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生物製劑的問世和使用,類風溼關節炎有了更高的療效和預後。但是對於很多類風溼關節炎患者來說,使用生物製劑也難免有很多限制,所以激素的使用也提到了新的日程。上個世紀50年代,糖皮質激素被大量應用於治療類風溼關節炎(RA),但長期20mg-40mg/d可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此後受到了冷落。80年代 ,作用再次被重新評價。1995年,Kirwan認為潑尼鬆7.5mg/d對於早期活動性RA,可作為輔助性治療手段,能明顯延緩骨關節破壞的放射學程序,具有疾病控制作用。因此,對於激素的使用眾說風雲,我僅指出個人意見: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風溼免疫科呂婷婷
1、小劑量潑尼鬆治療RA安全有效 治療RA每天劑量不應超過10mg.d-1,小劑量潑尼鬆能緩解RA的症狀並具有疾病控制作用,要與其他慢作用抗風溼藥合用。建議同時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並用雙能X線吸收法(DEXA)監測骨密度。
2、是否需要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RA 一些學者主張糖皮質激素應早期、大劑量和短期使用。1997年Boers等研究表明潑尼鬆最初劑量為60mg/d,在6周內6次減量至7.5mg/d維持至28周後開始減量,35周時停用。多數症狀較重的早期活動性RA患者療效明顯、快且顯著改善。潑尼鬆最初的劑量及其使用時機對其後來產生的臨床效果是非常關鍵,包括大劑量潑尼鬆在內的聯合治療方法對早期RA患者損傷的抑制作用可持續多年,在隨訪中表現出關節破壞進展明顯緩慢。但大劑量糖皮質激素帶來的問題是患者死亡率增高、不良反應突出,患者的耐受性差。
3、視窗期是否需要大劑量激素 有研究表明只有10-20%的患者需要服用潑尼鬆10mg/d以上的劑量。因而是否所有服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都需要在“視窗期”應用大劑量激素治療,尚需進一步的臨床試驗。
總的講在治療RA中正確使用糖皮質激素已經得到大多數風溼病專科醫師的認同。有調查發現在美國有72%的RA病人使用過糖皮質激素,在歐洲58%的RA病人使用過糖皮質激素,在我國則為52%的RA病人使用過糖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在治療RA中可以作為一種矯正治療方法,即:在治療RA的慢作用藥尚未起效的2-3個月內使用糖皮質激素,待慢作用藥起效後開始減停糖皮質激素,這樣可以有效的控制病情減少病痛,同時減低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新近提出的類風溼關節炎的靶向治療,更是把激素的使用提到了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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