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呼吸科 副主任醫師 周繼樸

  肝氣犯肺和脾溼犯肺,是臨床上常見的兩種肺部犯病的證候,且都為實證。所不同者,一為肝肺實火,一為睥肺痰溼也。因此肝氣犯肺在診斷的時候還需跟脾溼犯肺進行鑑別,以免誤診,導致病情的加重。
  肝氣犯肺與脾溼犯肺的鑑別如下:
  1、肝氣犯肺:
肝屬木,肺屬金,所以此證又叫木火刑金證。其因或由患者素有肝火,不得消除,或由肝氣鬱結,久而不解,化火犯肺所致。臨床表現除咳嗽陣作,痰少而稠,或咳咯鮮紅色血液外,尚有胸脅隱痛或灼痛,煩熱口苦,急躁易怒,或更有頭眩目赤,舌質紅,苔薄黃,脈弦數等。宜瀉肝清肺。
  2、脾溼犯肺:中醫認為,“脾為生痰之源,肺為貯痰之器”。若飲食不節,脾失健運,聚溼生痰,上逆犯肺,則成脾溼犯肺證。此證臨床上多表現為咳嗽痰多,色白清稀,易於咯出,胸悶氣緊,脘痞納差,口乾不飲,口淡或口中發甜,舌淡苔白厚膩,脈弦滑或濡緩等。其治當燥溼化痰、降氣止咳。
  總之,上述兩種證候,前者是先有肝火、後有肺熱之證,後者是先有脾溼中阻,繼而又見痰溼雍滯肺臟之表現。雖皆屬實證,但治法卻大相庭徑。因此肝氣犯肺在診斷的時候還需注意仔細鑑別,避免誤診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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