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療方案的制定:
骨關節結核的化療方案是根據骨關節結核的病理特點,結核桿菌的生態學特性和抗結核藥物及其藥代動力學,結合以往臨床化療實踐與文獻而制定的一種有效的藥物治療方案。
四肢骨關節結核和脊椎結核的保守治療我們仍然採用長程化療方案,全療程為18個月;手術治療的脊椎結核可採用短程化療方案全療程為8個月。近年有報告不固定的短化方案,在強化階段之後,根據病情需要可將鞏固期延長,列如將4HRZE/2HRE方案改為4HRZE/XHRE,其中(X~2)是表示延長的月數。WHO倡導的結核病化療全程督導管理(DOTS)也是骨關節結核化療加手術成功的關鍵。
MDR-TB治療原則:依據以往用藥史,藥物敏感試驗或按專家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也可以參照中國防癆協會《耐多藥結核病治療的意見》制定方案進行治療。
2、手術時機的選擇
臨床實踐中,只考慮手術指徵不考慮手術時機的選擇,貿然進行手術,導致手術失敗者屢見不鮮。手術時機選擇不當是導致手術失敗、病情惡化、結核播散的重要原因。手術時機的選擇是手術成敗的關鍵。結核分枝桿菌感染初期,病灶周圍組織充血水腫,大量滲出,結核分枝桿菌增殖,結核分枝桿菌培養陽性率較高。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疼痛、發熱、乏力、盜汗等症狀,這時手術出血多,容易造成病變擴散,傷口不癒合。研究證明,用藥6~8周多數患者膿腫不再增大,疼痛減輕,食慾增加,精神好轉,提示機體的免疫力和藥物作用足以控制病情發展,這時手術效果較好。可把患者的症狀、體徵、用藥時間、血沉、C-反應蛋白與X線表現作為觀察病變轉歸的指標。
另外,有手術適應證也不能立即實施手術治療,還應視有無手術禁忌證,無禁忌證者還應考慮患者何時具備承受手術創傷打擊、發生意外不測可能性最小,何時病灶清除最徹底不易造成病變復發等。這就要選擇適當的手術時機,才能保證手術發生最大的效果,將不良後果減少到最小。
許多文獻認為,應用正規系統的抗結核治療後,血沉、C-反應蛋白恢復正常,或接近正常,才可行病灶清除術。我們觀察發現不少患者術前血沉、C-反應蛋白非但不降,且在抗結核期間及術後短期有增高趨勢,血沉在術後2個月、C-反應蛋白在術後1個月才逐步降至正常。
術後8周
一般來講,骨關節結核病人病史較長,體質較差,形成的膿腔較大,而且抗結核藥物也很難進入關節腔內,致使血沉不降;結核病人往往有貧血及低蛋白血癥,也是血沉增快的一個原因。因此,只有及早清除病灶,減少毒素的吸收,同時補充全血及血清蛋白,結合有效的抗結核藥物治療,才能使血沉與C-反應蛋白恢復正常。血沉並不能作為選擇手術時機的指標,只可作為評價結核轉歸的指標。骨關節結核病灶清除後血沉和C-反應蛋白先有增高,後出現下降,C-反應蛋白較血沉靈敏度高。尋求有效的實驗室指標來評價骨關節結核的手術時機以及治療效果是未來的研究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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