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上應用較廣泛的診斷標準是1987年美國風溼病學會制定的類風溼關節炎的診斷標準:
1、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每天),病程至少6周
2、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腫脹,至少6周
3、腕、掌指、近指關節腫至少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至少6周
5、有皮下結節
6、手的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鬆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7、血清類風溼因子(類風溼因子是人體內的一種自身抗體,可以用來診斷類風溼性關節炎)含量升高。
有上述7項中4項者即可診為類風溼關節炎。
疑似類風溼關節炎患者,有必要掌握類風溼關節炎的診斷標準,力爭進行早期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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