者可作為臨床診斷:
1.胸部X線檢查發現肺部孤立性結節或腫物,有分葉或毛刺。
2.肺癌高危人群,有咳嗽或痰血,胸部X線檢查發現侷限性病變,經積極抗炎或抗結核治療(2-4周)無效或病變增大者。
3.節段性肺炎在2~3月內發展成為肺葉不張,或肺葉不張短期內發展成為全肺不張。
4.短期內出現無其他原因的一側增長性血性胸水,或一側多量血性胸水同時伴肺不張者或胸膜結節狀改變者。
5.明顯咳嗽、氣促,胸片顯示雙肺粟粒樣或瀰漫性病變,可排除粟粒型肺結核、肺轉移瘤、肺黴菌病者。
6.胸片發現肺部腫物,伴有肺門或縱隔淋巴結腫大,並出現上腔靜脈阻塞、喉返神經麻痺等症狀,或伴有遠處轉移表現者。
注意:臨床診斷肺癌病例不宜做放化療,也不提倡進行試驗性放化療。
(二)確診。
經細胞學或組織病理學檢查可確診為肺癌。
1.肺部病變可疑為肺癌,經過痰細胞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檢查,胸水細胞學檢查,胸腔鏡、縱隔鏡活檢或開胸活檢明確診斷者。痰細胞學檢查陽性者建議除外鼻腔、口腔、鼻咽、喉、食管等處的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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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肺部病變可疑為肺癌,肺外病變經活檢或細胞學檢查明確診斷者。
附:鑑別診斷
(一)良性腫瘤。
常見的有肺錯構瘤、支氣管肺囊腫、巨大淋巴結增生、炎性肌母細胞瘤、硬化性血管瘤、動靜脈瘻和肺隔離症等。這些良性腫瘤的病變在影像檢查上,均各有其特點,若與惡性腫瘤不易區別時,應考慮手術。
(二)結核性病變。
肺部疾病中較常見也是最容易與肺癌相混淆的病變。臨床上容易誤診誤治或延誤治療。對於臨床上難於鑑別的病變,應反覆做痰液檢查、纖維支氣管鏡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直至開胸探查。在明確病理或細胞學診斷前禁忌行放化療,但可進行診斷性抗結核治療及密切隨訪。
(三)肺炎。
大約有1/4的肺癌早期以肺炎的形式出現。對起病緩慢,症狀輕微,抗炎治療效果不佳或反覆發生在同一部位的肺炎應高度警惕有肺癌可能。
(四)其他。
包括髮生在肺部的一些少見和罕見的良惡性腫瘤,術前往往難以鑑別。
六肺癌的分類和分期
(一)肺癌的分類。
WHO肺癌組織學分類(2004),見後。
(二)肺癌的分期。
肺癌TNM分期中T、N、M的定義(UICC 2002)
原發腫瘤(T)
TX原發腫瘤不能評估,或痰、支氣管沖洗液找到癌細胞但影像學或支氣管鏡沒有可見的腫瘤。
T0沒有原發腫瘤的證據。
Tis原位癌。
T1腫瘤最大徑≤3 cm,周圍被肺或髒層胸膜所包繞,支氣管鏡下腫瘤侵犯沒有超出葉支氣管(即沒有累及主支氣管)。
T2腫瘤大小或範圍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腫瘤最大徑>3 cm;累及主支氣管,但距隆突≥2 cm;累及髒層胸膜;擴充套件到肺門的肺不張或阻塞性肺炎,但不累及全肺。
T3任何大小的腫瘤已直接侵犯了下述結構之一者:胸壁(包括肺上溝瘤)、膈肌、縱隔胸膜、心包;或腫瘤位於距隆突2 cm以內的主支氣管,但尚未累及隆突;或全肺的肺不張或阻塞性肺炎。
T4任何大小的腫瘤已直接侵犯了下述結構之一者:縱隔、心臟、大血管、氣管、食管、椎體、隆突;同一肺葉內出現多個病灶或惡性胸水。
區域淋巴結(N)
NX區域淋巴結不能評估。
N0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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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轉移至同側支氣管旁淋巴結和/或同側肺門淋巴結,和肺內淋巴結,包括原發腫瘤直接侵犯。
N2轉移至同側縱隔和/或隆突下淋巴結。
N3轉移至對側縱隔、對側肺門淋巴結、同側或對側斜角肌或鎖骨上淋巴結。
遠處轉移(M)
MX遠處轉移不能評估。
M0無遠處轉移。
M1有遠處轉移。
肺癌國際TNM分期
分期 TNM
隱性肺癌
0
IA
IB
IIA
IIB TX,N0,M0
原位癌
T1, N0, M0
T2, N0, M0
T1, N1, M0
T2, N1, M0 IIIB T4, N0, M0
T4, N1, M0
T4, N2, M0
T1, N3, M0
T2, N3, M0
IIIA T3, N0, M0
T1, N2, M0
T2, N2, M0
T3, N1, M0
T3, N2, M0 IV T3, N3, M0
T4, N3, M0
任何T,任何N, M1
小細胞肺癌分期採用美國退伍軍人醫院分期:
侷限期:腫瘤侷限於一側胸腔內,包括有鎖骨上或前斜角肌淋巴結轉移和同側胸腔積液。
廣泛期:病變超過侷限期。
七治療
治療原則。
臨床上應採取綜合治療的原則。即根據病人的機體狀況,腫瘤的細胞學、病理學型別,侵犯範圍(病期)和發展趨向,有計劃地、合理地應用現有的治療手段,以期最大幅度地根治、控制腫瘤,提高治癒率,改善病人的生活質量。對擬行放、化療的病人,應做Karnofsky或ECOG評分(見附錄A)。
目前肺癌的治療仍以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為主。
(一)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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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術治療原則
在任一非急診手術治療前,應根據診斷要求完成必要的影像學等輔助檢查,並對肺癌進行c-TNM分期,以便於制訂全面、合理和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1)應由以胸外科手術為主要專業的外科醫師來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和制訂手術方案。儘量做到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儘量保留有功能的肺組織。
如身體狀況允許,則行肺葉切除或全肺切除術。
如患者的腫瘤能手術切除且無腫瘤學及胸部手術原則的限制,可以選擇電視輔助胸腔鏡外科手術(VATS),但其對裝置條件要求高,技術難度及風險大,對有需要的患者應轉上級醫院進行手術。
如身體狀況不允許,則可以行侷限性切除[肺段切除(首選)或楔形切除],此時亦可選擇VATS術式。
(2)肺癌完全性切除手術應常規進行肺門和縱隔各組淋巴結(N1和N2淋巴結)切除並標明位置送病理學檢查,最少對3個縱隔引流區(N2站)的淋巴結進行取樣或行淋巴結清掃。
如腫瘤的解剖位置合適且能夠保證切緣陰性,儘可能行保留更多肺功能的袖狀肺葉切除術,它優於全肺切除術。
如腫瘤侵及心包外肺動脈臨床上定義為T2,鼓勵技術成熟的醫院開展肺動脈成形術以免於全肺切除。對侵犯隆突部位腫瘤可行全肺切除及隆突切除成形或重建術的病例應轉上級醫院進行手術。
(3)對肺癌完全性切除術後復發或孤立性肺轉移者,排除遠處轉移情況下,可行餘肺切除或病肺切除。
I期和II期的患者如經胸外科醫生評估認為不能手術,則可改行根治性放療和/或全身化療。
2.下列情況可行手術治療(手術適應證)
(1)Ⅰ、Ⅱ期和部分Ⅲa期(T3N1M0;T1-2N2M0可完全性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和部分小細胞肺癌(T1-2N0~1M0)。
(2)經新輔助治療(化療或化療加放療)後有效的N2非小細胞肺癌。
(3)部分Ⅲb期非小細胞肺癌(T4N0-2M0)如能區域性完全切除腫瘤者,包括侵犯上腔靜脈、其它毗鄰大血管、心房、隆凸等。
①部分Ⅳ期非小細胞肺癌,有單發腦或腎上腺轉移者。
②臨床高度懷疑肺癌,經各種檢查無法定性診斷,臨床判斷可完全性切除者,可考慮手術探查。
3.下列情況不應進行手術治療(手術禁忌證)
(1)絕大部分診斷明確的Ⅳ期、大部分Ⅲb期和部分Ⅲa期非小細胞肺癌,及分期晚於T1-2N0-1M0期小細胞肺癌病人。
(2)心肺功能差或合併其他重要器官系統嚴重疾病,不能耐受手術者。
(二)放射治療(如無放療條件應轉上級醫院治療)
肺癌放療包括根治性放療、同步放化療、姑息性放療、術前和術後放療等。
1.原則
(1)應在外科、放療科、腫瘤內科和/或呼吸內科共同討論後決定肺癌患者的治療方案。
(2)除急診情況外,應在治療前完成必要的輔助檢查和全面的治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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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心肺疾患等原因不能手術患者,如果一般狀況和預期壽命允許,放療應以治癒為目的。
(4)接受根治性放療或化放療的患者,應儘量避免因為暫時和可處理的毒性反應而中斷治療或減少劑量。這些毒性反應包括3度食管炎、血液學毒性等。應在毒性出現前對患者進解釋。
(5)對於可能治癒的患者,治療休息期間也應予以細心的監測和積極的支援治療。
(6)術後放療設計應參考患者手術病理報告和手術記錄。
2.治療效果
放射治療的療效評價參照WHO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或RECIST療效評價標準(見附錄D)。
3.防護
採用常規的放療技術,應注意對肺、心臟和脊髓的保護,以避免對它們的嚴重放射性損傷。急性放射性肺損傷參照RTOG分級標準(見附錄E)。
4.三維適形放療技術(3DCRT)和調強放療技術(IMRT)是目前較先進的放療技術。如肺癌患者經濟條件允許可轉上級醫院治療。
(三)化學治療。
肺癌化療分為根治性化療、姑息性化療、新輔助化療(術前)、輔助化療(術後)、區域性化療和增敏的化療。
1.治療原則
(1)必須掌握臨床適應證。
(2)必須強調治療方案的規範化和個體化。
2.治療效果
化學治療的療效評價參照WHO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或RECIST療效評價標準(見附錄B)。
3.常用方案
(1)非小細胞肺癌
一線治療
①對於晚期、不可治癒性疾病,含順鉑的化療方案優於最佳支援治療:可延長中位生存6-12周,1年生存率提高1倍(提高的絕對值約10-15個百分點)。
②化療適用於PS:0-2分的晚期或復發的NSCLC患者。
③首選兩藥聯合方案(含鉑類藥物)。
④對於PS為2或老年患者,單藥治療或含鉑的聯合(一般狀況好的)治療是合理的選擇。
⑤全身化療不適用於PS為3或4的患者。
⑥對於區域性晚期NSCLC,化放療優於單用放療,且同步化放療似乎優於序貫化放療。
⑦順鉑或卡鉑與以下任何一種藥物聯合都是有效的:紫杉醇、多西他賽、吉西他濱、長春瑞濱。
4個-6個週期,如:NVB+DDP(去甲長春花鹼/順鉑),PTX+CBP(紫杉醇/卡鉑),DDP+GEM(順鉑/吉西他濱),DDP+TXT(順鉑/多西紫杉醇)等。
肺癌術後輔助化療方案參考如下:
已廣泛應用的化療方案 給藥計劃
順鉑75mg/m2,dl(或總量分3天給予)
長春瑞濱25-30mg/ m2,d1、8? 每28天重複,共化療4週期
順鉑75-80mg/m2,dl
長春瑞濱25-30mg/m2,d1+8 每21天重複,共化療4週期
順鉑100mg/m2,dl
依託泊苷100mg/m2,d1-3 每28天重複,共化療4週期
順鉑80mg/m2,dl、22、43、64
長春花鹼4mg/m2,d1、8、15、22、d43以後每2周1次 每21天重複,共化療4週期
存在其他合併症或不能耐受順鉑的患者的化療方案 給藥計劃
吉西他濱1,000 mg/m2,d1、8、15
卡鉑AUC5,d1 每28天重複,共化療4週期
紫杉醇200mg/m2,d1
卡鉑AUC6,d1 每21天重複
多西他賽75mg/m2
卡鉑AUC6 每21天重複
吉西他濱1,000mg/m2,d1、8
多西他賽85 mg/m2,d8 每21天重複,共化療8週期
多西他賽85 mg/m2,d8 每21天重複,共化療8週期
二線治療
在一線治療期間或之後疾病進展的患者,單藥多西他賽可作為二線藥物
(2)小細胞肺癌
一線化療方案:
PE方案(順鉑/依託泊苷,DDP/VP-16),CE方案(卡鉑/依託泊苷,CBP/VP-16)等。
二線化療方案:
CAV方案(環磷醯胺/阿黴素/長春新鹼,CTX/ADM/VCR),Topotecan單藥方案。
如果半年以上覆發的仍然可以採用原方案;半年以內復發的原則上應該換藥。
肺癌分期治療模式
1.非小細胞肺癌
(1)Ⅰ期(T1-2N0M0)
首選手術治療。手術方式為肺葉或全肺切除加肺門及縱隔淋巴結清掃術。如心肺功能差,可行侷限性肺切除術。對於不願手術者,可行單獨放射治療。完全性切除的ⅠA期肺癌,術後不行輔助放療或化療,對於ⅠB期肺癌,輔助化療仍有爭議,目前不建議行術後輔助化療。
(2)Ⅱ期(T1-2N1M0、T3N0M0)
N1Ⅱ期肺癌,首選手術治療。完全性切除N1Ⅱ期肺癌,建議行術後輔助化療,除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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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外,無須輔助放療。
T3Ⅱ期肺癌,包括侵犯胸壁、隔肌、壁層心包,侵犯主支氣管近隆突不足2cm和Pancoast瘤。除Pancoast瘤為術前同步放化療加手術外,均為首選手術治療。完全性切除T3Ⅱ期肺癌,建議行術後輔助化療,除臨床試驗外,無須輔助放療。
(3)Ⅲ期
分為ⅢA期和ⅢB期,包括已有同側縱隔淋巴結轉移(N2)或侵犯縱隔重要結構(T4)或有對側縱隔或鎖骨上淋巴結轉移(N3)的肺癌。
◇T3N1M0:治療原則同T3II期非小細胞肺癌。
◇可切除的N2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目前的治療為新輔助化療加手術治療或手術治療加輔助化療。
◇T4N0-1:可切除者選擇手術治療加輔助化療,術後病理報告有腫瘤殘留者,應給予區域性根治劑量放療;或新輔助治療(化療、放療或放化療)加手術治療。不可切除者的治療為含鉑方案的化療加放射治療。
◇不可切除的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目前治療方案為含鉑方案的化療加放射治療聯合。
(4)Ⅳ期
◇以化療為主要手段,治療目的為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
◇化療方案參見化學治療部分。
◇單發轉移灶(腦或腎上腺)而肺部病變為可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腦或腎上腺病變可手術切除,肺部原發病變按分期治療原則進行。
2.小細胞肺癌
(1)侷限期
分期為T1-2N0-1M0的治療模式為手術治療加術後化療,亦可採用術前輔助化療加手術治療模式。不適於手術的侷限期小細胞肺癌,考慮化療和放療聯合的治療模式。
完全緩解的侷限期小細胞肺癌,推薦預防性腦照射。
(2)廣泛期
以全身化療為主,不推薦預防性腦照射。
(3)複合性小細胞肺癌
化療後如病灶緩解者,臨床判斷可完全性切除者,建議手術治療。
八、隨訪
對於新發肺癌患者應建立完整病案和相關資料檔案,治療後定期隨訪和進行相應檢查。治療後頭兩年每3個月1次,兩年後每6個月1次,直到5年,以後每年
附肺癌基本情況
1原發性肺癌(簡稱肺癌)是世界和我國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是全世界第一位癌症死因。據統計,我國2002年肺癌男性發病率為42.4/10萬,死亡率為33.21/10萬。女性發病率為19.0/10萬,死
亡率為13.45/10萬。衛生部最新公佈的全國第三次死因調查中,肺癌居我國癌症死因首位,佔全國癌症死因的22.7%。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一肺癌大國。中國肺癌發病率仍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因此,規範肺癌的診斷和治療,使眾多的肺癌患者受益,是全國各級各類具備基本資質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重要任務。
2 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吸菸是引起肺癌的重要因素。世界上約80%-90%的肺癌可歸因於吸菸。與非吸菸者相比,45-64歲每日吸香菸1-19支和20支以上者患肺癌的相對危險度分別為4.27和8.61,與從不吸菸者比較,長期每日吸菸1-19支和20支以上者死於肺癌的相對危險度分別為6.14和10.73。
3 肺癌的高危人群:一般指長期吸菸(年齡>45歲,吸菸指數>400)和/或有職業接觸史(如石棉)的人群。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