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的概念
在我國的流行病學研究中通常是以65歲作為老年標準的;而在臨床試驗中多以70歲作為篩選下限;國外學者一致以70歲作為老年肺癌篩選下限的年齡標準,並得到國際衛生組織的認同。
二、老年人的生理特點
1、老年患者合併症較多,如高血壓、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動脈硬化、糖尿病及腦血管疾病等;
2、老年患者的應激能力及生理機能有所下降,因此對手術刺激及藥物治療的不良事件發生率要高於青壯年人;
3、老年特有的現象:如抑鬱等精神狀態、認知程度、家庭社會支援等。
眾所周知,肺癌的主要治療手段包括手術、放療、化療及靶向治療等。而腫瘤治療手段的選擇應該充分考慮到患者的腫瘤臨床分期、病理型別及患者的狀態等,經過綜合判斷方能選擇下一步的治療方案。對於像王大娘IIA期的早期肺癌患者來說,絕大多數應首選手術治療。但對於患者年齡較大,既往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較多、肺功能及身體狀態較差,不能夠接受麻醉劑及手術的風險。因此,對老年患者尤其是老年人肺癌應充分的綜合考慮病理型別、臨床分期、患者狀態等選擇適合的治療方式。
三、老年人肺癌該如何治療?
有研究表明,現在約50%以上的肺癌患者在診斷時>65歲,30%-40%的患者>70歲,年齡已成為患者不能接受手術的主要原因之一。作為黑龍江省放療科質控中心主任,徐向英教授向我們介紹到:由於老年人肺癌患者的特殊性,在選擇治療方案是應該根據患者的年齡、腫瘤病理型別、臨床分期及伴隨的內科疾病,如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呼吸系統慢性疾病等慎重的選擇手術、放療、化療及靶向治療等適合的治療手段。
1、老年早期肺癌的治療手段選擇
通常,早期的肺癌患者手術治療的效果良好,只要病人的一般狀況允許,心肺功能能耐受即可行。如果儘管是早期的老年肺癌患者,但是由於身體狀態較差,或合併症多而不適合手術切除或者拒絕行手術治療,我們應該選擇什麼治療手段呢?
目前,早期肺癌治療原則:I、II、IIIA期;只要無手術禁忌症,應首選手術或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術後應根據不同的病理型別和臨床分期,酌情配合放化綜合治療。對因高齡、身體狀態較差或內科疾病等原因不能手術或拒絕手術的患者,放射治療可以作為一種根治性的治療手段,可獲得和手術相似的區域性控制率。
放射治療作為一種根治性治療手段,在2013年國際抗癌聯盟的治療指南中已經明確:對於不能手術或拒絕手術的早期患者推薦行體部立體定向放射治療(SBRT),該方法能夠取得與手術相媲美的區域性控制率和總生存率。並且,SBRT也適用於年齡≥75歲,手術風險較高,且肺功能較差的患者,認為SBRT對老年患者及高危患者是適合的。SBRT放療具有短療程,高劑量分割,周圍正常組織損傷小,對肺功影響較小等優點,立體定向放射治療(SBRT)治療早期不可手術切除的肺癌正逐漸被臨床廣為認可。
歐美大量的臨床研究證實:對無法手術的老年早期肺癌患者,僅僅通過3次的體部立體定向放射治療,3年局控率及總生存率分別為98%和56%。充分證明SBRT對老年NSCLC是有效安全的,且療效較好。
日本關於老年肺癌的研究較早、也較多。在日本對13個放療中心老年Ⅰ期肺癌進行的研究中,中位年齡76歲,行SBRT放療,發生輕度以上的肺毒性者僅為佔1.1%,IA、IB期患者5年生存率分別為72%、62%,T1、T2級腫瘤區域性控制率分別為92%、73%。充分證實了放療已取得與手術相近的臨床效果。
過去,傳統放射治療治療早期NSCLC的結果令人失望,局控率為40%-70%,5年生存率僅為10%-30%。其主要原因是所給劑量不足,病灶局控率較低,這是由於傳統放療靶區較大,很難做到提高病灶劑量而不增加周圍組織受照劑量。然而,隨著放療技術的提高,3D及4D如適形放療3DCRT、影象引導放療IGRT、旋轉調強放療VMAT、呼吸門控等精確放療技術的開展,使放療靶區劑量高度集中,劑量高度適形,及靶區外劑量迅速下降等,做到了提高病灶劑量,降低周圍正常組織受照量,從而提高局控率,降低不良反應,延長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質量。
2、老年區域性晚期肺癌治療的選擇
區域性晚期(IIIB期)肺癌的治療原則:由於已有縱隔器官受累和伴有鎖骨上區的轉移等已不適合手術,可根據病理型別合理地採用根治性放射治療,化療或放化綜合治療。
在2013年最新的癌症治療指南中指出:區域性晚期肺癌患者的放化療治療效果要優於單純化療或單純放射治療。情況允許,應選擇同時放化療,因為同步放化療的療效優於序貫化放療。對於區域性晚期老年肺癌患者,同步放化療可獲得較好的生存率,但同時相應也會增加患者的毒副反應。但是,目前眾多的研究仍表明,同步放化療綜合治療是區域性晚期老年肺癌患者首選治療手段,對身體狀態欠佳、合併症多、肺功差、年齡較大、不能耐受同步放化療者,可以選擇序貫化放療或選用較溫和化療藥,化療和放療也可以分開,先後進行。放化療綜合治療生存獲益遠優於單純放療或單純化療。
3、老年晚期肺癌治療的選擇
晚期(IV期)治療原則:如患者一般狀態尚可,可適當進行全身化療,或採用以減輕症狀、改善生存質量為目的的區域性減症放射治療或支援治療。
2013年的癌症治療指南中也指出,老年IV患者推薦放療以緩解區域性症狀,如疼痛、出血、阻塞等。對於老年IV期肺癌患者,有證據顯示使用以鉑類為基礎的一線化療可以明顯改善生活質量。對老年IV期患者如有腦轉移、骨轉移等遠處轉移病灶科積極地進行放射治療,可達到緩解症狀,提高患者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時間。
當今由於肺癌發病率不斷增加,尤其是老年肺癌患者發病人數逐年上升,老年肺癌的治療正在日益受到關注。對於早期肺癌患者首選手術治療,但老年患者多伴有合併症、肺功差、身體狀態欠佳等特點,多數不適合行手術治療,那麼對於早期老年肺癌患者,精確放療已成為一種根治性治療手段,尤其是立體定向放療的SBRT,療程短,單次大劑量照射,對肺功影響較小,副損傷更小,且能獲得較高的生存率。III期區域性晚期老年肺癌患者可首選同步放化療綜合治療,但如果患者伴有嚴重內科疾病,肺功差等不能耐受同步放化療者,可以選擇行序貫化放療或選用較溫和的化療藥。對於IV晚期老年肺癌患者,伴有腦、骨等遠處轉移,可以通過區域性放療以緩解症狀,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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