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術前新輔助化療:
主要為全身化療,必要時可作動脈內灌注化療,主要診治目標是將部分“不可手術的區域性晚期乳腺癌”轉變為“可手術的乳腺癌”。將部分“不可保乳的區域性晚期乳腺癌”轉變為“可保乳的乳腺癌”。
2、術後輔助化療:
目前術後輔助化療的指徵相對較寬,對於腫瘤最長徑大於或等於1cm的浸潤癌患者均應考慮行輔助化療。目前乳腺癌的輔助化療除了少數人仍然用CMF方案外,更多的是應用以蒽環類為基礎的聯合化療,對淋巴結陽性、激素受體陰性者可考慮加用紫杉類藥物。需根據病人身體狀況(心肺功能、肝腎功能等)、術後病理情況(病理分期--尤其是腫瘤大小、分化程度、有無癌栓、受體情況、Her-2表達、Ki-67表達)、經濟條件及診治意願綜合考量,必要時可考慮結合行FISH或CISH檢查及行21基因檢測,以明確分子分型,指導進一步診治。以僅對部分ER、PR陽性的老年患者才考慮僅作內分泌治療。
3、晚期或復發轉移乳腺癌的化療。
至於晚期、復發、轉移性乳腺癌的化療,一般要根據其先前用藥情況作綜合考量、個體化處理,“效不更方,無效則改”。凡未用過蒽環類和紫杉類藥者,首先要考慮蒽環類和紫杉類藥。二線常用的藥物有長春瑞濱、吉西他濱、卡培他濱、鉑類(順鉑、卡鉑等)等。部分受體陽性者,可考慮行內分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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