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不良建築綜合徵病人在離開相應的室內環境後其症狀常會迅速得到改善,只有少數病人在相應環境質量獲得改善或到別的環境後症狀仍然存在,一般無需治療,也沒有已知的後遺症,因此應儘量減輕病人的心理負擔。對建築物的治理以室內質量評價情況為依據。主要有汙染源的控制和提高通風系統的功能,尤應儘量使用低毒、低揮發性的建築材料為主。通風系統的功能幾乎總是影響因素,因此對其隨需要而有所改進的效果顯著而持久。其他因素如工作滿意度或工作壓力也不容忽視、否則不利於SBS的解決。
不良建築綜合徵針對通風系統的改進或其他干預措施,不僅對病人及其同事有利,而且不會損失工作時間或造成其他損失。最常見的錯誤是採取提高空氣質量的措施前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去尋找病因。因為大部分情況下,環境測定通常顯示汙染物濃度處於可接受水平,所以儘管有明顯的症狀,卻很難明確指出致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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