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機是指由於當事人突然遭受嚴重的災難、重大生活事件的傷害或過度強烈的精神壓力,使生活狀況發生明顯的變化,尤其是出現了超出自己的生活條件、知識和經驗而難以克服的困難,以至於陷入痛苦、不安狀態,常伴有絕望、麻木不仁、焦慮,以及軀體症狀和行為障礙。
心理危機的特徵:
(1)通常具有自限性,如果危機之後獲得恰當支援,多於1~6周內消失。
(2)在危機期,多數人會發出需要幫助的訊號,並更願意接受外部的幫助或干預,同時也容易再次經歷心理傷害。
(3)預後取決於個人的素質、適應能力、積極主動性以及他人的合適幫助或干預。
(4)危機期,如果當事人反覆經歷挫折和失落,不能得到及時的心理支援,將會消極利用甚至破壞支援性資源,產生嚴重的健康危害或社會損害。
心理危機時,心理必然經歷的三階段:
任何人對嚴重事件都會有所反應,但不同的人對同一危機事件的反應強度及持續時間不同。應對過程可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是立即反應,當事者表現否認、不相信、懷疑,甚至麻木;第二階段是完全反應,感到焦慮、緊張、痛苦、激動或憤怒,也可能會產生罪惡感、內疚、退縮或抑鬱;第三階段是消除階段,接受事實併為將來作好計劃。危機過程持續不會太久,如親人或朋友突然死亡的居喪反應一般在6個月內消失,否則需要考慮為病態。
危機之後的常見精神衛生問題:
1、急性應激障礙:痛苦事件當時或之後產生的強烈反應,持續至少2天但是不超過4周。
2、創傷後應激障礙:嚴重應激事件後產生的強烈的、遷延的、有時是延遲的異常反應,反應持續超過1月。
3、分離障礙,抑鬱症等。
4、酒精等物質濫用。
5、自傷與自殺。
6、攻擊與暴力行為。
常見的心理危機表現
認知
最驚心的畫面歷歷在目,某種刺激的畫面、聲音或氣味等揮之不去、注意力不集中、神智恍惚,言語混亂、語無倫次,記憶力下降,健康的信念被挑戰或摧毀,不由自主的念頭:比如“都是我害了他”、“如果我更努力,也許她會不會離開或可以得救”、“遲早也會死,還不如早點死”、“活著還有什麼意義”等等……
情緒
驚嚇害怕、悲慟難捨、擔憂不安、孤單無依、脆弱無助、怨嘆感慨、麻木疏離、難以接受、內疚(罪惡感)、羞愧、容易緊張或大發脾氣、猶豫不決等等……
恐懼和擔心
很擔心地震會再發生。
害怕自己或親人會受到傷害,害怕只剩下自己一個人。
害怕自己崩潰或無法控制自己。
無助感
覺得人們是多麼脆弱,不堪一擊。
不知道將來該怎麼辦,感覺前途茫茫。
覺得世界末日到來或一切轉眼成空。
悲傷
這是最常見的感覺和情緒,為親人或其它人的死傷感到很難過、很悲痛。
大多數人會以大聲嚎哭或不斷啜泣來宣洩或抒解。
少數人以麻木、冷漠無表情來表達。
內疚感
覺得沒有人可以幫助我?恨自己沒有能力救出家人,希望死的人是自己而不是親人。
因為比別人幸運而感覺罪惡。
感到自己做錯了什麼,或者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能夠避免親人的死亡。
憤怒
覺得上天怎麼可以對我這麼不公平。
救災的動作怎麼那麼慢。
別人根本不知道我的需要,不理解理解自己的痛苦。
失望和思念
不斷地期待奇蹟出現,卻一次一次地失望。
一種愛的失落感。
對死亡親人的懷念常有如針扎心般的感受。
行為
流淚、自責、指責別人、怨天尤人、拼命做事、一直往外跑、不想講話或拼命想找人講話、離群獨居或特別想找人陪、借酒澆愁、抽菸、吃安眠藥、發呆……
生理
疲乏(全身無力)、吃不下、睡不好或一直睡、做惡夢、頭痛、胃不舒服、噁心嘔吐、拉肚子、便祕、胸悶(像壓著大石頭)、喘不過來、起雞皮疙瘩、全身緊繃、容易被電話或警笛聲驚嚇等等……
什麼是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標對處於心理危機狀態的個人或群體及時給予適當的心理援助,使之儘快擺脫困境。
災難後心理危機干預本質是對社會資源、人力資源、智力資源和情感資源的一次再調動與資源再整合。以解決常規方法不能夠很好解決的各種心理應激性傷害。從存在心理學的角度講,是對生命意義的再一次深度探索和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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