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由什麼原因引起的?
一、已知的幾種誘發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年齡:在女性中,發病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上升,在月經初潮前罕見,20歲前亦少見,但20歲以後發病率迅速上升,45-50歲較高,但呈相對的平坦,絕經後發病率繼續上升,到70歲左右達最高峰。死亡率也隨年齡而上升,在25歲以後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時始終保持上升趨勢。
2、遺傳因素:家族的婦女有第一級直親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險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3、其他乳房疾病。
4、月經初潮年齡:初潮年齡早於13歲者發病的危險性為年齡大於17歲者的2.2倍。
5、絕經年齡:絕經年齡大於55歲者比小於45歲的危險性增加。
6、第一次懷孕年齡:危險性隨著初產年齡的推遲而逐漸增高,初產年齡在35歲以後者的危險性高於無生育史者。
7、絕經後補充雌激素:在更年期長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8、口服避孕藥。
9、食物:尤其是脂肪飲食,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10、飲酒。
11、體重增加可能是絕經期後婦女發生乳腺癌的重要危險因素。
12、病毒感染。
13、放射線作用:易提高患乳腺癌的危險性。
14、精神因素:焦慮、緊張可抑制抗癌瘤的免疫。
二、發病機制
1、遺傳因素:女性乳腺中有部分病人是由遺傳基因的傳遞所致,即發病年齡越小,遺傳傾向越大。隨著遺傳性乳腺癌發病機制的深入研究,將來可能會有一定的闡述。
遺傳性乳腺癌的特點有:
(1)發病年齡輕;
(2)易雙側發病;
(3)在絕經前患乳腺癌病人,其親屬亦易在絕經前發病。
2、基因突變:癌基因可有兩種協同的階段但又有區別,即:啟動階段和促發階段。目前對癌基因及其產物與乳腺癌發生和發展的關係,已得出結論為:有數種癌基因參與乳腺癌的形成;正常細胞第1次引入癌基因不一定發生腫瘤,可能涉及多次才發生癌;癌基因不僅在啟動階段參與細胞突變,而且在乳腺癌形成後仍起作用;在正常乳腺上皮細胞—增生—癌變過程中,可能有不同基因參與。
(1)放射線照射可引起基因損傷,使染色體突變,導致乳腺癌發生。
(2)內分泌激素對乳腺上皮細胞有刺激增生作用,動物實驗表明雌激素主要作用於癌形成的促發階段,而正常女性內分泌激素處於動態平衡狀態,故乳腺癌的發生與內分泌紊亂有直接關係。
雌激素、黃體酮、催乳素、雄激素和甲狀腺激素等,與乳腺癌的發生發展均有關係。乳腺中的雌激素水平比血液中雌激素水平高若干倍。乳腺中的膽固醇及其氧化產物,即膽固醇環氧化物可誘發乳腺上皮細胞增生,且膽固醇環氧化物本身便是一種致突變、致癌、有細胞毒性的化合物。
(3)外源性激素,如口服避孕藥,治療用雌激素、雄激素等,都可引起體內上述內分泌激素平衡失調,產生相應的效應。
(4)飲食成分和某些代謝產物如脂肪與乳腺癌的關係:由動、植物油引起的高脂血症的小鼠乳腺腫瘤發生率增加。在致癌劑對小鼠的致癌作用的始動階段,增加脂肪量不起作用,但在促發作用階段,脂肪喂量增加,腫瘤增長迅速加快。
3、機體免疫功能下降:機體免疫力下降,不能及時清除致癌物質和致癌物誘發的突變細胞,是乳腺癌發生的宿主方面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年齡的增加,機體的免疫功能尤其是細胞免疫功能下降,這是大多數腫瘤包括乳腺癌易發生於中老年的原因之一。
4、神經功能狀況:乳腺癌病人不少在發病前有過精神創傷,表明高階神經系統過度緊張,可能為致癌劑的誘發突變提供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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