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性肝癌在肝癌發病群體中佔據相當大的比例,截至目前,轉移性肝癌的治療還欠缺規範,很多患者由於無法得到正確指導而失去治癒機會,花了不少錢卻落得人財兩空。也有不少患者因為庸醫的亂下判決書而放棄求醫,過早辭世,殊為可惜。根據我們的經驗,特向轉移性肝癌患者提出如下建議,供就醫時參考。
1、如果原發灶確診時(尤其胃腸道、膽道、胰腺、肺臟、乳腺、食管等部位腫瘤)並未發現肝轉移跡象,必須在有效處理原發灶的基礎上定期肝檢查(建議至少每3個月作一次肝臟超聲)。一旦發現肝轉移跡象,應立即通過磁共振/增強CT等加以確診。
2、如果原發灶確診時已經發生肝轉移,應視原發灶和肝轉移程度選擇合理治療。如原發灶和肝轉移均有機會行根治性手術,而且沒有其它部位廣泛轉移,應選擇原發灶切除+肝腫瘤切除術。如果肝腫瘤較小,或者腫瘤雖較小但數量較多(不超過6個),患者年高、全身一般情況差、或不願意採取外科手術,也可選擇原發灶切除+肝轉移灶射頻消融的治療方式。如果腫瘤位置較好,射頻同樣可取得與外科切除相似的效果,而且造成的全身和肝臟損傷要遠低於肝切除術。
3、如果原發灶根治性切除一段時間後才發現肝轉移,應儘量採取有根治潛力的治療方式。如腫瘤較大(比如7cm以上),符合切除條件,則應首選肝切除。如果腫瘤較小,與膽囊等空腔臟器以及主要膽管存在少許距離,也可首選射頻消融。
4、全身化療因其療效不確定性很大,故只可作為輔助治療手段,不可做為主體治療,除非患者已無法實施肝切除或射頻消融等微創治療。不分具體情況而單純一遍遍化療會使很多本可獲得治癒的患者徹底失去治療機會。
5、肝臟血管介入對於轉移性肝癌療效有限,通過反覆介入達到腫瘤完全滅活者比例很低。如腫瘤尚有肝切除或射頻消融等微創治療機會,應做為治療首選。只有不具備手術或微創治療條件後才可嘗試血管介入。
6、放療也是肝轉移癌可選的治療方法,前提是患者不能肝切除或射頻消融,且腫瘤數目、大小、肝功能狀況均適合。放療的缺點是肝損傷較大、療效不確切、治療時間長,而且費用相對較高。
總之,轉移性肝癌的治療方法是比較多的,關鍵能否合理選擇。肝切除或射頻等微創治療永遠是治療首選,次選放療,血管介入做為最後選擇。全身化療可配合上述治療進行,但須適可而止,不可過度。沒有一種治療可以包打天下,強烈建議多種治療方法合理、科學及綜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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