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光反射遲鈍是急性意識障的重要症狀,是由於大腦皮質抑制過程的擴散造成的,抑制過程擴散的深度和廣度不同,而出現不同意識障礙。臨床表現根據程度分為嗜睡狀態、混濁狀態、昏睡狀態、昏迷狀態等,常見臨床診斷如下。
1、嗜睡狀態:
意識清晰度輕微降低,以各種心理過程的反應遲鈍為特徵。在安靜的環境下,病人常處於嗜睡狀態,對輕微刺激可能沒反應,但對其痛覺反應仍保持,有迴避動作。病人情感反應淡漠,對外界事物漠不關心,注意渙散,定向力較差。雖能與人交談,但言語緩慢、簡單,計算困難、記憶力減低。尚能做一些簡單動作,亦可被喚醒,但刺激一消失即又復入睡。此時吞嚥、瞳孔、角膜反射均存在。意識恢復後則對當時情況記憶模糊、片斷。
2、混濁狀態:
意識清晰度顯著降低,精神活動極為緩慢,對外界刺激閾顯著增高,除強烈刺激外,很難引起反應。思維活動十分緩慢,再三向病人提問只能獲得極簡單的反應或回答不出來。病人表情呆滯,反應遲鈍,注意難以集中,記憶和理解十分困難。吞嚥、角膜和對光反向尚存在,但可出現伸舌、舔脣、強握、吸吮等原始動作。意識障礙消退後則大部分遺忘。
3、昏睡狀態:
又稱淺昏迷。意識並未完全喪失,但意識清晰度降低較以上二者深,周圍及自我定向力全部受損。對一般刺激如呼喊或移動病人肢體不能引起反應。用針刺病人面板可出現防禦反射,用手指壓迫眶上緣內側可出現面部肌肉的運動。病人無主動行為,臥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便失禁,思維及言語功能消失,無認知和記憶活動。深反射亢進或出現病理反射。可出現不自主運動、震顫。角膜及睫毛反射減弱,但對光反射仍儲存。意識恢復後呈順行性遺忘。
4、昏迷狀態:
意識完全喪失。注意、記憶、思維及語言功能消失,對任何刺激都無反應,無自主運動。生理反射如壓眶、角膜、對光、睫毛等反射極度減弱或消失,可出現病理反射。意識一旦恢復,昏迷過程則全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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