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卒中康復”的理解就是幫助病人活動或者就是做一做理療,其實絕非僅僅如此哦!“卒中康復”究竟意味著什麼呢?今天就由小編和大家來一起學習吧。
卒中後康復是一項複雜的工程
卒中後康復是一個非常複雜、任務艱辛的系統工程。卒中後患者不僅僅是肢體功能受限,心理和心智亦可受損。因此,簡單地把卒中後的康復理解為恢復肢體運動功能不僅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卒中後康復的最高目標是全面修復患者的所有功能。
傳統的觀點認為,卒中發生後必須等到病情穩定才開始康復。許多醫院,尤其是基層醫院人為地把病人分割在神經內科和康復科之間。最常見的醫療程式就是在神經內科治療,等到病情穩定之後,再擇機轉到康復科或者直接讓病人回家自行康復。假如這不是因為患者的經濟問題,顯然就是一個治療觀念問題。
現代卒中康復的觀點是:一旦卒中發生,康復即應介入。康復越早開展,患者獲益越大。
卒中康復無處不在
在急性期,昏迷患者進行肺部超聲治療以促進肺迴圈、減少痰淤積是一種康復;
正確地擺放癱瘓的肢體以避免關節因肌肉無力而出現脫臼和僵硬在一個非功能狀態是一種康復;
對因為癱瘓而無法活動的肢體進行被動運動以減緩肌肉萎縮是一種康復;
對長期臥床做空氣壓力波治療以防止深靜脈和肺血栓是一種康復;
對未完全癱瘓的患者教其上肢的Bobath訓練和下肢橋式訓練是一種康復
對偏癱患者安裝步行支架以協助其步行或矯正其步行姿態是一種康復;
教失語症的患者照著鏡子說話也是一種康復;
教患者正確學習如何上廁所、如何拿筷子、如何梳頭、如何寫字……都是康復。
總之,一切讓患者減輕、彌補、糾正卒中損傷本應導致的各種功能喪失都是康復。
制定個體化的康復計劃
卒中後康復介入的程度也並不都是越強越好,越積極越好。為每一個患者度身定做一個近、中、遠期康復計劃是關鍵,而計劃制定的前提基礎是對患者進行全面、科學地評估。評估時考量不僅要遵循卒中的自然演變規律,還要充分考慮患者的年齡、性別、職業、性格、家庭條件、卒中前狀態、個人的康復期望值以及康復的配合程度。
例如對高齡卒中患者進行康復治療時,不能制定目標過高的康復計劃,還要充分考慮到患者的神智、精神狀態、理解能力、心肺功能、配合程度和患者本人以及家屬的期望,早期康復的重點應放在減少併發症,為後續的康復創造條件。在患者病情穩定後,神智和精神改善後,開始實施中期康復計劃。而對青壯年卒中患者,由於這些患者往往康復慾望較強、配合程度較高、心肺功能完整、經濟條件和家庭重視程度較高,則必須制定更積極、目標值更高的康復計劃。
根據神經康復轉歸特點,前1~3個月恢復最快,第4~6個月恢復較慢。7~12個幾乎定型,此階段的康復重點應放在影響患者未來生活質量的功能恢復上,如行走、肢體主動移動方面。此時,若癱瘓側的上下肢無法同時康復,應優先考慮下肢;當大小關節同時無法訓練時,優先訓練大關節。半年後,多數患者已經進入康復效果平臺期,此時偏癱的肢體大多已經開始進入痙攣狀態,康復重點則應放在日常生活能力訓練上,以使患者儘可能適應新的生活。
卒中後康復必須全面、全程
全面的原則是考慮患者的肢體功能障礙,又要充分考慮患者的心理和認知上的問題。據統計40%~70%的卒中患者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認知障礙、焦慮、抑鬱、性格改變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及時察覺和干預,不僅嚴重影響康復的效果,也明顯降低患者和家屬的生活質量。同時,在康復過程中必須認真執行卒中的二級預防,堅決按照指南採用藥物嚴格控制卒中復發的危險因素,並積極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卒中復發。
全程是指康復必須貫穿卒中的全過程,即從早期到恢復期;從住院到社群再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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