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燙傷也可稱為低溫燒傷或低熱燒傷,是指機體長時間接觸溫度不太高的熱源,致使熱量蓄積而導致接觸部位面板、皮下組織燒傷稱為低溫燙傷。是從真皮淺層向真皮深層及皮下各層組織的漸進性損害。一般認為70℃熱源持續接觸面板1分鐘後可致表皮全層損害,44℃熱源持續接觸6小時,可引起面板基底細胞不可逆損傷。低溫燙傷的溫度一般在44~51℃,面板損傷程度與溫度、接觸時間成正相關。雖然大多數取暖物品溫度通常保持在常人可忍受甚至感覺較舒適的範圍內,但長時間接觸仍可導致低溫燙傷。近年來隨著取暖物品種類的不斷增多,低溫燙傷的發生愈加頻繁。雖然大多數取暖物品上印有“小心低溫燙傷”或“低溫燙傷預防”等字樣,但仍有不少人被燙傷。
低溫燙傷好發於嬰幼兒、青少年、糖尿病人及老年人
這類人群對寒冷的抵抗力均較差,使用取暖物品較頻繁。嬰幼兒表達能力欠佳,如家長未能細心照顧則很容易導致低溫燙傷。老年人面板隨年齡增長而變薄,面板張力、感覺功能、對外保護作用、對周圍環境溫度調節功能差,再生機能降低或減弱,面板血運減慢。因此老年人對低溫刺激反應較低,在低溫的持續作用下易導致燙傷。而青少年正處在學習的黃金時期,思想過度集中或精神過於疲勞均可導致對溫度的敏感度降低,因此青少年也是低溫燙傷的高發人群。糖尿病人因為血管神經病變,對熱損害感知和防禦能力低下,也是低溫燙傷的高發人群。
低溫燙傷有如下特徵
傷後常有水皰且病變侷限,臨床上常被誤認為淺Ⅱ度燒傷,水皰特點是顏色較深,水皰液多為血性,創面基地蒼白,感覺遲鈍或消失,嚴重的可以深達骨骼,形成口小底大的燒瓶狀。常見於下肢,尤其以小腿及足部多發,常常久治不愈或者因治療不當遷延成慢性潰瘍。
低溫燙傷的治療
除非創面很小,保守治療常常難以使創面短期癒合,大多數需手術修復創面。低溫燒傷發生後早期,創面潮溼,水皰形成,創面裸露或表皮撕脫後見基底蒼白,2周左右隨著創面脫水乾枯,形成焦痂呈皮革樣改變。焦痂對創面周圍上皮爬行具有遮擋作用,焦痂未融脫及創面基底未形成肉芽時,創面不能自行修復癒合。一般情況下低溫燒傷形成的焦痂3~4周後開始排異融脫,分泌物增加,創面液化,炎性反應加重。此時肉芽屏障尚未完善,在區域性感染未能有效控制前,感染還可使損傷繼續加深,甚至損傷深達肌肉和骨質,不通過手術難以消滅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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