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懷孕都要靠孕酮。孕酮是促成極小胚胎與子宮壁結合過程中的一個最重要條件。孕酮幫助胚胎卵形成胎盤,它將為胎兒提供9個月的營養。自然孕酮,即內源性孕酮(生成於你自己的身體),產生於卵子萌出的卵巢――黃體。大約在懷孕第4周以後,卵巢和黃體的分泌功能開始被胎盤取代,以便保證妊娠正常進行。逐漸地,胎兒的胎盤產生出足量的孕酮,接替卵巢保證妊娠對孕酮的需要。理論上,妊娠到了第8周,胎盤產生的孕酮量已經使作為分泌激素的器官卵巢的作用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歷史上,醫生給孕婦服外源性孕酮(來源我們體外的孕酮),其原因有兩個:
(1)避免“早孕流產”;
(2)維持種植捐獻卵子的正常生長環境,這是近些年才普遍實行的情況。服孕酮避免流產已經是過時的做法了。可是醫生習慣了給接受卵子種植的孕婦在其妊娠前8周到前16週期間服用孕酮,以“幫助懷孕成功”。接受卵子的孕婦在妊娠早期要完全依靠外源性孕酮以保證胎兒正常的生存環境,因為這類孕婦的卵巢沒有黃體可分泌這種激素。(是卵子捐獻人――不是卵子接受人――排卵併產生黃體。)
卵子接受人使用外源性孕酮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種妊娠用孕酮的目的是使懷孕成功。但是這種妊娠需要用多少孕酮最合適――能用多長時間?醫生對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些醫生開具的孕酮用藥為10周,另一些為12周,還有一些為16周。
12周的孕酮治療比較合理(與16周相比)。到那時胎盤已經發揮作用了。服用8周的孕酮就可以停藥。孕酮(作為治療藥物)在第8周之後就沒有什麼作用了。艾倫・基拉姆醫生根據正常妊娠生理激素變化規律表達了他的看法,他認為一般懷孕8周以後,黃體不再分泌胚胎賴以生存的大多數激素了。
“第8周以後,如果你把卵巢切除,胎兒照樣生長。”基拉姆說,“我認為12周後再給孕酮是沒必要的。”按照基拉姆的觀點,妊娠早期是需要孕酮的,但在妊娠後期,你將分泌出足夠的孕酮,如這時還服用孕酮那就肯定超量了。
然而,許多醫生,為了保險起見,會建議卵子接受人服用12~16周的孕酮。他們的理由也是可以理解的:高技術培育的嬰兒來之不易(造價還很高),所以醫生會想盡一切辦法保證這類妊娠的成功。
問題是,我們要考慮藥物對胎兒的副作用,所以我們不禁要問,這種做法真的保險嗎?這個問題之所以當作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提出來,是因為每年我們都有成千上萬的妊娠婦女――那些有排卵功能障礙的婦女,那些怕流產的婦女,還有那些通過高技術手段才懷上孕的婦女――在服用這種外源性孕酮。
因為絕大多數的孕酮的成分符合“自然形態”,所以許多醫生認為這類激素藥物是安全的。馬克・蘇爾醫生就在他的哥倫比亞大學校醫院使用孕酮,他認為孕酮的副作用很少:“你在她們懷孕的前12周到14週期間給她們補充她們孕酮的不足。你的身體產生那麼多的孕酮,它可以使你給的激素失去效力。我們使用是微小的陰道膠栓,幾乎沒有什麼副作用。孕酮可以直接進入盆腔血管:能被直接吸收。”醫學遺傳和兒科教授,母親風險專案負責人吉迪翁・科倫也認為孕酮是安全的,因為20年來他還沒遇到過孕酮導致兒童不正常發育的情況。
但同時也有人不同意這種觀點。有些生物學家和毒理學家專門研究孕酮對“生長的組織”――胎兒――的影響。安德森癌症研究所醫務部研究型科學家、實驗婦科一內分泌科主任洛弗爾・瓊斯醫生對子宮內胎兒在外源性孕酮作用下的安全性充滿了擔心。中期,瓊斯從小鼠胎兒對小劑量藥物作用的反應的實驗研究中發現,孕鼠服用孕酮可引起嬰鼠生殖系統異常。因此,瓊斯認為,在給懷孕婦女服用孕酮之前應該對此課題做進一步的研究。
問題又一次回到了孕酮給人帶來的是好處還是危險上來了。藥物給卵子接受人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沒有孕酮就沒有孩子。但是使用孕酮對其他情況――黃體功能減退和早期流產――是否也有積極的作用?對這個問題的分歧是很大的。
雖然有確鑿的證據說明孕酮對受捐卵子妊娠有養育作用,但孕酮對黃體功能減退及早期流產是否也有治療作用目前還不清楚。因此,使用孕酮治療這兩種病情的效果仍存在爭議。
20世紀70年代進行的一項前瞻性雙盲隨機試驗(最可靠的臨床實驗方法)顯示,孕酮不能防止流產,這是艾倫・基拉姆的結論。在20世紀60年代,人們普遍認為孕酮有預防流產的作用。研究結果大有可為――直到實驗允許使用安慰劑。當安慰劑用來進行隨機雙盲實驗研究時,卻顯示孕酮並無此功效。到了20世紀70年代,孕酮治療流產已被禁用。
根據默裡・恩金醫生和他的合著人出版的《妊娠和分娩護理指南》(第二版)的觀點,幾項對早期妊娠使用孕酮的隨機研究表明,找不到能夠說明孕酮可以減少有陰道出血或習慣性流產情況婦女出現流產、死胎、新生兒死亡等危險性的任何證據。然而,這些研究還沒能做到可以排除兩個作用之中一個的程度(增加或減少流產)。
一些醫生還相信孕酮能夠預防流產,所以繼續給孕婦開這種藥物。對於如何治療黃體功能減退,基拉姆說:“醫學界的觀點是各不相同的。”50%的產科醫生甚至不承認有黃體功能減退的存在,他們認為,即使這種情況存在,也不過是一種被誇大其詞說法罷了。
其他醫生不同意這種觀點。他們認為,流產的大多數病例說明這是自然淘汰有基因缺陷胎兒的方式,所以不應該用孕酮來阻止它。35歲以上婦女的高流產率的都是由於卵子或受精卵先天基因缺陷造成的――這些病狀是孕酮療法解決不了的。
艾倫・基拉姆認為孕酮偶爾可能有安慰劑的作用。安慰劑起作用的標誌就是病人服了藥後感到病情“好轉”(在本實驗中就是保持懷孕),其實她服的那種藥和實際能治她的病的藥並無關係。安慰劑(一種“糖丸”,沒有真正的藥物成分)能夠改善病情,一方面是因為病人對醫生充滿信心,另一方面是因為病人有在做醫療的心理暗示。基拉姆醫生推斷,孕酮預防流產的療效可能是通過減少緊張程度和增強孕婦信心來達到的。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懷孕藥物會引起黃體功能減退(表現為孕酮水平降低),結果胚胎在子宮裡難以種植,從而減少懷孕的機會。“使用體外受精(IVF)藥物會發生黃體功能減退病症。”馬克・蘇爾醫生說。他闡釋了接受不孕治療婦女所面臨的尷尬處境:治療不孕的藥物使你排卵,但排出的卵子發育不良,不能自動產生孕酮,所以你需要藥物幫你補充孕酮。這樣一來,為了“治療”由懷孕藥物引起懷孕病狀,醫生就可能給你開孕酮。科學的爭論――會對胎兒造成長期的威脅嗎?
我們所得到的好處值得我們冒可能長期存在的風險嗎?
目前使用的孕酮藥物種類及其藥量對於孕婦來說是安全的。他們認為所給的孕酮就是要幫助胎兒得到所需的“自然激素量”,這是孕婦妊娠期間都有的,符合正常情況下孕婦所應達到的生理激素水平的量。
胎兒在出生前所給的孕酮是自然的,卻也是外源性的。這會不會引起長期不利的副作用現在無法知曉,因為在孕婦身上做臨床藥物實驗是不道德的。不過,許多醫生認為孕酮引起長期副作用不太可能,因為這種藥物已經用了幾代人,他們還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但從另一個角度講,撰寫本書時所採訪的許多發展生物學專家及腫瘤研究人員說,我們目前對這種藥物的研究還不夠廣泛深入,所以我們無法知曉這種藥物對生長著的胎兒是否沒有危害。這些科學家拿動物實驗的研究成果做例子。他們說,自然形態的孕酮在妊娠期間以外源性方式給與懷孕的動物可引起異常;就因為這種激素藥物是“天然的”,所以認定它是無害的――這種說法有帶商榷。
洛弗爾,瓊斯醫生認為,孕酮對成人無大礙並不能說明它對脆弱的、生長著的胎兒就是安全的。我們談論對人無副作用的藥物或化合物,但我們必須時刻記住胎兒不是個子小的成人。那些成人服起來安全的藥物胎兒接觸了就未必也安全。瓊斯希望孕婦自己瞭解這些情況,自己學會理智選擇孕期藥物。
我們所瞭解的東西應該讓我們更加小心謹慎。動物試驗的資料告訴我們,如果你懷孕了,使用對下一代有可能產生有害的影響。這種危險是隱性的。當然這種觀點不是結論性的,但這種可能是有的。這是你的選擇,它應該是一種清醒的選擇。
像霍華德・博恩醫生、洛弗爾・瓊斯醫生和理查德・哈傑克醫生這樣的研究人員就特別擔心胎兒在妊娠前6~9週期間――妊娠的頭3個月――接觸治療用的孕酮。科學家們的擔心基於動物實驗得出的結果,因為到目前還沒有拿人來做試驗的先例,主要考慮到孕酮隨胎兒的影響。然而,接觸這種藥物的雌性幼鼠――在生長階段相當於人類6~9個月的胎兒――出生後生殖器官發育不正常。根據哈傑克醫生的研究,動物最典型的異常表現有陰道黏膜角化,子宮內膜異位到陰道(這種異常情況也發生在服用了己烯雌酚的婦女生下的女兒身上)o一些研究者擔心那些接觸過孕酮的胎兒也可能有生殖管道的異常,雖然這些異常在她們成人之前不容易觀察得到。
可是許多醫生並沒有這些擔憂,因為他們從未見到曾經用過孕酮的婦女生下的孩子在其青春期或成年期出現生殖器官不正常的病例。還有些醫生把這個問題當成解決不了的問題。默裡・恩金醫生和他著作的合作者在其《妊娠和分娩護理指南》(第三版)中指出,因為這類實驗迄今為止沒有在人類身上進行過,所以孕酮(孕酮)對嬰兒到底是不是安全的還無法知道。雖然對使用過孕酮婦女的隨訪研究大都是不受控制的而且它們均以軼事形式為主,但研究中提出的一些建議還是值得注意的:受孕酮影響過的胎兒增加心臟、神經、神經軸管患病的概率,還會有其他組織發育不良等病症,還有女胎生殖器男性化以及女孩是個“假小子”等情況。而其他研究沒有顯示這些不良影響,所以得出孕酮的安全性就像孕酮被認定的好處一樣是一個開放性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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