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治療原則是儘早診斷,及時治療。出生後一旦確立先天性髖關節脫位的診斷,應立即開始治療,可望獲得一個功能接近正常的髖關節。治療開始時的年齡越大,效果越差。
1.保守治療
保守療法的理論基礎是Harris定律,即頭臼同心是髖關節發育的基本條件。為了實現復位後髖關節的穩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選擇一個維持髖關節穩定的姿勢,傳統的蛙式位是最理想的姿勢,但不利於股骨頭的血液供應。
②根據患者的不同年齡選擇支具、夾板或石膏固定,要求穩定、舒適、方便、便於尿便管理,最好能使髖關節保持適當活動。
③選擇髖關節發育的最適宜的年齡,年齡越小越好,一般以3歲以下為宜。
④頭臼比例應相稱,如比例失調,則不能維持髖關節的穩定,甚至治療失敗。
⑤復位維持一定的時間,使關節囊回縮至接近正常,去掉固定後可不再脫位。通常需3~6個月的時間,患者年齡越小,固定時間相應越短。
2.手術治療
(1)Salter骨盆截骨術Salter手術除了使股骨頭復位之外,主要是使異常的髖臼方向變為正常的生理方向,相對增加了髖臼深度,使股骨頭與髖臼達到同心。年齡在1~6歲的髖關節脫位者,包括手法復位失敗者可採用此術。
(2)Pemberton髖臼成形術是通過髖臼上緣上1~1.5cm平行髖臼頂斜坡進行截骨,將髖臼端撬起向下,改變髖臼頂的傾斜度,使髖臼充分包容股骨頭,使髖臼達到正常形態。年齡超過7歲,或6歲以下髖臼指數超過46°者可選用本術式。
(3)股骨旋轉截骨術及股骨短縮截骨術股骨旋轉截骨術適用於前傾角在45°~60°以上者,應與上述手術同時進行。一般於小轉子下截骨,通常用線鋸,截骨後近截骨端內旋或遠截骨端外旋,用4孔鋼板固定,但要注意矯正不要過度。股骨短縮截骨術適於年齡偏大,Ⅲ度脫位,特別是術前牽引未到位者,亦在小轉子下截骨,短縮2釐米左右,也可同時矯正前傾過大,然後也用4孔鋼板固定。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