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性哮喘是指劇烈運動後可能誘發或使之加劇的哮喘。該病可見於任何年齡,但以男性兒童發病率較高。
其特點為:在持續達5~10分鐘以上的劇烈運動後出現胸悶、喘息、呼吸困難等症,並可聽到哮鳴音。症狀多在運動停止後5~10分鐘內出現,但也可在運動過程中出現,持續0.5~1小時左右可逐漸緩解,僅少數嚴重者可持續2~3小時。本型哮喘與運動的種類、時間、強度及當時的氣候有關,短於5分鐘的運動,或散步、太極拳等輕微運動,一般不誘發哮喘。在寒冷乾燥季節從事戶外競走、爬山、跑步、打球,較在夏季裡進行遊泳、划船、騎車等運動誘發率明顯為高。本型哮喘較易預防,避免劇烈、長時間運動,或運動前15分鐘選用酮替芬、色苷酸鈉等多種藥物均可有效預防,發病後服用氨茶鹼、舒喘靈等平喘藥治療均有效。
不同形式的運動,可誘發不同程度的哮喘。運動越劇烈,誘發哮喘的機會越多、病情也越重;一次運動持續時間越長,誘發哮喘的機會也越多。競走、跑步、登山、球類運動、跳傘等引起運動性哮喘的可能性較大;而舉重、游泳、自行車、划船等運動,較少引起運動性哮喘。輕微的運動如散步、太極拳等到不易引起哮喘;上坡運動較下坡運動更易引起哮喘。一般情況下,劇烈運動5-10分鐘後,才有可能引發運動性哮喘;若短於5分鐘的運動,很少會引起哮喘發作。
兒童哮喘患者隨年齡增長,其哮喘症狀常有所緩解,氣道對運動的耐受性可能有所改善,因此由運動誘發的哮喘常可減輕。運動性哮喘常有家族傾向,患者親屬中常有多名哮喘者。
運動性哮喘一般在休息後可緩解,但亦可能持續1小時以上,並進而引起哮喘的嚴重發作。如果在哮喘停止後的2小時內重複運動,則又不致於使哮喘復發,但經過一段較長時間後,如哮喘停止3小時後再重複運動,則又可使哮喘復發。
如何防治運動性哮喘呢?
1、運動前使用預防藥物,常在運動前15分鐘,開始吸入短效β2受體激動劑,如舒喘靈氣霧劑,每次200微克。特布他林氣霧劑,每次250~500微克,或色苷酸鈉氣霧劑,每次20~40微克,都能有效地防治哮喘發作。
2、運動前做些熱身活動和防治準備工作,可避免或減輕哮喘發作。
3、避免吸入乾冷空氣。室外運動時宜戴口罩,有助於防止哮喘發作。
4、運動性哮喘發作時,應立即停止運動,並及時吸入β2受體激動劑,可有效地緩解哮喘發作。
5、有運動性哮喘病史者,應注意運動的強度、時間、專案,以及在運動前採取合理、正確的防治措施等,這樣可避免在運動中突然哮喘發作。
幾乎所有的運動專案中,有許多優秀運動員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哮喘。如1984年參加洛杉磯奧運會的美國代表隊中,就有67名運動員患有哮喘或運動性哮喘。他們通過周密的醫療保健和應用國際奧委會認可的藥物治療,其中47名運動員獲得了獎牌。只要認真做好預防服藥與治療得力,運動性哮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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