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病傷部位不同,常自己採用一種舒適體位。有經驗者常以體位的姿勢來判斷疾病,從而採用正確救治方法。被迫體位指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來調整或變換肢體的位置,處於一種固定而不適的狀態。常見的體位有去枕平臥位、中凹臥位等,常易與強迫體位相混淆。
強迫體位指病人為了減輕痛苦而被迫無奈採取的某種體位,主要有下列八種。
1、強迫坐位:也稱端坐呼吸,這種體位易於呼吸,且由於下肢位置低於心臟,使血液迴流心臟減少,減輕心臟負擔,多見於嚴重心衰病人以及肺功能不全的病人。
2、強迫俯臥位:這種體位可以減輕腰背部肌肉的緊張程度,常見於脊柱炎,脊柱外傷等病人。
3、強迫側臥位:見於患一側胸膜炎和一側大量胸腔積液的病人,因為這樣能減輕痛苦,並可使健側的呼吸肌及肺部代償性地呼吸以減輕呼吸困難。
4、強迫仰臥位:病人仰臥,雙腿蜷曲,這樣能減輕腹肌緊張度,減輕疼痛,見於某些因腹部疾患如腹膜炎造成的疼痛。
5、強迫停立位:多出現於步行時突然立刻站立,並手捂心前區,稍後繼續前行。大多數是因為心絞痛發作而致,再嚴重甚至昏倒或猝死,如你也有類似發作,需即時去醫院檢查,並隨身攜帶必備藥物以備急需時用。
6、強迫蹲位:患者在活動中,由於感到心悸或呼吸困難,而採取蹲踞位或膝胸位來緩解症狀,常見於發紺型先天心臟病。
7、輾轉體位:表現為患者在床上輾轉反側,不停地變換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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