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直性脊柱炎多發病於年長兒童,一般高峰在12-16歲,病變發展速度快,一但病變出現髖關節的破壞,藥物治療雖能緩解疼痛症狀,但已無法扭轉已破壞的骨質結構,功能受損難免。
強直性脊柱炎常見於年輕患者,併發髖關節強直者常伴有廢用性骨質疏鬆,這兩個特點以往曾被視為人工關節的禁忌證,使很多學者對於的強直性脊柱炎人工全髖置換術治療持謹慎態度。
強直性脊柱炎好發於男性,多數患者30歲後停止發展。Chandler認為在發病後20年血沉、C反應蛋白儘量控制到正常範圍內方可行人工全髖置換術。
因為此時血沉和C反應蛋白均得到控制,術後發生髖關節疼痛和強直機會減少。但強直性脊柱炎髖關節強直畸形的患者年齡多在20一45歲之間,恰是一生中最為重要的時期,一個成功的關節置換能夠使患者恢復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相反推遲施行手術的時間。
髖關節長期處於非功能位,關節周圍的肌肉、骨質常發生廢用性萎縮、疏鬆,且時間越長越嚴重,大大增加日後手術的難度和失敗的風險,術後關節活動度和總體人工全髖置換術功能與術前沒有關節強直的患者相比療效有顯著差異。
因此,沒有必要讓強直性脊柱炎髖關節強直患者忍受巨大的痛苦來等待人工全髖置換術的最佳年齡。目前多數學者認為此病的發病年齡普遍年輕,發病越早,症狀越重,越需要儘早的手術治療。
作者認為年齡不應成為髖強直性脊柱炎關節強直患者實施的限制。當髖關節出現僵硬、疼痛而經正規藥物治療無效或療效不確定,骨發育已成熟,症狀持續加重,已嚴重影響患者生活質量時即可進行人工全髖置換術,使患者儘快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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