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血管科 主任醫師 史大卓

  湯劑,古稱“湯液”,作為傳統的中醫藥劑型,一直沿用至今,因其“吸收好,療效穩定,不良作用小”等優點廣受臨床醫生和病人的歡迎。

  影響湯劑療效的因素有很多: 

  1、辨證施治是否精準,所用之方藥及其化裁是否符合臨床證型及病人的個體化需要。

  2、藥物來源是否穩當,炮製是否精當及藥物作用時間是否超過有效期。

  3、藥物煎服是否合理,以保證藥物有效成分的充分析出及其被機體的良好吸收。當然,在社會環境發生巨大變革的今天,臨床療效還受到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響,如藥物傳遞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病人服藥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等等。

  其中,因素①②主要由臨床醫師和醫院藥物製備與管理部門嚴格質控,因素③卻是在醫療療效評估過程中患者切身可控的環節。

  中藥湯劑的煎服法,自古以來就受到歷代醫家的重視,明代著名醫藥學家李時珍曾指出煎煮不當的不良後果:“凡服湯藥,雖品物專精,修治如法,而煎藥者魯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則藥亦無功”。清代著名醫學家徐靈胎也曾有“煎藥之法,最宜講究,藥之效與不效,全在乎此”的論述。然而,筆者在臨床實踐學習過程中發現,絕大部分的患者對於中草藥煎服相關知識不甚瞭解。因此,筆者在綜合考慮傳統煎服方法與當代實際生活的基礎上,就中藥煎煮這一臨床上患者普遍關注的問題作出淺論。

  1、煎藥用具

  古代有“銀者上,磁者次之”的說法。結合現代生活實際,多提倡以“砂鍋”“瓦罐”為最佳材料,禁用鐵器、鋁製器具,避免藥物在高溫環境下與鋁鐵等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毒性。

  2、煎藥用水

  古人用流水、雨水、泉水、酒等作為煎藥用水,認為其具有不同的屬性,應區別取用於不同體質的病人。但實際生活中,已很難做到。一般認為潔淨的冷水,如自來水、井水等均可作為煎藥用水。

  3、煎藥火候

  古人提出“武火”“文火”之分,先用武火迅速煎沸,沸後改用文火慢煎,保持微沸狀態,以利藥物有效成分的緩慢析出。

  4、煎藥方法

  煎煮前應將藥物佈於冷水中浸泡30min,以利於藥物有效成分的析出( 冬日應以溫水浸泡)。加水量應視藥量、藥物質地而定,一般以藥物在砂鍋內平攤後,沒過藥物平面3-5cm為宜。實際生活中,如藥物大多為根莖葉花,加水後,藥物會漂浮於水面難以界定加水量,因此有學者在結合古代與現代對煎藥用水研究的基礎上提出,藥水比為 1:7比較合適,煎好後藥量為水量的1/3-1/2。此外,冬天煎藥時,應該注意加溫水泡煎,以免煎煮時間太長,使藥物有效成分耗散,其餘季節均應以涼水泡煎。浸泡用水應直接用以煎藥,不應換水,以免造成有效成分的浪費。煎煮時,應先大火煮沸(約 15min) ,後改小火慢煎保持微沸(約30min)。當然,還應視實際情況和所煎煮藥物性味的不同而定,如不慎將藥物煎焦煳,應棄之另煎,薄荷等芳香輕清之品應適當減少煎煮時間,滋補厚膩藥物應文火久煎。煎煮過程中可適度攪拌,以防煳鍋,但切忌頻頻揭蓋,以防揮發性成分的丟失。尤應指出的是,臨床中,常常會有蔥、姜、蒜、大棗等藥物,患者可能家中自備,此時臨床處方中如沒有標註,患者家中自煎時應不要忘記將此類藥材置入同煎,以免影響藥效。

  5、特殊煎法

  (1)先煎

  介殼礦物類藥物(如鱉甲、龜甲、龍骨、牡蠣等) ,因難以析出有效成分,故應於其他藥物煎煮之前打碎先煎,沸後再煎煮 20min左右,再下入餘下藥物同煎; 有毒藥物(如川烏、草烏、生附片等)應先煎減毒。值得指出的是,臨床中很多患者在先煎時,即加入大量水,待先煎藥物沸後 15min 即加入剩餘藥物群煎,這種煎法不利於後下的群煎藥物有效成分的析出,筆者認為在實際生活中可將先煎改為另煎,先煎藥物可單獨少量水長時間煎煮後,再兌入群煎藥物中混煎。

  (2)後下

  多為芳香輕清易揮發之品(如薄荷、藿香等)及有效成分不適宜久煎的藥材(如鉤藤、大黃等) ,一般煎煮時間約 5min 即可。但後下藥物的煎煮時間又不盡相同,如薄荷煎煮 10min 左右其有效成分即已揮發,鉤藤用於降壓時不宜超過20min,否則會破壞其降壓成分鉤藤鹼,大黃用於攻下時其有效成分大黃甙加熱超過 10min 也會分解。故此類藥物後下的時機應視不同藥物而定。

  (3)包煎

  多為帶絨毛的藥物(如辛夷、旋覆花等) ,細小顆粒藥物(如海蛤粉、海金沙、車前子等)及某些質地輕浮的藥物(如蒲黃等) 。為防止此類藥物煎煮時浮於水面致煎煮不充分或煎煮時煳鍋,或煎煮後細小微粒對咽喉產生過大刺激,臨床上多用紗布單包再煎。

  (4)單煎

  某些貴重的藥材(如人蔘、羚羊角等)可切片單煎後再與群藥合煎,以利於有效成分的充分析出,避免浪費,也可用於單獨服用。

  (5)烊化

  膠質黏性大及某些易於溶解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等)應單獨融化後,與藥汁混合均勻服用。

  (6)沖服

  一些貴重藥材(如三七粉、羚羊粉等),臨床多炮製為粉末狀,可直接沖水服用,以利於吸收,避免浪費。

  6、煎煮次數

  臨床上關於煎煮次數尚不統一,以煎煮2次為多。筆者以為,中藥煎煮次數以3次為宜,尤其是含有較多礦介類藥物時更為重要。相關研究表明:平均每煎1次藥,藥物的光密度下降45.7%,即每煎1次藥,可得有效成分約45%。那麼,在保證最大有效成分提取和最低人力物力資源耗損的綜合考慮下,煎煮3次為宜,可提取藥物有效成分中近 85% 。實際生活中,應將3次煎煮的溶液混合均勻,使藥物有效成分均衡,分次適量服用。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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