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綜合科 副主任醫師 叢明華

  腫瘤組織的蛋白質合成及分解代謝都增強,但合成代謝超過分解代謝,甚至可奪取正常組織的蛋白質分解產物,合成腫瘤本身所需要的蛋白質,結果就可能使機體處於嚴重消耗的惡病質狀態。因此,在腫瘤患者飲食中,要保障充足的蛋白質攝入量,相對於普通人群來說,要高蛋白飲食。

  2009年,最新版歐洲臨床營養和代謝學會(ESPEN)指南建議,腫瘤患者的氨基酸需要量的推薦範圍為,至少1g/kg/d到目標需要量1.2~2g/kg/d。Bozzetti F等認為,腫瘤惡病質患者蛋白質的總攝入量(靜脈+口服)應該達到1.8~2g/kg/d。

  嚴重營養不良的腫瘤患者在短期衝擊營養治療階段,蛋白質給予量應該達到2g/kg/d;輕中度營養不良腫瘤患者的長期營養補充治療階段,蛋白質給予量應該達到1.5g/kg/d(1.25~1.7g/kg/d)。日常飲食不足時,應該口服營養補充劑。口服營養補充仍然不足時,應該由靜脈補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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