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血管內科 主治醫師 張國瑞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的肥胖症患病率近年來也呈上升趨勢。肥胖在我們周圍越來越常見。對於不同程度的增胖,很多人開始減肥疾患,那究竟肥胖是疾病嗎?本文將結合中國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預防與控制指南就這一問題做詳細解讀。

  一、認識肥胖症

  肥胖症是一種由多因素引起的慢性代謝性疾病,早在1948年世界衛生組織已將它列入疾病分類名單。超重和肥胖症會引發一系列健康、社會和心理問題。已有證據表明超重和肥胖症是心血管病、糖尿病、某些癌症和其它一些慢性疾病的重要危險因素;同時,有一些國家的肥胖症患者,因在工作中受到歧視和對自身體型不滿意而產生自卑感,導致自殺率高、結婚率低等社會問題。

  二、肥胖症患者的特點

  肥胖症患者的一般特點為體內脂肪細胞的體積和細胞數增加,體脂佔體重的百分比(體脂%)異常高,並在某些區域性過多沉積脂肪。如果脂肪主要在腹壁和腹腔內蓄積過多,被稱為“中心型”或“向心性”肥胖,則對代謝影響很大。向心性肥胖是多種慢性病的最重要危險因素之一。無內分泌疾病或找不出可能引起肥胖的特殊病因的肥胖症為單純性肥胖。單純性肥胖者佔肥胖症總人數的95%以上。對人體外表的觀察通常可以大致估計肥胖及消瘦的程度,適用於初篩,但無法定量。

  三、肥胖症的程度分類

  以體重指數對肥胖程度的分類,國際上通常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的體重指數界限值,即體重指數在25.0−29.9為超重,大於等於30為肥胖。最近國際生命科學學會中國辦事處中國肥胖問題工作組根據對我國人群大規模測量資料,彙總分析了體重指數與相關疾病患病率的關係,提出對中國成人判斷超重和肥胖程度的界限值,及結合腰圍來判斷相關疾病的危險度,世界衛生組織肥胖專家顧問組,針對亞太地區人群的體質及其與肥胖有關疾病的特點,在2002年也曾提出亞洲成年人在不同體重指數和腰圍水平時,相關疾病發病危險度的界值,即體重指數在23.0−24.9為肥胖前期,大於25為肥胖,並建議各國應收集本國居民肥胖的流行病學以及疾病危險資料,以確定本國人群的體重指數的分類標準。值得注意的是在青年期體重指數即超標者,以後患相關疾病的危險度可能比中老年後才肥胖者更高。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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