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耳鼻咽喉頭頸外科 主任醫師 吳子明

  聽覺適應,強噪聲下暴露時間短,聽閾提高10dB以上,離開噪聲環境數分鐘即可恢復。聽覺適應乃是持續的聲音刺激引起聽覺感受性下降的現象。聽覺系統一般對一個穩定聲源感受性在最初1-2分鐘內有所下降,而後很快穩定在一個水平上,聽覺適應的特點就在於它是一個平衡過程。聽覺適應的研究法是響度平衡法。即以一定聲強(如80分貝)的純音作用於左耳,用另一頻率相同但聲級可變的聲音同時作用於右耳,使兩者等響。然後,將右耳的聲音停止,讓左耳繼續聽3分鐘。在這一適應期後,重新使左右耳等響,這時右耳的等響級常下降,如降到60分貝,適應量為20分貝。
  聽覺適應(auditory adaptation),是由於聽覺刺激較長時間作用於聽覺器官所造成的聽覺感受性變化的現象。
  1、聽力障礙
  是指聽覺系統中的傳音、感音以及對聲音的綜合分析的各級神經中樞發生器質性或功能性異常,而導致聽力出現不同程度的減退。習慣稱為耳聾。只有聽力嚴重減退才稱之為聾,其表現為患者雙耳均不能聽到任何言語。而聽力損失未達到此嚴重程度者,則稱為聽力減退。
  2、耳聾
  一般認為語言頻率(0.5,1.2Hz)平均聽閾在26dB以上,即有聽力障礙,聽力損失在70dB以內者稱重聽,在70dB以上者為聾,臨床上習慣統稱為聾(deafness)。各種急性傳染病,細菌性或病毒性感染,如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腮腺炎,化膿性腦膜炎,麻疹,猩紅熱,流行性感冒,耳帶狀皰疹,傷寒等均可損傷內耳而引起輕重不同的感音神經性聾。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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