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於有符合下列一條高危險因素的甲狀腺微小乳頭狀癌患者均建議行手術治療(甲狀腺微小乳頭狀癌手術治療的適應證):
①青少年或童年時期頸部放射暴露史;
②甲狀腺癌家族史;
③已確定或高度懷疑頸淋巴結轉移甚至遠處轉移;
④癌灶有腺外侵犯(如侵犯喉返神經、氣管、食管等);
⑤病理學高危亞型(高細胞亞型,柱狀細胞亞型,瀰漫硬化型,實體/島狀型,嗜酸細胞亞型);
⑥穿刺標本檢測BRAF基因突變陽性;
⑦癌灶短期內進行性增大(6月內增大超過3mm)。
相對適應證包括:
①癌灶直徑在6mm以上;
②多灶癌,尤其雙側癌;
③患者心理負擔大,要求手術;
④TSH水平持續高於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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