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磷農藥對人畜的毒性主要是對乙醯膽鹼酯酶(AChE)的抑制,引起乙醯膽鹼(ACh)蓄積,使膽鹼能神經受到持續衝動,導致先興奮後衰竭的一系列毒蕈鹼樣、菸鹼樣和中樞神經系統等症狀;嚴重患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急性中毒的常見方式有:自殺或誤服、工作中農藥使用不當或防護不周使農藥經呼吸道和面板進入。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AOPP)在廣大基層醫院,尤其是鄉鎮衛生院比較常見,本文希望通過講述AOPP急救新技術,提高基層醫師的救治水平,降低患者病死率。
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係指患者到達醫院之前,醫護人員(乃至非醫務人員)要對患者盡力實施的急救措施,如在農村,村醫接觸院前急救的可能性較大。
停止農藥繼續進入體內 如將患者馬上抬出因漏氣而溢滿農藥氣體的車間、農藥霧氣難散開的農田或果園;對口服者,立即奪下藥瓶,用手或筷子刺激患者咽喉,使其吐出農藥。對農藥汙染衣服者,情況允許時,應儘量換掉。
診斷一經確立,馬上給予抗毒藥 立即給予手頭上所能有的抗毒藥肌注,例如:對重度AOPP者立即肌注(複方)解磷注射液3支、氯解磷定(500 mg/支)3支。如無條件救治,要馬上送往有條件救治的醫院。
維持呼吸、迴圈等生命指標無論是在現場,還是在送往醫院的途中,如發現呼吸停止,乃至心跳驟停,要立即給氧和徒手擠壓式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直到入院。半途中不得放棄徒手搶救、同時要給予適當的呼吸、迴圈興奮劑。如病情不好,可以與首量間隔0.5小時以上,重複1/2首量的抗毒劑。
院前情況要有簡單記錄 包括:病情變化,搶救措施和毒物種類與劑量。
入院後救治
鑑定或重新鑑定是否為有機磷農藥中毒及程度
①對未經院前急救患者,進行首次診斷和鑑別診斷。如,仔細詢問患者或通過向家屬詢問病史,患者有無接觸或自服農藥的情況,仔細查體有無AOPP的重要臨床表現(大蒜味、瞳孔縮小等)。應注意與中暑、其他農藥中毒等疾病相鑑別。
②對已經院前急救者,要了解中毒史、初始症狀體徵、中毒程度、抗毒藥及鎮靜藥用藥史、病情有何改變、中毒程度有何改變等。
③綜合分析,確診並分度後,立即進行相應的首次或重複用藥。④急性中毒程度分級:輕度中毒:以M樣症狀為主,膽鹼酯酶活力70%~50%。頭暈、頭痛、噁心、嘔吐、出汗、胸悶、視力模糊、無力等。瞳孔可能縮小;中度中毒:M樣症狀加重,出現N樣症狀,膽鹼酯酶活力50%~30%。除上述中毒症狀外,尚有肌束震顫、瞳孔縮小、輕度呼吸困難、大汗、流涎、腹痛、腹瀉、步態蹣跚、神志清楚或模糊、血壓可能升高;重度中毒:除M、N樣症狀外,合併肺水腫、昏迷,呼吸肌麻痺和腦水腫,膽鹼酯酶活力30%以下。除中度中毒症狀外,出現神志不清、昏迷、瞳孔如針尖大小、肺水腫、全身肌束震顫、大小便失禁、呼吸衰竭。
清除面板或胃中殘留農藥
①脫去汙染的全部衣服(包括內衣),放在塑料拉圾袋中,待處理;用肥皂水進行全身清洗、換衣。
②凡經消化道中毒者,一律給予徹底洗胃。
洗胃的注意事項
1、對清醒者,首先要探吐(用壓舌板等刺激喉咽部,反射性催吐)。
2、對昏迷較深,呼吸情況不好者,暫不洗胃,呼吸情況一旦好轉, 立即洗胃。一般情況用清水(20~25℃)即可。
3、注意出入量,每次注入300~400 ml為宜;總量約為20 000~30 000 ml;洗胃末,可在水中加30~50 g活性炭注入胃中。
4、對服毒量大者可保留胃管24小時。⑥洗胃中可按摩胃部和變換體位,以利多方位洗胃。
抗毒治療 抗毒藥應用原則:確診後,儘早、足量給予首量。救治時以復能劑為主,抗膽鹼能藥為輔,急救時兩種藥並用。
注:*表示不定時給藥,以保持輕度阿托品化24~48小時為準;**表示經消化道中毒者適用;經皮中毒者,視肌顫、AChE活力而決定;低限量適於經皮中毒,高限量適於口服中毒;肌內注射;qlh×1:1小時1次,共用1次
在此也對新型抗膽鹼藥物的應用方法做出介紹:鹽酸戊乙奎醚(長託寧)作為新型抗膽鹼藥物,具有全面的中樞抗M和抗N受體作用及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症狀,不良反應少,其用法:首次用量分別為1~2 mg(輕度)、2~4 mg(中度)、4~6 mg(重度)。首次給藥後1~2小時,中毒症狀仍未消失者,再給首次用藥的半量。膽鹼酯酶活力低於50%,可應用1~2 mg,每6~12小時給藥1次,用至中毒症狀或膽鹼酯酶活力恢復至60%以上。不主張與其他抗膽鹼藥物如阿托品合用,以免混淆用量。
抗毒藥應用注意事項
1、復能劑停用時間不一定是3天,應保證在血膽鹼酯酶(ChE)活力穩定恢復在50%以上,不應強調中毒3天后中毒酶老化不易復活的觀點。
2、注重在急性中毒後早期(2小時內)的“黃金”時間內足量用藥,因在此時間內用足量復能劑既可減少阿托品用量,又可有效的預防呼吸肌麻痺的發生,此時酶也最易復活。
3、不應因農藥的種類而忽視復能劑的使用。如樂果中毒,以往認為中毒酶不易復活,目前認為中毒酶仍可被複能劑復活而應強調使用。
4、患者清醒後,不用複方製劑(複方解磷注射液),用阿托品或氯解磷定等單個藥對症治療。
5、據病情重複用藥。阿托品類藥,要視病情臨時給予,觀察心電監護,阿托品化後,若心率<90次/分,遂每次給予1~3 mg,並不一定要強調過多的指標;對經口中毒者,復能劑可下長期醫囑,保持一段有效血藥濃度。
6、當患者全血ChE活力穩定在50%~60%以上,可以試停藥觀察。
鎮靜催眠藥
安定在國外已作為有機磷毒劑中毒的常規用藥。安定作用機制與復能劑、阿托品不同,對於嚴重有機磷農藥中毒時的心臟損害、肌緊張與肌顫、抽搐有緩解作用,並使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因此,安定作為有機磷農藥中毒的輔助用藥是十分必要的。但安定的使用需正確掌握時間和劑量:當患者出現煩躁不安、抽搐時,可選用安定5~10mg肌注或靜脈注射,10%水合氯醛15~20ml灌腸。如用量過大會引起呼吸困難,影響對症狀及體徵的觀察。對於一般的煩躁,原則上不應濫用、多用鎮靜藥,這時應以救治主要症狀為主。
綜合對症治療
①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紫紺時,立即吸氧。呼吸衰竭時進行人工通氣。
②維持迴圈功能,防治休克,糾正心律失常。
③防治腦水腫,對於重度中毒患者,建議常規給予利尿及脫水劑,常用25%甘露醇250 ml快速靜滴,15~30分鐘滴完,每6~8小時1次。地塞米松大劑量短程治療,30~60 mg/日,分數次靜脈給藥。
④鎮靜抗驚,地西泮10~20 mg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必要時可重複。
⑤維持液體、電解質、酸鹼平衡。
⑥防治肺部感染、保肝治療、加強護理等。
⑦為了對付有機磷農藥中的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溶劑對身體的毒害,建議將肝泰樂等保肝解毒藥作為AOPP救治的常規用藥。
⑧對服毒量大的重度患者,救治初始結段,可以輸新鮮血400~600 ml,目的在於讓血中膽鹼酯酶(ChE)與體內遊離農藥特異性結合,使農藥不能到靶器官去起毒害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可起到“洗血”作用。
病例介紹
患者,女,45歲。因20分鐘前口服甲胺磷約40 ml,入當地衛生院後,患者家屬疾呼120急救電話,筆者乘急救車遂於25分鐘後到達。
查體 BP 90/60 mmHg,撥出氣呈蒜味,面色蒼白,呼吸困難、大汗、流涎、昏迷,雙側瞳孔如針尖大小,雙肺聞佈滿水泡音。心率62次/分,律齊。
輔助檢查
當地測膽鹼酯酶活力0 U(試紙法)。
診斷
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重度);腦水腫;肺水腫。
治療及轉歸 筆者攜帶藥品乘急救車到達後,當地醫生正在進行洗胃搶救。經查體,立即給與肌肉注射氯解磷定2.0 g,阿托品10 mg靜脈注射。建立靜脈通道迅速給予25%甘露醇靜滴。並囑咐當地醫師繼續進行人工洗胃。30分鐘後,洗胃液已見清晰,停止洗胃,追加阿托品10 mg,瞳孔有所擴大。
約30分鐘後入住我院,心電監護。患者雙側瞳孔已擴大為5 mm,面紅,神志轉清。體溫37.6℃,心率100次/分,律齊。重複氯解磷定1.0 g,肌內注射。隨後氯解磷定按照中毒救治方案進行:q1h×2→q4h×3d(每小時注射1次1.0 g,連續注射2次後,改為每4小時注射1次1.0 g,連續3天)。阿托品隨症狀觀察用藥,若心率<90次/分,遂每次給予2~3 mg。入院後第3天採用酶法測定膽鹼酯酶為2000 U/L,遂停用復能劑及阿托品。入院第7天痊癒出院。
該患者搶救成功的關鍵:
①鄉鎮醫院收入患者後沒有長途跋涉送入上級醫院,而是利用當地的有限條件進行合理救治,因為時間就是生命。
②洗胃、建立靜脈通道、應用急救藥品、對症處理應同時(或次序)進行。
③嚴格按照前述的性有機磷農藥中毒重度治療方案實施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