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質激素造成的副作用
1、長期使用大劑量的皮質激素,可以引起水、鹽、糖、蛋白質及脂肪代謝紊亂
表現為向心型肥胖、滿月面容、多毛、無力、低血鉀、水腫、高血壓、糖尿病等,臨床上稱之為庫欣綜合徵。這些症狀可以不做特殊治療,停藥後一般會自行逐漸消退,數月或較長時間後可恢復正常。必要時可配用降壓、降糖藥物,並給予低鹽、低糖、高蛋白飲食及補鉀等對症治療。因此,有高血壓、動脈硬化、腎功能不全及糖尿病的病人,應該適當補充維生素D及鈣劑,要慎重應用皮質激素。
2、誘發或加重感染
皮質激素有抗炎作用,但不具有抗菌作用,並且能降低機體抗感染能力,使機體的抗病能力下降,利於細菌生長、繁殖和擴散。因此,長期應用皮質激素可誘發感染或使機體內潛在的感染灶擴大或擴散,還可使原來靜止的結核灶擴散。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病情的變化及是否有誘發感染現象,同時給予抗感染治療。
3、誘發或加重消化性潰瘍
糖皮質激素除妨礙組織修復、延緩組織癒合外,還可使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增多,又能減少胃粘液分泌,降低胃粘膜的抵抗力,可誘發或加重胃、十二指腸潰瘍出血,甚至造成消化道穿孔。
4、神經症狀
可發生激動、失眠,個別病人可誘發精神病,癲癇病人可誘發癲癇發作。故有精神病傾向病人、精神病人及癲癇者應禁用。
5、腎上腺皮質萎縮或功能不全
較長期應用該類藥物,由於體內糖皮質激素水平長期高於正常,可引起負反饋作用,而影響下丘腦及垂體前葉分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使內源性糖皮質激素分泌減少或導致腎上腺皮質激素功能不全。一旦遇到應激時,如出血、感染,則可出現頭暈、噁心、嘔吐、低血壓、低血糖或發生低血糖昏迷。
6、 反跳現象及停藥症狀
長期應用激素類藥物,症狀基本控制時,若減量太大或突然停藥,原來症狀可很快出現或加重,此種現象稱為反跳現象。這是因病人對激素產生依賴作用或症狀尚未完全被控制所致。處理措施為恢復激素用量,待症狀控制後再緩慢減量。糖皮質激素的副作用:
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應,糖皮質激素的副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物質代謝和水鹽代謝紊亂
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可引起物質代謝和水鹽代謝紊亂,出現類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綜合徵,如浮腫、低血鉀、高血壓、糖尿、面板變薄、滿月臉、水牛背、向心性肥胖、多毛、痤瘡、肌無力和肌萎縮等症狀,一般不需特殊治療,停藥後可自行消退。但肌無力恢復慢且不完全。低鹽、低糖、高蛋白飲食及加用氯化鉀等措施可減輕這些症狀。此外,糖皮質激素由於抑制蛋白質的合成,可延緩創傷病人的傷口癒合。在兒童可因抑制生長激素的分泌而造成負氮平衡,使生長髮育受到影響。
2、誘發或加重感染
糖皮質激素可抑制機體的免疫功能,且無抗菌作用,故長期應用常可誘發感染或加重感染,可使體內潛在的感染灶擴散或靜止感染灶復燃,特別是原有抵抗力下降者,如腎病綜合徵、肺結核、再生障礙性貧血病人等。由於用糖皮質激素時病人往往自我感覺良好,掩蓋感染髮展的症狀,故在決定採用長程治療之前應先檢查身體,排除潛在的感染,應用過程中也宜提高警惕,必要時需與有效抗菌藥合用,特別注意對潛在結核病灶的防治。
3、消化系統併發症
Gucocorticoid能刺激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並抑制胃粘液分泌,降低胃粘膜的抵抗力,故可誘發或加劇消化性潰瘍,糖皮質激素也能掩蓋潰瘍的初期症狀,以致出現突發出血和穿孔等嚴重併發症,應加以注意。長期使用時可使胃或十二指腸潰瘍加重。在合用其他有胃刺激作用的藥物(如aspirin、indometacin、butazolidin)時更易發生此副作用。對少數患者可誘發胰腺炎或脂肪肝。
4、心血管系統併發症
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由於可導致鈉、水瀦留和血脂升高,可誘發高血壓和動脈粥樣硬化。
5、骨質疏鬆及椎骨壓迫性骨折
骨質疏鬆及椎骨壓迫性骨折是各種年齡患者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中嚴重的合併症。肋骨與及脊椎骨具有高度的樑柱結構,通常受影響最嚴重。這可能與糖皮質激素抑制成骨細胞活性,增加鈣磷排洩,抑制腸內鈣的吸收以及增加骨細胞對甲狀旁腺素的敏感性等因素有關。如發生骨質疏鬆症則必須停藥。為防治骨質疏鬆宜補充維生素D(vitamin
D),鈣鹽和蛋白同化激素等。
6、神經精神異常
糖皮質激素可引起多種形式的行為異常。如欣快現象常可掩蓋某些疾病的症狀而貽誤診斷。又如神經過敏、激動、失眠、情感改變或甚至出現明顯的精神病症狀。某些病人還有自殺傾向。此外,糖皮質激素也可能誘發癲癇發作。
7、白內障和青光眼
糖皮質激素能誘發白內障,全身或區域性給藥均可發生。白內障的產生可能與糖皮質激素抑制晶狀體上皮Na+-K+泵功能,導致晶體纖維積水和蛋白質凝集有關。糖皮質激素還能使眼內壓升高,誘發青光眼或使青光眼惡化,全身或區域性給藥均可發生,眼內壓升高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糖皮質激素使眼前房角小樑網結構的膠原束腫脹,阻礙房水流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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