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即由甲狀腺本身分泌過多甲狀腺激素所引起的臨床症候群,簡稱甲亢(專業上特指的Graves病,即一般人所指的甲亢)。甲亢的治療方法有多種,國內外被廣泛認可的基本治療方案有三種:即內科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外科手術治療與核醫學碘-131治療。三種方案各有優勢和利弊,關係互補,互不排斥,必要時需兩種方案一起綜合治療。
1、 內科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是最基本的治療方法,適合於輕度甲亢,需碘-131或需手術治療甲亢的術前或術後治療,以保障其治療安全。也適合於妊娠或需哺乳的甲亢患者。由於治療時間長(2年左右或更長),治癒率低(30~40%)、複發率高(40~60%),有一定比例骨髓與肝臟等毒副作用發生,現治療患者比例有下降趨勢。
2、 外科手術治療:
手術可迅速緩解甲亢症狀,可根治甲亢。但由於其有創性與眾多手術併發症所伴隨的高風險,故一般不作首選。它適合於迫切希望最短時間4-6個月內懷孕者、巨大甲狀腺腫性甲亢、甲亢合併甲狀腺腫瘤尤其懷疑或診斷為惡性者、妊娠中期需手術的甲亢等。目前因甲亢需要手術的患者比例明顯下降。
3、 核醫學科碘-131治療:
是目前最安全的治療方案,可根治甲亢。其一次治癒率達85%左右,總治癒率在95%以上,適合於初診甲亢、甲亢手術後復發或內科方案久治不愈的甲亢。由於其治癒率高,複發率低(1~2%),治療方法安全、簡便,儘管治療後有約10%~30%或更多患者出現甲減,因甲減容易診斷、治療簡單,治療藥物沒有明顯副作用,故20多年來甲亢碘131治療患者比例一直呈上升趨勢,在大的醫療機構尤為明顯。
目前國際上甲亢治療狀況是,北美多選擇碘131治療,如美國所佔比例達約70%,歐洲與日本選擇藥物治療比例高,而各國手術治療比例多在下降。國內甲亢治療狀況是,內科藥物治療仍佔優勢,但在大的醫療機構,碘131治療比例較高,甚至佔據優勢。
在與美國同行(斯坦福大學醫學院)就有關甲亢治療方案選擇的交流時很受啟發,醫生有責任與義務告知甲亢患者三種治療方法,即建議的方法與備選的方法,以患者利益為重,尊重患者的最終選擇。
甲亢是影響全身的複雜性疾病,從新生兒到七八十歲老人都可發病,病情懸殊、因人而異,其治療是特別需要個體化方案的,沒有最好方案,只有適合方案。國內外學術界幾乎一致認為,老年人甲亢可以首選碘131治療。國家衛生部《臨床技術操作規範》有關碘131治療甲亢的適應症中已經取消了以前教科書中的年齡限制(根據美國2011版ATA AACE 甲亢診療指南,小於5歲兒童避免碘131治療)。甲亢患者最終選取何種治療方案要依患者病情、病史、文化背景、意願和所處環境條件,尤其是所就診的區域醫院與醫生的技術與治療習慣等綜合因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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