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用藥FDA根據對胎兒的影響大小、把藥物分成5類:
孕A 已有足夠數量、良好對照的人體研究,顯示該藥在懷孕早期對於胎兒未見不良影響(在懷孕後期也無此種跡象)。
孕B動物實驗未能顯示該藥對於胚胎具有不良影響,但尚缺乏足夠數量、良好對照的人體研究予以證實;或動物實驗雖然顯示該藥對於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響,然而已有足夠數量、良好對照的人體研究顯示該藥在懷孕期對胎兒未見不良影響。
孕C動物實驗雖然顯示該藥對於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響,然而沒有足夠數量、良好對照的人體研究予以證實;但是由於治療需要,即使有這種潛在可能,權衡利弊、仍應對於孕婦應用該種藥物。
孕D 從市場調查或資訊反饋所獲‘不良反應’資料,或從人體研究,得知該藥對於胎兒具有危害可能;但是由於治療需要,即使有這種潛在可能,權衡利弊、仍應對於孕婦應用該種藥物。
孕X 從動物或人體研究證明該藥可能導致胚胎畸形,以及(或)從市場調查或資訊反饋所獲‘不良反應’資料、或從人體研究,得知該藥對於胎兒確有危害可能;即使由於治療需要,權衡利弊之後,可以清楚表明,對於孕婦仍不該應用該種藥物。
現將有關精神疾病用藥與懷孕及胎兒的關係,列述如下:
1、所有抗精神病藥:
除氯氮平為孕B外,均為孕C;
2、抗抑鬱藥:
去甲替林、帕羅西汀為孕D,(注:澳大利亞標準,把帕羅西汀列為孕C)
氯米帕明、多慮平、西酞普蘭、氟伏沙明、曲唑酮、米安舍林、米氮平,氟西汀、舍曲林均為孕C;
3、抗焦慮(安眠)藥:
苯二氮卓類(安定一類)如阿普唑侖、艾司唑侖、氯硝西泮、勞拉西泮等,都是孕D,
唑吡坦(思諾思)為孕B;
4、心境穩定劑:
碳酸鋰、卡馬西平、丙戊酸鈉,為孕D,
拉莫三嗪,為孕C;
5、治療痴呆藥:
安理申、艾斯能,都是孕C。
根據國內外專家意見,在罹患精神疾病時如果懷孕的話,可以按照以下執行:
1、懷孕時,完全可以用抗精神病藥或抗抑鬱藥(除去甲替林、帕羅西汀外),一般說,沒有致畸的問題。
2、一般的安定類抗焦慮(安眠)藥都有致畸可能,可以選用唑吡坦(思諾思)。
3、碳酸鋰、卡馬西平、丙戊酸鈉有致畸可能,或可改用拉莫三嗪。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