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末以後,由於耐藥菌株的出現、流動人群的增多、不能有效控制傳染源及艾滋病流行而併發結核感染病例的增多等原因,結核病的發病率.有明顯升高的趨勢。脊柱結核是最常見的肺外結核之一,其發病率佔全身骨與關節結核的50%~75.22%。全國結核病會議所倡導的遵循“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治療肺結核的化療原則,完全適合脊柱結核化療的實施。
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一線抗結核藥物有:
異煙肼5(4-6)mg/公斤體重/每天 (最大劑量不超過300mg)
利福平 10(8-12)mg/公斤體重/每天 (最大劑量不超過600mg)
吡嗪醯胺25(20-30)mg/公斤體重/每天
乙胺丁醇15(15-20)mg/公斤體重/每天
鏈黴素 15(12-18)mg/公斤體重/每天
世界衛生組織針對初次治療的骨結核病人推薦的結核治療方案是:
2HREZ/7HR 即2個月的 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乙胺丁醇7個月的異煙肼、利福平定期複查肝腎功能、血沉並隨診以監測藥物不良反應非常重要!
脊柱結核的治療主要是通過藥物治療,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則可考慮手術:
①寒性膿腫廣泛流注出現了繼發性感染,全身中毒症狀明顯,不能耐受病灶清除術時可作切開排膿挽救生命。
② 區域性出現不穩、後凸畸形角度大於60度或者壓迫脊髓,出現頑固性疼痛及神經受損的表現,則需要通過有前路或後路手術清除病灶、解除壓迫、穩定區域性脊柱。
③ 陳舊性結核出現了局部後凸畸形引起了相應症狀,如疼痛、脊髓功能受損等,此外那些病變已經治癒但殘留有嚴重畸形,10年到20年後截癱仍可能發生,因為骨性突出物上的脊髓延伸,產生神經膠質增生導致截癱。因此矯正畸形、解除脊髓受壓、穩定脊柱對於這部分病人十分必要。
手術後的處理:
手術不能代替藥物治療,因此手術前及手術後都需要規律的抗結核藥物治療。術後一般建議患者臥床休息3個月。如果沒有做內固定的患者,更應該通過石膏或支具嚴格制動。如果行了內固定的患者,則可在支具保護下適當活動,但還是建議大部分時間以臥床休息為主。加強營養和全身支援治療。手術後病情惡化或術後復發者大部分是沒有堅持規律的藥物治療或者區域性制動不充分。術後3個月複查X片,如果提示區域性穩定(植骨癒合等)則可恢復正常日常活動,但是支具還是建議繼續佩戴3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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