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核醫學科 主任醫師 朱廣文

  臨床表現:

  甲亢可發生於任何年齡,大多數年齡在20-40歲,一般女性比男性發病率高,約為4∶1。但是地方性甲狀腺腫流行區,則女性稍多於男性,約為4∶3。青年女性常可出現青春期甲亢,症狀較輕,有的人未經治療,而在青春期過後也可自愈。

  老年病人較年輕者更易見“隱匿性”或“淡漠型”甲亢,其神經過敏和情緒症狀較輕,突眼發生率也較少。甲亢時多系統受累,臨床表現多變,20-40歲中青年發病較常見,但近年來老年甲亢不斷增多。起病較慢,多有精神創傷史和家族史。發病後病程遷延,數年不愈,複發率高,並可發生多種併發症。

  1、能量代謝與糖、蛋白質及脂肪代謝異常:甲亢時基礎代謝率(BMR)增高,可煩熱、潮汗、體重減輕、工作效率低、肌肉消瘦、乏力、易疲勞。蛋白質代謝負平衡,膽固醇下降或正常,皮下脂肪消失,脂肪代謝加速。肝糖原與肌糖原分解增加,糖原異生增快,血糖可升高或出現餐後高血糖,糖代謝異常重者可發生糖尿病。

  2、水鹽代謝與維生素代謝紊亂:甲狀腺激素可促進利尿、排鉀與排鎂,故甲亢時易發生低鉀性週期麻痺與低鎂血癥。鈣與磷運轉加速,常有高尿鈣與高尿磷和高尿鎂;久之,可發生骨質脫鈣與骨質疏鬆,當有低血鈣發生後患者又攝鈣不足,少數病人可發生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症。同時由於甲亢時吸收差,代謝快,消耗多,可發生維生素B1、C、D等多種維生素缺乏症及微量元素缺少症。

  3、面板肌肉代謝異常症狀:蛋白質呈負代謝平衡,肌酸負平衡,負氮平衡,ATP減少,磷酸肌酸減少,易發生甲亢性肌病,眼肌無力,重症肌無力,或經常性軟癱。皮膚髮生黏液性水腫,多見於眼瞼與脛骨前。指甲變軟或發生變形與感染。

  4、心血管系統症狀:甲狀腺激素興奮心肌交感神經,增強兒茶酚胺作用,出現心動過速、心律失常、心音增強、脈壓加大、甚至心臟擴大、心尖部收縮期雜音。老年人易發生心房纖顫、心絞痛甚至甲亢性心臟性心臟病與冠心病同時發生,以致心力衰竭。

  5、精神與神經系統症狀:甲狀腺激素可興奮神經肌肉,易產生精神緊張,急躁、激動、失眠、頭暈、多慮、易怒、多言、手抖、反射亢進,嚴重時可發生甲亢性精神病與自主神經功能紊亂。

  6、消化系統症狀:甲狀腺激素可增加腸蠕動,發生易飢餓、食慾亢進、大便次數增多、消化不良性腹瀉,營養與吸收不良,嚴重時可出現低蛋白血癥及腹水,呈惡病質狀態而臥床不起,老年人多見。

  7、內分泌與生殖系統症狀:甲亢時內分泌系統功能可有紊亂,最常見的是性腺功能受累,女性閉經和月經不調,男性陽痿,但女性妊娠不受影響,分娩時應注意防止發生甲亢危象和心力衰竭。

  8、甲狀腺腫大:一般呈對稱性,少部分呈非對稱性腫大,分Ⅰ°、Ⅱ°、Ⅲ°增大,多數呈瀰漫性腫大,常有血管雜音及震顫。甲狀腺也可不增大,或甲狀腺有囊性、結節性腫大,但甲亢症狀不減。

  9、突眼:眼球突出超出16mm為突眼。一般有良性突眼與惡性突眼(浸潤性突眼)之分,前者多見。過去有人認為突眼系由於垂體分泌致突眼物質所致。目前則認為突眼是自身免疫因素所致。即:

  (1)甲狀腺球蛋白與抗甲狀腺球蛋白複合物沉積在眼肌細胞膜而引起水腫和淋巴細胞浸潤,眼外肌肥大,致突眼和球外肌麻痺;

  (2)球后脂肪及結締組織細胞發生免疫反應。嚴重時上下瞼不能閉合,眼球調節作用差,輻輳反射失調。交感神經活動亢進使上瞼退縮,眼裂增寬與凝視。惡性突眼時眼壓升高,可發生角膜潰瘍、穿孔、結膜充血、水腫甚至失明。

  10、侷限性黏液性水腫多在脛骨前發生對稱性的浸潤性面板病變,還可發生在手指、掌背及踝關節等部位。面板增厚,變韌,出現大小不等的棕紅色斑塊狀面板結節,凹凸不平,面積逐漸擴大融合,形似象皮腿,此種病人LATS、LATS-P、TGA、TMA多呈陽性。

  11、淡漠型甲亢:與一般典型甲亢症狀相反,情緒淡漠,不易激動。特點為:

  (1)老年女性多於男性;

  (2)發呆、嗜睡、抑鬱;

  (3)消瘦、乏力、面容憔悴早老;

  (4)面板乾燥、粗糙而少汗;

  (5)眼瞼水腫下垂,但明顯突眼較少見;

  (6)甲狀腺呈結節性或腺瘤性或囊腺瘤性變化較多;

  (7)肌肉萎縮、身材瘦小且多惡病質狀態;

  (8)心律失常者多,有心房纖顫或竇性心律不齊,一般心率為90~120次/min,伴心臟擴大,供血不足或慢性心力衰竭;

  (9)病情較重而表現不典型,易誤診而得不到恰當治療,可發生甲亢危象;

  (10)多併發貧血、胃病、高血壓、高血脂、高黏血癥及免疫功能紊亂等症。

  12、T3型甲亢: 1957年提出,本型甲亢是指臨床表現甲亢,而血清T4、FT4、TSH、131Ⅰ、PBI水平均屬正常,僅T3、FT3升高。多見於甲亢發病前奏,復發型甲亢、缺碘地區甲亢及治療中的反應,還可見於瀰漫性甲腫、結節性甲腫或甲狀腺腺瘤性甲亢,T3型甲亢不被外源性T3抑制。

  13、T4型甲亢:臨床有甲亢表現,而血清T3、FT3、TSH、PBI及131Ⅰ攝取正常,T4、FT4升高,多見於Graves病及結節性甲腫。一般營養差,有用藥史,碘負荷後T4合成增多,或周圍組織有T4脫碘障礙,使T3減少,rT3增多。

  14、T4、T3及TBG異常的甲亢:Graves病可伴有TBG升高,多為家族性或與基因遺傳有關,因TBG合成增多或降解緩慢所致。TBG增多還可與用藥有關,如奮乃靜、雌激素與吸毒等,某些疾病如骨髓瘤、傳染性肝炎、結締組織病及卟啉病等皆可使TBG升高。T3、T4、T3/T4升高時其TBG值可有升高,也可降低,使甲狀腺激素譜發生變化,T3甲亢約佔12%,T4甲亢約佔3、5%,而典型甲亢約佔84、5%。TBG缺乏多為先天性家族性低TBG血癥,也可因感染、手術應激、腎病綜合徵、應用雄激素、糖皮質激素及苯妥英鈉等引起低TBG血癥。

  15、家族性甲腫伴甲亢:家族中成員有2位以上發病,可為同輩或上、下輩親屬,多有家族遺傳性,也可因環境因素或免疫因素所致,其甲狀腺功能多為甲亢,也可正常水平。

  16、複發性甲亢:臨床上所見甲亢,一般療程為2-3年,大多可痊癒。而少數患者可呈復發型,即數年復發1次,最長病程為近30年。本型患者多不願手術及131Ⅰ放療,而與患者自己用藥史有關,即治療半年到1年自行停藥,復發時再來診。

  17、甲亢妊娠:甲亢時月經紊亂或閉經,但可妊娠。妊娠可加重甲亢病情,因此對母嬰均不利,故病情屬中重型甲亢者應儘量避免妊娠,如已妊娠,可行人工流產術。輕型甲亢可繼續妊娠,由於胎兒12周後其甲狀腺逐漸發育,具有吸碘功能與合成激素功能,對TSH有反應功能,故應禁用131Ⅰ或125Ⅰ的診斷與治療。應用小量抗甲狀腺藥物,不宜做手術治療,分娩時應警惕甲亢危象的發生。產後用藥者不可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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