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修復治療是醫患之間交流、制定並逐步完成治療方案的過程。根據患者就診程式、任務和內容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初診、複診和複查三種形式。三種形式的劃分,有利於從理論上對臨床接診的任務和內容進行理解,它表明的是臨床接診過程中存在的三個階段。
修復治療的次數和療程與修復治療方法、患者具體情況、修復體加工時間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講,從修復醫生開始治療到修復體戴入,牙體缺損的嵌體、全冠修復需要就診2-3次,療程為2-3周;牙列缺損的固定橋修復需要就診3-5次,療程為2-4周;牙列缺損的可摘區域性義齒修復需要就診2-6次,療程為2-6周;牙列缺失的全口義齒修復需要就診5-7次,療程為4-8周。
如果涉及到較多的美學、咬合、複雜的牙體預備等方面的治療內容,醫生會採用研究模型、診斷蠟型、過渡修復等手段,治療週期會延長數週到數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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