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灸法的操作方法
艾炷灸施灸時所燃燒的錐形艾團,稱為艾炷。臨床上根據不同的灸法,使用大小不同的艾炷。艾炷的製作一般用手捻。將純淨的艾絨放在乎板上,用拇、食、中三指邊捏邊旋轉,把艾絨捏緊成規格大小不同的圓錐形艾炷,小者如麥粒大,中者如半截棗核大,大者如半截橄欖大。每燃燒盡一個艾炷,稱為一壯。施灸時,即以艾炷的大小和壯數多少來掌握刺激量的輕重。艾炷灸可分為直接灸和間接灸兩類。
(1)直接灸 又稱明灸、著膚灸,即將艾炷直接置放在面板上施灸的一種方法。根據灸後對面板刺激的程度不同,又分為瘢痕灸和無瘢痕灸兩種。
1、瘢痕灸又稱化膿灸,即用黃豆大或棗核大艾炷直接放在穴位上施灸,區域性組織經燙傷後產生無菌性化膿現象,以改善體質,增強機體的抗病能力,從而起到防治疾病的目的。《鍼灸資生經》中說:“凡著艾得灸瘡,所患即瘥,若不發,其病不愈。”說明古代灸法一般要求達到化膿,即所謂“灸瘡”,而且把灸瘡的發或不發,看成是取得療效的關鍵。目前臨床上對哮喘、慢性胃腸病、體質虛弱、發育障礙等證多采用本法。其操作方法是:
①選擇體位及點穴:因灸治要將艾炷安放在穴位表面,並且施治時間較長,所以選取的體位要求平正、舒適。待體位選好後正確點穴,可用棉籤蘸龍膽紫或用墨筆在穴位上劃點標記。《千金要方》說:“凡點灸法,皆須平直,四肢無使傾倒,灸時孔穴不正,無益於事,徒破皮肉耳。若坐點則坐灸之,臥點而臥灸之……”說明古人對於灸療時的體位和點穴是十分重視的。
②艾炷的安放和施灸:艾炷安放時先在穴位上塗少量蒜液或凡士林,以增加粘附性和刺激作用。放好後,用線香點燃艾炷,燒近面板時患者有灼痛感,可用手在穴位四周拍打以減輕痛感。灸完1壯後,除去灰燼,方可換炷,每換1壯,即可塗凡士林或大蒜液1次,可連續灸7―9壯。
③敷貼淡膏藥:灸滿壯數後,在灸穴上敷貼淡膏藥,可每天換貼1次。大約1周左右,灸穴逐漸出現無菌性化膿反應,如膿液多,膏藥應勤換,約經30-40天,灸瘡結痂脫落,區域性留有疤痕。在灸瘡化膿時,區域性應注意清潔,避免汙染,以免併發其他炎症(正常的無菌性化膿,膿液較淡色白,若感染細菌而化膿,膿色多呈黃綠色)。同時可多吃一些營養較豐富的食物,促使灸瘡的正常透發,有利於提高療效。此灸法有後遺瘢痕,灸前應徵求患者同意。
2、無瘢痕灸又稱非化膿灸,臨床上多用中小艾炷。施灸時先在所灸腧穴部位塗少量的凡士林,以使艾炷便於粘附,然後將艾炷放置於腧穴部位點燃施灸,當艾炷燃剩五分之二或四分之一而患者感到微有灼痛時,即可易炷再灸。若用麥粒大艾炷施灸,當患者感到有灼痛時,醫者可用鑷子將艾炷熄滅,然後繼續易炷再灸,待將規定壯數灸完為止。一般應灸至區域性面板紅暈而不起泡為度。因其面板無灼傷,故灸後不化膿,不留瘢痕。一般虛寒性疾患均可採用此法。
3、間接灸又稱隔物灸、間隔灸,是用藥物將艾炷與施灸腧穴部位的面板隔開進行施灸的方法。古代的隔物灸法種類很多,廣泛用於臨床各種病證。所隔的物品有動物、植物和礦物,多數屬於中藥。藥物又因病、因、證的不同,既有單方,又有複方。故治療時既發揮了艾灸的作用,又有藥物的功能。有特殊效果且常用的間接灸有以下幾種:
①隔姜灸
將鮮生薑切成直徑大約2-3釐米、厚約0.2-0.3釐米的薄片,中間用針刺數孔,然後將薑片置於應灸腧穴部位或患處,再將艾炷放薑片上面點燃施灸。當艾炷燃盡,再易炷施灸。灸完規定的壯數,以使面板潮紅而不起泡為度。常用於因寒而致的嘔吐、腹痛、腹瀉以及風寒痺痛等。
②隔蒜灸
將鮮大蒜頭切成厚約0.2―0.3釐米的薄片,中間用針刺數孔(搗蒜如泥亦可),置於應灸腧穴或患處,然後將艾炷放在蒜片上點燃施灸。待艾炷燃盡,易炷再灸,直至灸完規定的壯數。此法多用於治療瘰癧、肺癆及初起的腫瘍等症。
③隔鹽灸
用純淨的食鹽填敷於臍部,或於鹽上再置一薄薑片,上置大艾炷施灸,可防止食鹽受火爆起而傷人。一般灸3―7壯。此法有回陽、救逆、固脫之功,但需連續施灸,不拘壯數,以待脈起、膚溫、證候改善。臨床上常用於治療急性寒性腹痛、吐瀉、痢疾、淋病、中風脫證等。
④隔附子餅灸
將附子研成粉末,以黃酒調和,做成直徑約3釐米、厚約0.8釐米的附子餅,中間留一小孔或用針刺數孔,將艾炷置於附子餅上,放在應灸腧穴或患處,點燃施灸。由於附子辛溫大熱,有溫腎補陽的作用,故多用於治療命門火衰而致的陽痿、早洩、遺精或瘡瘍久潰不斂等症。
2、艾卷灸
又稱艾條灸。即用桑皮包裹艾絨捲成圓筒形的艾卷,將其一端點燃,對準穴位或患處施灸的一種方法。有關艾卷灸的最早記載見於明代朱權的《壽域神方》一書,其中有“用紙實卷艾,以紙隔之點穴,於隔紙上用力實按之,待腹內覺熱,汗出即瘥”的記載。後來發展為在艾絨內加入藥物,再用紙捲成條狀艾卷施灸,名為“雷火神針”和“太乙神針”。在此基礎上又演變為現代的單純艾卷灸和藥物艾卷灸。
3、溫鍼灸
是針刺與艾灸相結合的一種方法,適用於既需要艾灸又須針刺留針的疾病。在針刺得氣後,將針留在適當的深度,在針柄上穿置一段長約2釐米的艾卷施灸,或在針尾上搓捏少許艾絨點燃施灸,直待燃盡,除去灰燼,再將針取出。此法是一種簡而易行的鍼灸並用的方法,其艾絨燃燒的熱力可通過針身傳人體內,使其發揮針和灸的作用,達到治療的目的。用此法應注意防止灰火脫落燒傷面板。
4、溫灸器灸
溫灸器是一種專門用於施灸的器具,用溫灸器施灸的方法稱溫灸器灸。臨床常用的溫灸器有溫灸盒和溫灸筒。施灸時,將艾絨點燃後放入溫灸筒或溫灸盒裡的鐵網上,然後將溫灸筒或溫灸盒放在施灸部位即可。適用於灸治腹部、腰部的一般常見病。
5、其他灸法
又稱非艾灸法,是指以艾絨以外的物品作為材料的灸治方法。
二、灸法注意事項
1、施灸的先後順序
古人對於施灸的先後順序有明確的論述。如《千金要方》說:“凡灸當先陽後陰……先上後下。”《明堂灸經》也指出,先灸上,後灸下;先灸少,後灸多。”這是說應先灸陽經,後灸陰經;先灸上部,後灸下部;就壯數而言,先灸少而後灸多;就大小而言,先灸艾炷小者而後灸大者。但上述施灸的順序是指一般的規律,臨床上需結合病情靈活應用,不能拘執不變。如脫肛的灸治,應先灸長強以收肛,後灸百會以舉陷,便是先灸下而後灸上。此外,施灸應注意在通風環境中進行。
2、施灸的補瀉方法
艾灸的補瀉,始載於《內經》。《靈樞・背俞》說:“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鍼灸大成》也記載說:“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待自滅,即按其穴。以火瀉者,速吹其火,開其穴也。”指出灸法的補瀉亦需根據辨證施治的原則,虛證用補法,而實證則用瀉法。
3、施灸的禁忌
(1)面部穴位、乳頭、大血管等處均不宜使用直接灸,以免燙傷形成瘢痕。關節活動部位亦不適宜化膿灸,以免化膿潰破,不易癒合,甚至影響功能活動。
(2)一般空腹、過飽、極度疲勞和對灸法恐懼者,應慎施灸。對於體弱患者,灸治時艾炷不宜過大,刺激量不可過強,以防“暈灸”。一旦發生暈灸,應及時處理。
(3)孕婦的腹部和腰骶部也不宜施灸。
4、灸後的處理
施灸過量,時間過長,區域性出現水泡,只要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較大,可用消毒毫針刺破水泡,放出水液,再塗以龍膽紫。瘢痕灸者,在灸瘡化膿期間,1個月內慎做重體力勞動,瘡面區域性勿用手搔,以保護痂皮,並保持清潔,防止感染。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