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顫動(房顫) 是臨床最常見的心律失常之一。Framingham 的研究報告提示,人群發病率為0.5%左右,且隨年齡增長其發病率增高。60歲以上的人群中,其發病率可高達6%以上。
持續性或永久性房顫患者的治療目前仍以控制心室率和預防血栓栓塞為主,未經處理的房顫24小時平均心室率往往快於竇性心律時的心率,可導致心悸、氣短等症狀,可以加重原有的心絞痛或心衰,持續的心率增快還可導致心動過速性心肌病。對於沒有轉復竇性指徵的房顫患者,控制心室率對改善症狀,預防心動過速性心肌病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房顫心室率控制滿意的標準多采用的是:靜息時心室率60~80 次/min,而運動時90~115次/min。24小時動態心電圖監測記錄(Holter)的頻率趨勢圖是評定心室率控制是否滿意的常用方法。
隨著Holter檢查的廣泛應用,發現臨床上認為心室率控制滿意的房顫患者,在夜間睡眠中出現不同程度的長RR間期的機會明顯增加。如何正確判斷房顫伴長RR間期的臨床意義,常常是臨床上困惑的問題。從中提出的問題是:房顫是否存在II度房室阻滯。以往曾有人提出診斷房顫伴Ⅱ度房室傳導阻滯的標準為Holter記錄或心電圖中RR間期>1.5S,超過3次以上。這個診斷標準隨著人們對房顫時房室傳導現象的認識,而受到質疑,有人認為應擯棄這種診斷。但目前尚無一個能被大家公認的診斷房顫伴房室傳導阻滯的標準。
根據定義,房室傳導阻滯應為心房的電活動通過交界區到心室時發生不同程度的傳導障礙。如果所有心房電活動都能下傳心室但有所延遲,定義為I度房室阻滯。顯然這種情況並不適合於房顫。房顫伴有III度房室阻滯是可以明確發生的。部分心房活動不能下傳心室,則定義為II度房室阻滯。正常情況下,房顫心房的電活動達300-400次/分,甚至更快,肯定是不能全部下傳的,這是心室肌電生理特點決定的,也是一種生理保護機制,避免造成過快的室率。我們可以說心房撲動伴2:1下傳,但不能說是2:1阻滯。根據這樣的定義,似乎房顫時很難判斷未下傳的電活動是屬於正常的生理情況還是存在房室阻滯。對長RR的看法成了一個關鍵的問題。
房顫時房室傳導現象的研究發現,對於房顫心室率控制滿意,且無明顯不適症狀的患者,進行Holter檢查,出現RR間期>1.5S的發生率54.7%-79.23%,最長RR間期1.5-4.6S,多於夜間睡眠狀態下出現,清醒及活動狀態下消失。經過1-4.5年的隨訪,房顫所伴長RR間期未出現進行性延長或需要安裝起器。Pitcher等觀察了一組臨床控制滿意的、沒有症狀的慢性持續性心房顫動患者的24小時Holter表現,發現心室率的24小時生理性變化很大。同一例患者會在一天記憶體在超過140次/分的快速心室率、低於50次/分的心動過緩及夜間長達4S的長RR間期。一組包括20例病例的電生理研究表明,房顫時伴最長RR間期為2.10-3.04S,對這些患者予以電轉復轉為竇性心律後,進行電生理檢查20例患者除1例出現Ⅰ度房室阻滯,AH間期160ms外,其餘19例房室結的傳導功能包括AH間期,希氏束時限,HV間期,房室結有效不應期,文氏點,2∶1阻滯點等,均在正常範圍內。
房顫伴長RR間期的發生機制也許不能簡單地歸結於一種原因。心臟房室結病理性改變是可能的因素,但也更可能存在以下原因:①房顫時心房的快速紊亂電活動導致房室交界區生理干擾和連續性隱匿傳導而產生長RR間期,並非病理性阻滯;②迷走神經張力的增高,可使心肌電活動的傳導延緩,心肌不應期延長,致心室率下降,心室反應減慢;③某些影響心臟自主神經張力的藥物可造成迷走神經相對或絕對的優勢,具有負性頻率的藥物可使房室隱匿性傳導變得更加明顯。
房顫時非病理性房室傳導功能障礙所致的長RR間期,一般具有如下特徵:患者一般使用了控制心室率的藥物。24小時總體心率分佈正常,平均心率在正常範圍,活動狀態下的快速心室率與休息狀態下的心動過緩並存。長RR間期的發生有明顯的晝夜節律性,多於夜間休息狀態出現,清醒及活動狀態下消失。這種長RR雖然可以達到4-5秒,但一般不伴有心動過緩相應的臨床症狀,特別是沒有心原性腦缺血的症狀。長RR間期出現前後的RR間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變異,有時是十分明顯的變異,一般不出現連續的相對規整的長RR間期,所以在長RR存在的時刻如果計算1分鐘的心率並不是不可接受地緩慢。經過一定時間的隨訪後這種長RR的上述特點沒有明顯變化。推測心臟自主神經功能的改變所致隱匿性傳導增加,應是這類患者長RR間期的主要原因。
房顫伴有病理性房室傳導功能障礙時,一般具有如下特徵。在除外藥物以及其它誘發因素的情況下出現:①24h平均心率較慢,尤其是持續緩慢。②出現多發的長RR間期,且與睡眠無關,沒有時間上的規律性。存在白天多發的長RR間期,尤其是運動時發生者。③頻繁出現長RR間期,且短時間內有多個相等的甚至連續發生的長間歇,考慮為交界性逸搏,或交界性逸搏心律者。④伴有明顯的緩慢心率引起的臨床症狀者。⑤發生房顫前有房室結病變或病態竇房結等病變依據者。
因此,房顫伴長RR間期的臨床意義,應結合臨床等各方面的資料綜合判斷。我們當然不能漏掉真正的房室阻滯的患者,但現在更要注意的是不要把已經治療滿意的患者誤認為是房室阻滯。心室率控制滿意的心房顫動患者,休息及睡眠時出現長RR間期及心動過緩是常見現象。如果總體心率分佈合理,沒有心動過緩相應症狀。臨床治療中不應顧慮某一時刻的緩慢心率及長RR間期,而輕易減少或停用控制心室率的負性頻率藥物,造成心室率控制不到位,出現一系列症狀。也不應該人為制定一個RR間期的標準來確定是否需要安裝起搏器,給患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及經濟負擔。在這種情況下用起搏器“保駕”來使用控制心室率的藥物這一觀點是不可取的。真正出現了不可逆的,有臨床意義的心動過緩是要考慮起搏器,但長RR和心動過緩並不是同一概念,一分鐘的心率和24小時平均心率要比幾個長RR重要得多。持續或永久性房顫患者相當多數伴有器質性心臟病和心功能不全。而房顫時為了解決長RR只能安裝VVI起搏器。此後造成的心室收縮不同步,卻可能成為心衰加重的原因,這是在做出決策時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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